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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他记得很清楚,那一年他总共发生了三次车祸,隔年又一次,而且每次都是发生在他俩试图有所交集,或者有了交集之后。

  一次又一次的巧合,一次又一次经历她舍身救他时神魂俱裂的痛苦,使得他不敢再轻举妄动的试图去接近她。而后的三年,他俩则犹如两条平行线般没有任何交集,相对的,亦相安无事,直到五年多前他意外的又看见她。

  不是他自大,他一直认为只要是他想做的事,没有一件能难得倒他,就像那句“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样。但是他却花三年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然后只消一眼,即不费吹灰之力的记起关于她的一切,然后车祸再度降临。

  第一次他觉得自己好没用!因为不管是过了三年还是五年,或者他名下资产从三万变成三千万或三亿,抑或是他由一个靠父母吃饭的学生到成为员工数十人的老板,他怎么就是改变不了他俩胶着的关系,与每次两人一有交集,她就必须舍命救他一次的“注定”。

  他真的好恨,好很自己对这件事的无能为力!

  前一阵子,离家十年的老四终于归来,他讶然的说,自己的个性变了好多。

  变了好多?

  是,变得暴躁易怒,不像原本总是给人一种云淡风轻感觉的老二。

  当时的他忍不住自嘲的一笑,只回了一句没发疯就很了不起了。过去十年来他总共出了五次车祸,除了第一年那三次外,他陆陆续续又试了两次,结果是屡试不爽。

  五次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为救自己而被车撞,这种痛比切肤之痛更受折磨,更别提这十年来他无处抒发的情感,与只能保持距离的在远处关心她,即使偶尔擦肩而过,也要装作不认识的痛苦。

  真的,他没发疯就已经很了不起,脾气变得暴躁一些又算什么呢?

  言墨盯着床上双眼圆睁着等他回答的女人,缓缓的开口。

  “现在,你还敢说我们没有半点关系吗?”

  #-#-#

  就像个癫痫病人发病般,林灵四肢平躺的被绑在病床上,动弹不得。

  该死的言墨,他竟敢这样对她,她简直不敢相信,然而事实就摆在眼前,让她想不信都不能。

  那个混蛋,该死的大混蛋!

  她真后悔自己救了他,即使她至今仍无法相信梦境怎会成真,还改变了早已存在于世上十年的事实?但是她真的感到后悔,如果早知道言墨是个这么混蛋、霸道、不要脸外加自以为是的大混球的话,即使他没发生车祸,她也会亲自用双手将他推入车阵中为民除害!

  病房内附设卫浴间的门被推了开来,从中走出刚淋裕完毕的言墨,动弹不得的林灵只能以愤怒的眼神凌迟他。

  “肚子饿了吗?”完全无视于她的愤怒,言墨一边擦拭着犹滴着水的头发,一边笑意盈然的走向她问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不发一语。

  “还不饿吗?”他微微一笑,又擦了几下头发才将毛巾挂于脖子上,双手叉腰的看着她。“那好,我先帮你洗澡。”

  此言一出,林灵顿时双眼圆膛,忘了自己的沉默战略。

  “你敢动我一下!”她张牙舞爪的怒叫。

  “你终于愿意开口了?”他再度微笑。

  她一愣,立刻抿紧嘴巴怒不可遏的瞪着他。

  “怎么?又当回哑巴啦?”言墨眉头微挑的问。

  林灵仍旧只是怒视他而不语。

  “嗯!这样也好,免得待会儿帮你洗澡时,你尖叫不休的吵到隔壁病房里的病人,或者引来值班医生或护士,到时还得要我开口解释,有点麻烦。”他说完,慢慢地朝她伸出双手。

  林灵一脸惊疑不定的瞪着他,她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再中计,他只是想逼她开口说话而已,她绝对不能再上当。但是他竟将手伸到她上衣领口的钮扣上,并毫不犹豫的动手解开第一颗钮扣——

  “住手!”她顿时开口大叫。

  言墨的动作停了下来,但放在她胸口的双手却没有移位。

  “你不是已经决定要继续当个哑巴吗?”他居高临下的挑眉问她。

  “把你的手拿开!”她命令的叫道,怎知他竟一本正经的对她摇头。

  “把手拿开,我要怎么帮你脱衣服?”

  “谁准你动我的衣服的?把手拿开!”她怒不可遏的大叫。

  言墨仍是摇头。“不先帮你脱衣服,要怎么帮你洗澡?”

  “你敢碰我一下试试看!”他的话让她脸一红,又羞又气的威胁着他。

  “我为什么不敢碰你一下?”他眉头一挑,说着当真伸手碰了她细致的颈部一下,不,是一下又一下,她柔嫩的肌肤触感让他欲罢不能。“我已经试过了,现在你要拿我怎么办?”

  林灵想歇斯底里的尖叫,但她从小到大所受的教养却硬将那股冲动压抑了下来。她怒气冲冲的开始挣扎,使劲的挣扎,即使此举扯痛了她身上的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她仍是拼命的挣扎。她要挣开束缚杀了他!

  “你做什么?”言墨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他惊惧的叫道,急忙伸手捧住她惟一称得上自由的头部,将她固定住,但她仍拼命的使力。“该死,停下来!你在干什么?林灵!”他不禁怒吼。

  林灵气极,根本不甩他。

  该死的他为什么要这样整她?她与他根本就毫无关系,他凭什么这么束缚她、这样逗弄她、这样污辱她?

  说什么因为她三番两次的救了他,所以决定要以身相许、要照顾她一辈子,用以报答救命之恩?然而他根本从头到尾都在戏耍她!

  如果真要报恩,他一开始怎会不想认她?如果真要以身相许,他是不是早该自动找上她,而不是拥着一个让他情不自禁在公司会议室里与她亲热的女人?

  “你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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