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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听到这里,圆月只有惊叹的份。

  功课超破的他能在一年内就说好一口流利的英语,已经是天方夜谭级的奇迹了,居然还有更奇迹的事发生在他身上?

  “什么奇迹?”她连忙问,像听故事一样欲罢不能。

  “我在餐馆捡到一位娱乐大亨的皮夹,里面有五万块美金现钞,还有一张盖好发票人印章的空白支票,我没有将这笔意外之财据为己有,依皮夹里名片上的地址找到那位大亨,将皮夹原封不动归还他。”

  圆月倒抽了口气。

  五万块美金,那不就是台币一百七十多万?再加上没有填写金额的空白支票,捡到的人随时可以填个一亿去盗领……“就这样,那位大亨很欣赏我,要我去他的公司帮忙;在美国的第二年,我从一个餐馆的跑堂小弟一跃成为纽约上流社会的白领阶级,在他的鼓励与资助下,我顺利完成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业。”

  她低呼一声,清眸瞪得老大。

  “你完成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业?”

  想像中,莫冠驰若能从一所三流二专夜间部毕业就已经万幸了,她可没想那么多、那么远,远到了美国去……“足以匹配你这位T大的高材生吧?”他调侃地逗弄著她。

  圆月的脸有些红了起来。

  过去她一直比他优秀,甚至知道他身为诸葛财团总经理的身份后,依然对他的财富存有那种“买彩券一夜致富”的主观,她从没认为他会好好求学问,还求得这么高。

  莫冠驰假装没看见她的脸红,继续说道:“我在大亨身边学到很多,他把做生意的诀窍倾囊相授给我,后来他有意投资东方市场,成立了诸葛财团,全权交给我和他的得力爱将贺城西、卫十戒管理,每年的分红都有八位数以上,足够我将所有家人都安顿稳当。”

  她还能说什么,只能说他是出门遇贵人、天公疼好人吧。

  “这就是我所有的际遇,够勇敢、够坚忍、够感人吧?”他促狭的笑了笑,招来侍者,“给这位小姐一客草莓圣代。”

  她心一跳,如擂鼓般震动。

  “我没忘记你最喜欢的口味——草莓。”他再度用温柔的眼光看著她,非常专注地问!“我显然已经变聪明了,你呢?什么时候要嫁给我?”

  第四章

  手机的定时闹铃一响,圆月便睁开了眼睛。

  昨天真像场梦一样,她居然和莫冠驰重逢了,现在还必须跟他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这对她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

  不管是福还是祸,总之是福就不是祸,是祸就躲不过……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

  都是莫冠驰害的,他没出现以前,她的生活是一片宁静;他出现了之后,她的生活是片刻不静。经过了一夜的沉淀,她还是想不出因应莫冠驰的追求之策。

  十年前在小镇共同生活了那么久,那可以说是缘分,但十年后又遇到被自己列为头号敬谢不敏人物的他,那就只能说是孽缘了。

  他变了那么多,不再是她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吓阻住的人,而且现在他显然也不怕她的优秀了;在他的心目中,她肯定没有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他变成了台北上流社会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所以她就贬值了。

  他凭什么认定她凌圆月是他的?因为临别那个她失策接受的便当吗?

  哪有人用区区一个便当当订情之物的,他以为随便在便当盒底下黏贴一句“等我娶你”的纸条就可以让她痴等十年吗?荒谬!她又不是现代王宝钏。

  再说心动呢?

  她对他又没有那份心动的感觉,因为年少的他们,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爱恋啊。

  而且她被他死缠烂打、纠缠不清的开头是那么的不浪漫,只因自己救了他,他就要以身相许,这太老套了点。

  如果是英雄救美还好,可是美人救狗熊,这就有点那个了。

  再说,她可能已经不是他心目中当年的凌圆月了,他喜欢、眷恋著的,应该是少女时代的凌圆月吧。

  当年的她是多么自信满满、神采飞扬,而现在……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努力掩去自身的光芒,当一个最平凡、最简单的凌圆月……不想了!

  她翻身下床,冲到浴室梳洗,用冰凉的水拍打脸颊,让混沌不明的思绪清醒些,顺便催眠自己,人要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所以前尘若梦,梦若屁,不想也罢。

  铃……电话响起,接著自动转接到答录机上。

  “我是凌……现在……所以……请在哔一声之后留言,哔——”

  “圆月,我是妈妈,这个礼拜天是本馆馆主五十大寿,就算跋山涉水,你也一定要回来,否则某嘴硬心软的寿星公会记恨你一辈子。

  “附注,顺便帮我把那把弯刀给押解回来,届时若不见逆子踪影,为娘绝不轻饶他,要他付五十桌的酒席钱,此言绝非恐吓尔尔,小女子绝对言出必行,星期六见啦!”

  凌夫人语带威胁,但笑意满满,她越老越开通幽默,和越老越顽固古板的凌道南大相迳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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