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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什么?”晓乔鼓起了腮帮子,他说话不能好听点吗?

  费路蒙的蓝眸斜睨着她,带着挑衅意味。“怎么?不敢接受挑战吗?,”她高高的抬起了下巴。“谁说我不敢?”

  好!既然这凯子这么喜欢给人“利用”!那她就用力的给他好好“利用”下去!

  “老哥,我决定暂时留在台湾,你呢,就多留点时间陪嫂子和孩子们,由我替你管理费氏在台湾的事业,怎么样?我这个做弟弟的很体贴也很够意思吧?别忘了在可爱的嫂子面前替我美言几句哦!”

  一通由台湾拨至德国法兰克福位于中央车站前的摩天大楼总部,电话讯号抵达的地方是费斯蒙费总裁的办公室,然后闲闲地丢了这颗炸弹。

  但,费斯蒙是省油的灯吗?

  NO、NO、NO!当然不是喽!

  “你不是一向认为费氏的工作都很无趣吗?”费斯蒙问。

  路蒙心血来潮飞到台湾探视外公和舅舅,还说要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远住在新加坡的外婆和外公破镜重圆,怎么又突然对公司的事有兴趣了?

  “凭我的头脑,再无趣的工作也可以变得有趣!”费路蒙笑得好开心。电话那一头的费斯蒙静默了一会儿才问:“我实在无法相信你会突然对枯燥的工作产生兴趣,你就老实说吧!你在台湾遇见了什么,导致你不想回来?”

  “哈哈!真不愧是费氏的总裁,未来的丹麦国王陛下!”费路蒙展颜微笑,他就知道自己的鬼话骗不了大哥。“老哥,如果我告诉你,我遇见了一个很特别的女孩,我发现自己无法撇下她不管,所以我想留在台湾,不知道这个理由成不成立?”

  “为了女人留在台湾?”费斯蒙感到很诧异。“你大可把她带回来,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们都会欢迎她……呃,除了老芋仔以外,如果你带回来的女孩在台湾的上流社会够有份量够有权势的话,我想老芋仔才可能会考虑接受她。”老芋仔是他老婆替他爸爸取的绰号,比什么爵士大人顺口多了,所以现在他们私下都这么叫他!而他本人当然是不知道喽。

  “那他可要失望了,她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女孩……不,不该这么说。”他好看的嘴角弯起一抹笑意。“应该说她‘很不平凡’才对,她的坚忍和毅力都令我叹为观止,我从没见过那么‘用力’在过生活的女孩,她绝对不会随便浪费任何一块钱,至于权势和财势,很抱歉,她通通都从缺,而且她跟嫂子不一样,她是不会跟我回去的。”

  费斯蒙想了想。“听起来你似乎找了一个麻烦。”

  “确实是啊!”费路蒙扬起了笑。“她连接受我的好意都要我给她一个理由,我只好用激将法,不然她也不会领我的情。”

  “那么你是确定有好一阵子不会回来了?”费斯蒙的嘴角微微上扬。“我想在她身边守护她。”

  “我知道了,我尊重你的想法,我会通知台湾事业部的副总裁!以后公事宜接向你报告,你拥有一切的权力,直到你厌倦这份工作为止。”

  “谢啦,老哥!”

  “你预计待多久?”

  “不知道,三个月?五个月?或者一年?”想起晓乔昨晚高抬下巴时的眼神,他露出不自觉的笑。“等她不想再‘利用’我的时候,我自然会回去。”挂掉电话,他拿起桌上的马克杯,啜了口香醇的热咖啡,然后看着坐在办公桌后死盯着电脑萤幕的黑发男人。

  奇怪了,这么多年来,他舅舅都没变,都四十八岁的“老男人”了,还是那么英挺潇洒,也难怪十年前外婆知道唯一的儿子也爱爬“断背山”之后,气得离家出走十年了还不回来。

  “老舅——”

  华逸生没抬眼,关闭一个视窗,开另一个视窗。“我都听到你和斯蒙的对话了,你要留在台湾,舅舅百分之百赞成,要不要搬来家里和我住?”他自己不可能有孩子,所以他把姐姐华水晶的三个儿子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尤其是老三路蒙,他是费家兄弟最开朗阳光的一个,他也就特别喜欢他,如果他肯管理费氏在台事业的同时也“顺便”管管他的公司,那就爽死啊!爽死啊!这样就后继有人喽!

  “我还是住在饭店比较方便!不过我不是要跟你讲这个。”费路蒙看着舅舅。

  “我想拜托Uncle杜一件事。”

  华逸生还是没抬眼。“那个人”不是交代过了吗?你在台湾的期间,免费为你做发型服务,随便你高兴一天去几次都行。”

  “我要拜托Uncle杜的也不是这件事,是另一件事。”

  “哦?”这么慎重其事少有哦!华逸生总算抬起眼来了,他摘掉时髦的黑胶框眼镜,看着外型帅气阳光的外甥。

  “我希望Uncle杜替我栽培一个人。”费路蒙眼里流动着无比认真的神情。“一个叫于晓乔的女孩子,她现在在star发型屋工作,梦想是成为顶尖的设计师。”华逸生微微一愣。“呃,你不会不知道‘那个人’已经不收弟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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