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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真不敢相信至酷会自己走进礼堂,而且对象还是个……呃,恕他直言,对象还是个小美眉。

  在美国时,他不是跟那个叫凌子珊还是凌芷珊的合伙人走得很近吗?她看起来很知性,他觉得还颇适合至酷这类型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认为这件事最高兴的一定非他爸妈莫属了,他们一直催促他们五个人结婚,但他们都当是耳边风。

  眼看着人家台宝集团的公子千金们都纷纷步入了礼堂,他们很怕辜家会在他们手上断了香火。

  现在好了,至酷要结婚了,应该叫林伯放串鞭炮庆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还没收拾好心情,语气有点烦躁。

  他很少这么狼狈,觉得自己被那对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妇将了一军。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他们根本没有要求他回报,是他坚持要回报他们的,只不过,他怎么算也算不到,他们会在十年后送给他这么一个“大礼”。

  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为是。

  当年他还没满二十岁,桀骜不驯,可以说有点目中无人,是个盛气凌人的小伙子,自以为出身背景特别,天下没有他们辜家用财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写保证书写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妇连络他,他好展现辜家的实力,好好回报他们。

  但他没等到,而时间一年年的过去,他也就渐渐忘了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莲的出现……

  至于结婚……

  他还没想那么多,光是把她介绍给家人认识就很令他的太阳穴发疼了,看看至俊的反应,还有至帅跟至雅呢,他们会怎么看这件事?

  幸好他母亲陪着父亲到美国做化疗了,不然她会高兴得跳起来,以为他真的要定下来。

  事实上,在带莫荳莲回来的路上,他们已经约法三章。

  第一、关于匆促结婚的内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说,连对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于已经知道的至美,他威胁他不得说出去,否则他就假戏真作,让他瞧不起的莫荳莲真的变成他的大嫂!

  第二、没有婚礼。

  他打算等一年过去,跟她办好离婚手续后,到时他要按照原本的计划跟芷珊进一步发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礼必须省略。

  第三、 婚后她不得干涉他的自由,他同样不得干涉她的。

  有了以上三点的保障,这么一来就万无一失了吧?

  荳莲没看过这么大的一张餐桌,好像在“请客”哦!

  她数了数,吃饭的总共有五个人,加她六个,但他们用的却是足以坐得下三十个人的长餐桌。

  这就算了,至少他们集中坐在餐桌的前半段,所以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只有六个人吃饭,佣人却有八个!

  会不会太夸张啊?这就是富豪名流的排场吗?

  菜一道又一道的端上来,他们每个都吃得不多,这样吃得完吗?吃不完的菜咧?倒掉吗?很浪费耶。

  不过话说回来,这餐厅好豪华,天花板好高好高,还金光闪闪的。

  黑色大理石桌面,乳白色大理石地面,橘色高背餐椅,一大面的格子窗,外头的椰子树在晚风中摇曳,窗子两边垂着浪漫的纱帘,高台上摆着一株很美的兰花,而餐具都是白色的,显得优雅又有品味。

  “‘大嫂’,妳怎么不吃,一直用眼睛在看?这样不会饱哦。”辜至帅很故意的加强重音来称呼她,还露出一个坏坏的迷人笑容。

  香姨打给他,说大哥晚上有重要的事要宣布,请他务必回家吃饭。

  他的心情本来还有点沉重,以为是父亲已经稍微好转的病情又恶化了,没想到回到家竟听到这个破天荒的好消息。

  哈~老大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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