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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先人传下的祖产我住得习惯,你认为古怪,我觉得惬意,各花入各眼,色浓色淡都是深情。”她对老宅子有所偏爱。

  指尖一挑,紫蝶将花瓣上的小瓢虫挑起,轻轻放在一旁的丹桂叶上,轻碰它触角的举动,似在警告它不许顽皮,快快回到母亲身边。

  黑白斑点交错的小东西仿佛明了她的意思,头一点,扬翅一飞,没入阳光的余温,朝东边飞去,它的家是布满野浆果的灌木林,成熟果实的香味会指引它回家的方向。

  弱肉强食是自然界不变的定律,但如非必要她绝不杀生,让生生不息的生命永远流传。

  这也是修行的一种,由内心控制杀戮的欲望,不叫心魔毁了灵修。

  “啊!是先人的产业呀!”他笑得有几分傻气。“很清幽,很雅致,别有一番怀古的幽思,住起来舒适又风雅,连我这肚里没什么墨水的人都想吟诗咏赞。”

  “你……呵……很有趣的性情,你的人生一定过得很快活。”轻摇螓首,她掩唇轻笑。

  能把话说得如此婉转又不得罪人,率真中带著洒脱,让人不免感到心情愉悦。

  除了爱调皮捣蛋的翩翩外,他的秉善天性算是人类中少见的了,不浮夸、不躁进,没有时下年轻人的愤世和骄矜,纯粹表现出人性中善的一面。

  这孩子很讨人喜欢,可惜她就要羽化登仙了,不然他肯定是最佳的开心果,让紫蝶幽谷更为热闹。

  “还不错啦!没什么烦恼……啊!差点忘了一件事,你叫什么名字?”反正顺顺的活了二十七个年头,他对生命没有多余的期许。

  如果他有一园子的蝴蝶就更美满了,每天与蝴蝶一起肯定像活在天堂,连作梦都会笑醒。

  “紫蝶。”

  “喔,紫蝶……”像被雷劈中,他忽然跳起来的往她一比,舌头略微打结,“紫……紫色的蝴蝶!?”

  哈!是他最爱的蝴蝶品种耶!他可以看上千遍也不厌倦。

  “字面解释是这个意思,你不讨厌蝴蝶吧?”满谷的蝶儿成千上万只,对於不喜欢蝴蝶彩姿的人而言,肯定是一大灾难。

  “才不会呢,相反地,我爱死所有的蝴蝶,不管是小粉蝶、紫斑蝶、蓝尾凤蝶,只要是蝴蝶我都爱。”它们是他生命中的最爱。

  原本他预估三十岁以前存到一笔钱,接著开始减轻工作量,去学习培育蝴蝶的方法,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和饮食习惯,他要尽量充实这方面的知识,好为日後的打算铺路。

  四十岁以後,他要慢慢淡出萤光幕前,只做配乐和创作方面的工作,将棒子传给新起之秀,然後利用空闲找一片好山好水进行规画,在蝴蝶最喜爱的环境中打造一座蝴蝶王国。

  到了五十岁,他要过著悠哉的半退休生活,与蝴蝶为伍地共度晚年生活,当个快乐的赏蝶族。

  会心一笑的紫蝶为他的激越,心生宠溺之意。“我了解了,你是蝶痴。”

  为蝶痴狂,为蝶葬送青春终不悔。

  “没错、没错,我是蝶痴。”好想看她长什么样,她为什么不回头?“对了,是你救了我吗?”

  “应该是吧!我将你从河里捞起来。”是那本书救了他。

  “那你有没有看到一只紫色的大凤蝶,差不多有一个小孩子大小。”他比了大约的宽度。

  “没有。”她回答得极快。

  脸上微露失望的表情,但韩青森旋即扬起可爱的天真笑容。“救命之恩无以回报,我以身相许好了。”

  “啊?”她惊讶得掉了下巴,无法相信这么八股的话会出自一名男子口中。

  以身相许应是女子报恩的方式之一,而且是古人才会演出的戏码。

  “你不要跟我客气,尽管使唤我,不论是砍柴、挑水、上山和打老虎我都成,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上了床是活龙一条,包管你满意得舍不得退货,一用再用的当传家宝……”他滔滔不绝的介绍自己的耐用、功能,保固期限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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