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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这首歌是那天火妮在树林找到他时唱的,歌词悠悠地传入了他心底,他无法再坐视自己的心情不理,他想当她身边的禁卫军,他想守护她,他想见她!他要见她!他现在就要见她!

  “尹司机,把车掉头,不去女方家了。”他不要完美了,他要他的小星星,没有了小星星,再完美也会变得不完美。

  “啊?”司机嘴巴张得大大的,反应不过来。

  现在不是要去娶新娘吗?不去女方家要去哪里?

  “上高速公路!”辜至美的心瞬间沸扬了起来。

  等我!小星星……你一定要等我!

  火妮站在花圃旁,耀祖懒洋洋地趴在一旁晒大阳,她则看著一朵三色堇,看了好久好久,到最後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她只是想找点事情做来分分心罢了。

  今天是光宗结婚的日子,因为他是大人物,他家又赫赫有名,台湾的新五大家族之一,财富多得数不完,SNG车追著迎娶的礼车跑,这些在早上的新闻里都有转播。

  他叫辜至美,是个很高傲的男人,身为联通环球集团的总裁,他以一丝不苟闻名於商界,更是个对完美要求很高的男人,因此他被称为辜家的完美富豪。

  他有四个哥哥,都很出色,大哥辜至酷在美国自创公司,近年跟沙乌地王子合作,成绩斐然。

  二哥辜至俊是美国罗曼史作家,个人资产上看亿万美金,三哥辜至帅经营夜店和酒庄,自有一片天,四哥辜至雅在美国开兽医院,虽然不会暴富,但他继承的辜家股份已足够他用到好几辈子之後。

  这样家世显赫的他,当然要跟一个足以匹配他的对象结婚,而她显然不适合,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火妮——”凌仲芳走过来,手轻轻落在她肩上。“我想去看看劲哲种的那棵树,你要不要一起去?”

  梅淑珠提著一篮洗好的衣物走出来,听见两人的对话,她鼓吹道:“去啦!去啦!天气这么好,去走走啦!”

  光宗今天结婚,火妮留在家里也是多伤情而已,何苦呢?不如出去走一走,或许转换一下,心情就不会那么难过。

  “也好。”火妮飞快的漾开了笑容。“天气真的很好,我也好久没去那里了,走吧。”

  那是劲哲哥跟她一起种在山坡上的,真的是好令人怀念,他们还把一些照片和书信埋在树下呢,准备交代後世子孙挖出来看,不知道等她有了孙子时,她还会不会记得叫他们去挖宝?

  两人结伴往山坡走去,安步当车,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山坡上,绿单如茵,一望无际,树梢的鸟语令人心情平静,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很是显眼。

  看著枝叶随风摇曳、发出沙沙声的大树,凌仲芳轻轻说道:“火妮,我今天是来跟劲哲说我要结婚了,请他在天上保佑我幸福、平安、快乐。”

  “你要结、结婚?”火妮有够意外的,她霍地瞪大眼眸。“跟谁?”

  她一笑。“我的国中同学,他叫李延仁,半年前,我们在同学会上聊得很投机,然後开始交往,他在台中开泡沫红茶店,生意不错,他希望结婚後,我能去店里帮忙。”

  “哇!就是说,你要当老板娘啦?”火妮开心地牢牢握住她的双手。“仲芳,我真替你高兴!你一定会幸福的!”

  “你呢?”凌仲芳深深看著她,眼眸深处是一抹诚挚的温柔。“你的幸福还没溜走,现在还来得及,要不要去找回来?”

  火妮一阵愣然,“什么意思?”

  “光宗今天结婚,不是吗?”凌仲芳说的直接、坦白。“今天过去了,他就真的变成别人的丈夫了,到时就算你後侮也於事无补,这一後悔就是一辈子的事,你要想清楚。”

  火妮的心咚地一震,这些道理她全知道,然而事到如今,他已经作了选择,她还能做什么呢?

  她黯然地撇开眼,“我认为的幸福是跟他守在一起,然而这份幸福会带给他负担,所以我跟他……我们还是待在自己原来的位置最好,这样谁也不会为谁受到伤害……”

  “对不起,我让你受到伤害了!”

  男性的嗓音猛然传入火妮耳中,她如遭雷击地愣住,嘴唇发颤,心脏紧缩。

  “光宗!”凌仲芳惊喜不已,笑容悄悄在她唇角绽开。“看来这里没有我存在的余地喽,我走了,你们好好谈一谈吧。”

  她笑吟吟地走了,火妮仍不相信他会在这里,她看著他,穿著白色西装的他好帅啊……她炫惑不已,又惊疑不定。

  这是怎么回事?

  他不是应该在结婚礼堂里吗?怎么会在这里?

  “你又不小心掉到我家树林里了吗?”她心跳得好厉害,甚至不敢呼哎,好怕自己看到的只是他的幻影。

  辜至美一步一步,缓缓地走向她,不回答,说他自己要说的,“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火妮一听就心碎,她深吸一口气,“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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