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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戎戎唇边含着不自觉的笑意,直到看到孔承杰从房里走出来。

  咦,他怎么起得这么早?

  背上背着一只大登山包,脚上是登山鞋,一身装束虽简单亦显出他的英挺出众。

  看到架着画架在走廊上作画的她,他也一怔,随即从容不迫地走向她。

  “起得这么早,我以为你还在睡。”

  他微微一笑,视线从板凳上五颜六色的颜料看向画布上栩栩如生的红日。

  眼前的景色就跟她画布里的—样,也和她的人一样清新。

  早晨的她有股柔美的韵致,慵懒的像没睡醒,穿着更是可爱,粉红睡衣外头随便披了件白外套,脚上级着夹脚凉鞋。

  她装出可怜的样子来,“所以你就打算把我扔在这里独守空闺,和五妹一起哀怨的度过一天?”

  今天是礼拜天耶,也是他们一吻定情之后可以共度的第一个假期,她还以为他会把时间空出来与她约会哩,这么看来,她好像太一相情愿了点哦。

  “我也想找你一起去,又怕你起不来。”而且他认为女生根本不会喜欢那种地方。

  “去哪里?”戎戎好奇地问。

  他是个不逛街、不看电影、不听流行音乐也甚少看电视的男人,只偶尔看些诸如国家地理频道的节目或去看文物展,就因为这样,所以他的休闲娱乐很令她好奇。

  “我要上山。”

  “我也要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跟去再说。

  颠簸的山路加上猛烈的阳光令人头发昏,戎戎坐在小货车里,有点后悔早上的一时冲动。

  二姐说的果然没错,她做事往往只凭感觉和一时冲动,然后事后再来后悔。

  喏,像现在,她就已经后悔了。

  “你还好吧?”孔承杰好笑的看了她一眼,熟练的换档。

  尽管在小镇生活了两个月,她还是都市来的小姐,看得出来过去她生活一定很优渥,她甚至连小镇都还没习惯,又怎能苛求她太多呢?  

  “还好。”她气若游丝的靠在椅背上,润润干燥的唇。“还有多久才会到啊?”  

  小货车后头有二十几名凌门的小师弟,平均年龄十五岁,全是拥有高强武艺的小武者。 

  他们打打闹闹,不时传来嘻嘻哈哈的笑声,所以这趟行程下来既不浪漫他俩也不算独处,现在她只能期望去的地方风景宜人,至少补点不足。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终于到达目的地。  

  戎戎跳下车,瞪着眼前二、三十户落后的部落居所,后头是好宽好宽的峡谷,岩壁有点陡峭。

  “我们来这里干么?”  

  她原指望到达目的地有一、两间冰店可以吃点凉的,或吃碗普通的鲁肉饭补充体力也好,没想到放眼望去,视线所及之内都没有商家。

  哦!鲁宾逊漂流到荒岛上时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对于她和孔承杰的第一个约会,她真的好错愕。  

  “帮这里的居民接水。” 

  孔承杰下了车,一干师弟也吆喝着跳下来,拿出一大堆工具。  

  戎戎扬扬眉梢。“接水?” 

  听起来应该像是自来水处的工作才对,怎么会落在他这个平民老百姓的头上?

  “少馆主,你女朋友啊?很漂亮呢。”一名慈眉善目的老人走出屋子,很感兴趣的望着戎戎。

  “对。”孔承杰扬唇淡笑,拿出货车上粗如手臂的草绳。

  那个“对”字令戎戎一扫长途跋涉的疲惫,有丝甜意在心中化开来。

  她是他的女朋友呢,他亲口承认的。

  另一名老人听到引擎熄火声也走出来,脸上同样挂着满满的笑容。“你们来啦,少馆主,大伙盼了好些天,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已经快要没水喝了。”

  “福伯,你身体不好,还是进屋歇着吧。”孔承杰对老人说完便击了下掌,扬声喊,“开始工作了!”

  “是,师兄。”

  小师弟们齐声应答,分工合作开始工作。

  就见他们爬上爬下,替居民从一千多公尺外的地方搭架黑管,准备用最原始的方式接水过来。

  戎戎看得懂,却完全帮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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