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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小叔叔,你们在做什么?”

  星期天傍晚,火妮闲来无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顺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东西——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苗大顺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边监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顺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做这个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问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么?”

  她实在有看没有懂耶,他们把老旧的脚踏车轮胎给拆了下来,把铁条和轮框焊接起来,她目测大概是十公分一条,粗铁条上的小铁条也如法炮制。

  “没什么。”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扬起了眉毛。“怎么可能没什么?”

  她才不信,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不肯先说,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说,做事有够谨慎的。

  比如,她不是说菠菜不会发芽吗?少爷他观察了几天,尽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结论告诉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迹诡异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样的长宽,把整块菠菜畦都围起来,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後来他才告诉她,菠菜发不了芽是因为田里的红蚂蚁把种子搬走了,他试过在菜畦周边撒苦茶粉,让蚂蚁不敢靠近,但蚂蚁只绝迹了一天,隔天又来了。

  他继续观察了两天才发现,原来聪明的蚂蚁把土衔到苦茶粉上,先铺成一条路,再爬进菜畦里,又把种子搬走了,所以他才会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他实在相当聪明对吧?只是先告诉她又不会死,每次都让她参不透他在做什么,明白後才在那里槌胸顿足的大骂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脸炫惑的表情看他,脸上明白口写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来越好奇过去的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耶,他的头脑很聪明,还很沉得住气,很像那种发生火灾了,他还能把重要东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这点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说没什么就没什么,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顺完全的给他护短。“你不要问那么多,去买一手啤酒回来给我们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风耶,还喝啤酒,要是……”

  “啧啧啧,你呀,年纪轻轻的,像个小老太婆,比你妈还会念,管得还真多。”苗大顺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几岁啦?不趁现在喝个够,难道去跟阎罗王报到的时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为你好冂乀~”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样,她可不会坐视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辜至美看著他们,瞬了瞬眼眸。

  亲子之间互相关怀……好陌生。

  难道在失去记亿前的他,是个不孝子?

  “为我好就赶快去买酒啦!顺便买几包鳕鱼香丝回来哦!”苗大顺催道。

  火妮只好认命的去小杂货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带了五包鳕鱼香丝回来。

  看到“数目不对”,苗大顺直嚷嚷。“不是叫你买一手吗?怎么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说:“店里只剩四瓶啊。”

  “怎么可能?”苗大顺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怀里。“来,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这两瓶是光宗的,他年轻身体好,多喝点没关系。”

  “吼~”苗大顺碎碎念著,“一瓶根本不够塞牙缝嘛,你这丫头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体本来就不能塞牙缝啊。”

  “我不要喝,给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给苗大顺。

  “不行!”火妮连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没喝过这种东西,我不要喝。”

  “你怎么知道你没喝过?”她瞪著他看。“你恢复记忆了哦?”

  “没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没喝过。”

  那啤酒看起来很廉价……他确信自己没喝过,他跟他们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喝啦喝啦!啤酒喝下去,真正透心凉,比灌十瓶水还解渴咧,来,我帮你打开!”苗大顺抢过他的啤酒,直接用牙齿把瓶盖咬开,这可是他纵横啤酒界四十多年练成的独门绝技哦。

  火妮在心里哎哟一声。“小叔叔!你这样不卫生啦!光宗哪敢喝?”

  相处那么久了,还不了解他吗?他有够洁癖的!

  “哦!歹势、歹势,我忘了光宗爱乾净。”苗大顺不好意思的一笑,撩起衣角,擦擦瓶口,再度递给辜至美。“喏,擦乾净了,快喝吧!”

  昏倒!

  火妮瞪著苗大顺,就在她认为某人一定不会喝那瓶啤酒时,没想到他伸出手来,把啤酒接了过去。

  “谢谢阿顺叔。”

  火妮惊讶地瞪视著他,就见他道完谢後,直接以口对瓶,咕噜咕噜的一连喝了好几口。

  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

  他居然——居然没有嫌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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