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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车未至先瞧见一群婆婆妈妈鱼贯而出,手上挂着酸菜、鱼干、干萝卜丝,显然是来探病顺便带点干货回去下菜。

  她们一见到和家两姊弟回家,照例是一阵寒暄,问他们好不好,有没有要好的男女朋友,几时要请喝喜酒,谁家的儿子、女儿很不错,要不要约个时间见见面……

  谁会相信由大门口走到屋内只有三步远的距离,两人整整走了一小时,脸都笑僵了才得以脱身。

  “和妈小吃店”本来就是小镇的交流中心,想得到小镇的第一手资料来这里准没错,有好吃的饭菜和面食,附料是报纸上找不到的大八卦。

  所以咯!和家兄弟姊妹一定在话题当中,属于小镇地方的“资产”为人津津乐道。

  当他们好不容易进到店里时,两道鬼鬼祟祟的影子正打算由后门溜走,眼一眯的和风放下皮包靠在通往厨房的门边,双手环胸地注视那只流浪天涯的小包包。

  “我说阿涌呀!你最近越来越勇了,小女朋友也敢给我带回家消遣,你当家里没大人了吗?”

  像是隔空点穴,原本就紧张得要命的和涌身子一僵,用极慢的速度转过身活似全身关节生锈了,太用力扭动会整个松掉。

  说是笑不如快哭了吧?明显的惧色挂在下垂的眼角,一副等死的模样。

  “姊,你回来了。”

  和风轻哼了两声。“再不回来我得去看守所保释你了,然后还得看法官心肠好不好,你知道监狱的天空是什么颜色吗?”

  “哇!你姊好厉害哦!骂人都不带脏字。”不识人心险恶的汪水仙高兴的拍拍手表示佩服。

  和涌更想哭了,不过他会先掐死罪魁祸首,全是她的无知。

  “小妹妹你是不是走错人家了,我们家很穷养不起流浪犬,你千万不要太喜欢我家有勇无谋的小涌弟。”厉害个屁,她想将某人碎尸万段。

  才几岁的小鬼就想胡来,她先阉了他再说以免祖先怪罪。

  “我不……”不是流浪犬。

  “姊,你搞错了啦!她是今天才来我们家玩的网友,我发誓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他要赶紧洗刷罪名免得横死街头。

  “网友?!”更糟糕,不知人家家长报警了没。

  和涌头低低地不太敢瞧她。“呃!她是来拿和风的签名书。”

  “就是那十本书?”好呀!拿她当宣传品,罪加一等不可宽恕。

  “对……对啦!她拿了就走,我保证不会惹麻烦。”都怪他太好面子了,网路上不保留地说能弄到和风的新书。

  谁知道会在聊天室遇上老姊的狂热书迷,一看到这个消息拚命上网打听老姊的事,一不小心就大话一出,造成今日的情形。

  当他看到她网上的留言差点吓死,什么人已经来到镇上的网咖要寻找和风,托他代为打探和风住在哪里。

  他哪敢说呀!三魂七魄去了一大半,只差没求她原车返回,老姊写书的事是镇上少有的秘密,为了怕麻烦连妈都不知情,只说她在出版社工作。

  汪水仙睁大眼说:“我没有要走呀!你答应我要帮我找和风姊姊,你不能食言而肥。”没达到目的她才不要走。

  真给她害死。“你少说一句啦!和风不住在我们小镇。”

  “少骗我了,和风姊姊给我的信中明明提到她住这里。”不会错的。

  “呃!这……”不是我的错,是你把秘密透露出去的。和涌小心翼翼的看了他老姊一眼。

  读者?“你叫什么名字?”

  “汪水仙呀!家人都叫我仙仙。”她不认为有什么好隐瞒,涉世不深的她当每个人都是好人。

  “住在仰德大道二段三百三十七号对不对?”希望是她猜错了。

  “天呀!你好神哦!怎么知道我住在仰德大道?不过我们那条路改了……”汪水仙还没说完,头大的和风已扬起手阻止她说下去。

  她才要喊天呀!怎么又遇上一个疯子。“和风真的不住在小镇上,她早几年搬到台北隐居了。”

  “可是她告诉我她的家是在这镇上,怎么可能搬到台北去。”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一定是他们不想帮她才骗她。

  “写小说的人最会骗人了,如果你是和风的忠实读者应该知道她超懒的,又怕麻烦,哪有可能自找麻烦。”对,她要反省了。

  她要狠心一点,学同行不要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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