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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尬的,他该不会真的要她和他一起去上宾馆吧?如果他真的开口要求的话,那她……她该怎么办?

  “妳在想什么?”

  “什么?”她不由自主的惊了一下,双目圆瞠。

  “妳不是说要陪我去吃饭吗?吃完饭之后,再陪我去夜店轻松一下。”他公布她今晚的任务。

  “去夜店轻松一下?”她被惊到了,没想到他也会去夜店。

  “怎么?想反悔,不想陪我上山下海了吗?”

  “我只是有点讶异你会去夜店而已。”

  “我不能去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的形象太过正经了,很难和夜店那种令人连想到颓靡的地方牵扯在一起。”

  “并不是所有夜店都像妳说的那么颓靡,也有很舒适、舒服,像家一样,让人可以真正放松下来休息的夜店。待会儿我就带妳去见识一下。”易小怜目光熠熠,已经开始期待了。

  再舒适、舒服,像家一样能让人放松下来休息的夜店,也不会是什么好地方,因为它无上限的提供了酒给客人喝,也不管客人有没有酒量,是否已经醉了,只要客人付得出钱,即使要拿酒来洗澡也行。

  就像狗改不了吃屎,牛牵到北京还是牛一样。

  夜店不管装潢得多舒服、时尚、豪华,它终究还是一个卖酒、买醉的地方,简称颓靡之地。

  这是她的想法,而过了今晚,只有更加确定她的想法没有错而已。

  易小怜吃力的搀扶着步履蹒跚,没人扶就会去撞壁的男朋友大人走出电梯,感觉手和脚都快要累断了。

  他看起来瘦削瘦削的,没想到这么重。

  还好他家已经到了,还好他带她来过这间公司配给他的公寓,还好她还记得这间公寓在什么路上的哪一栋楼里,否则她还真不知道要把喝得醉醺醺的他送到哪里去呢。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终于将他扶进卧室,然后两个人一起跌躺到床上。

  “天啊!”易小怜因松了一口气而喊了一声。

  她还以为自己会累死,从夜店开始搀扶他,一路搀到他停车的地方,再从刚刚停车的地方,一路搀到他家,两边的距离加起来至少有五百公尺,她真的以为自己会累死,要不就是双手废掉,真是累死她了啦。

  易小怜微微地翻转身体,看着躺在身边已经失去意识的他,不由自主的轻叹了一声。

  “不会喝就不要喝嘛,哪有人像你这样喝一杯调酒就醉的?又不是喝长岛冰茶。”她喃喃自语的说。

  看样子他之前曾跟她说过他不酗酒的话是真的,如果平常有喝酒的人,酒量怎会差成这样?

  不过看平日所向无敌的总裁大人轻易的就被一杯调酒给撂倒,感觉还真有趣。

  “如果你以后敢欺负我的话,我就给你喝一杯酒,把你灌醉,这样你就得乖乖地任我宰割了。”她威胁的对着他熟睡的脸说。

  “要怎么宰割呢?搓圆?捏扁?呼巴掌?”

  她自言自语的一边说,一边玩弄着不省人事的他的脸,戳戳他的脸颊,捏捏他的鼻子,又压压他的脸,然后发现不管怎么将他的脸揉捏变形,他还是一样帅。

  这样近距离的看着他才发现,他的皮肤好好,鼻子好挺好高,嘴唇好漂亮……

  心突然跳得有点快,呼吸也变得有些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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