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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因为我心情不好,不想吃行吗?”她倏然吸了口气地冲口而出。

  “妳在胡闹?”

  “我--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不去了,你们俩自己去吧。”她撇开头道。

  麦峪衡看了她一会儿,倏然松手放开她,然后退后一步地转身。

  “好,蜜雪儿,我们走。”他对蜜雪儿说。

  “可是池小姐她……”蜜雪儿犹豫不决地来回看着他们俩。

  “别理她,既然她都已经说不去了,我们又何必强人所难呢?走吧。”说着,他握住她的手肘,拉着她往出口处走去,不一会儿便从池璞的视线中消失。

  望着他消失的出口处,池璞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好半晌都没有动。

  其实是她自己决定不和他们去的,所以她根本就没有怨天尤人的权利,可是他也没有必要走得这么绝然又迫切吧?

  尤其,他的手还拉着蜜雪儿的手。

  她的心微微发酸地想着。

  算了,别发神经了,池璞。他们又不是真的手牵着手,如果妳连这种醋都要吃的话,几年前妳早就应该因饮醋过多而死了,毕竟他在演戏时,和许多女星都有过更亲密的举动不是吗?

  冷静一点、理性一点,池璞。妳的时间所剩不多,实在没有必要浪费在无意义的吃醋,以及与他吵架上头。

  的确,她刚刚的做法实在是很不聪明,即使无法告诉他,她之所以突然不能吃辣的真正原因,但至少也可以编个比较让人能够接受的理由吧?例如她最近的胃不太舒服,所以不能吃辣之类的借口,这样他不仅不会生气,相反的还会更疼惜她。

  但结果呢?

  她偏偏说出一个最容易让人生气的理由--因为她心情不好,所以不想吃。

  唉,她真是个笨蛋,竟然会说出这个谁人听来,都像是存心在找碴一样的烂借口出来,也难怪他会气得拋下她转身就走了。

  有句俗话说的好,聪明一世,胡涂一时。这句话用来形容现在的她,真的是最适合不过了。呵呵呵,她不由得苦笑出来。

  “池璞,妳一个人在笑什么呀?Mars呢?”与他们一起从台湾来的同事甲,从里头的其中一间房门内走出来·

  “和蜜雪儿出去吃饭。”池璞答道。

  “咦,那妳怎么没有一起去?”同事甲讶异地问。

  “蜜雪儿请的人是Mars,我去凑什么热闹?”

  “话不能这么说,好歹妳可是Mars的女朋友耶,多一张嘴吃饭能多花她多少钱?我实在看不出来蜜雪儿会这么小气,好歹她老爸也是这家唱片公司的大老板耶。”

  “蜜雪儿就是那个大人物?”她讶异地问。

  她一直以为老板的女儿会是个刁蛮的千金女,就跟陈爱琳一样,没想到蜜雪儿竟然丝毫没有大小姐的架式,还意外的看起来既聪明又能干。

  “什么大人物?”同事甲不解地问。

  “就是上回Mars到机场接我,结果却在回家途中被你们急召而来,说什么有大人物要来的那个大人物啊。”她解释道,同事甲却在听完话后不好意思的嘿嘿傻笑了起来。

  “我们听说那个大人物是Mars的头号歌迷,也是她坚持要这间唱片公司签下 Mars的,然后再加上她的身分特殊,我们担心如果她特地跑到这里来看Mars, Mars却不在的话,可能会有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才会这么大费周章地叫Mars一定要回来。”同事甲解释地说,“但是如果我们早知道这个大人物这么客气又好相处的话,我们当时也就不必穷紧张了。”

  “看样子,大家对这个蜜雪儿的印象好象不错喔?”

  “对呀,大家都很喜欢她,就连Mars也一样。”

  “我看得出来。”池璞轻轻地撇唇道。

  同事甲讶然地挑了挑眉头。

  “妳该不会是在吃醋吧,池璞?我看明天太阳会打西边出来喔。”他揶揄着她。

  “我看是你明天要到医院去挂急诊吧,眼睛有问题!”池璞皮笑肉不笑地朝他撇嘴道。“好了,如果没事的话,我要先回去休息了,我可以走了吗?”

  “嗯。”

  “那拜拜,明天见。”

  “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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