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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打从她决定卖掉自己处理母亲的后事开始,她就不把自己当人看了。

  既然要卖身,当然没有选择卖给谁的权利,她的眼里只能有钱,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谁有钱谁就能买走她“为所欲为”,就算要她舔脚趾头,她也会咬着牙,不会有半句怨言。

  她要卖掉自己清白的身子,就像鱼市场里的鱼获一样,赤裸裸的任人宰割,谁付的起价钱,她就陪谁共度一夜良宵。

  为什么?

  哈,因为她的母亲还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而她身无分文,甚至积欠了医院一笔为数可观的医药费,母亲生前已经够可怜了,她总不能让她死后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吧?

  “跟我到“兰郡”上班,凭你的条件,我保证你一个月内成为兰郡的王牌小姐。”她的好友——已经沦落风尘一年的林娜指引她一条生路。

  林娜虽然有心帮她,但有酒瘾和赌瘾的她也自身难保,每个月都过着跟酒店借贷的日子,因此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可以借她。

  “不,那太慢了。”她摇摇头,想到那些所谓“医者人仁”的嘴脸。“你以为医院会让我妈在那里躺上一个月?他们一天打三十通电话给我,要我快点将我妈接走。”

  “不然呢?”林娜实在不懂好友的脑袋。“你想去抢银行?”虽然那是最快弄到钱的方法,但却得吃牢饭。

  她对林娜自嘲的一笑。“你忘了我还有我吗?”

  林娜更糊涂了。“什么意思?”

  是她特别笨吗?怎么总觉得净棠讲话莫测高深,而且脸上的神情好奇怪哦,好像……怎么说呢?“从容就义”?

  “我可以把自己卖了。”她语不惊人死不休,吓坏了林娜。

  林娜捡起原本抱在怀中,但被谷净棠吓掉的抱枕。“什么……什么意思啊?”

  在林娜疑惑的眼光中,她毅然决然的站起来。“我要卖身葬母!”

  卖身的决定下的很快,在林娜狭小的租来套房里,她很快到楼下文具店买了厚纸板,写下卖身价码,换上林娜友谊相挺借给她的性感薄衫,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下,开始她寻找恩客的“壮举”。

  她没有想过自己的运气会那么好,她以为她会遇到一头满脑肥肠的大猪哥,得到十万美金,却也留下一个令她今生今世想起来都会作呕的可怕回忆——一个或许会让她从此性冷感的回忆。

  然而,他俊美的即便是在这种窘迫的情况下相见,她也眼睛为之一亮,接踵而来的是几分眩惑。

  他非常俊美,披肩但层次分明的黑发看起来像丝缎一般,他的眼睛可以用美丽来形容,眼里有股精锐的味道,显示他不是普通的人物。

  会是他吗?

  她的运气会那么好吗?她的第一次将会跟这个俊美的男人而不是一头猪哥?

  “你要买我吗?”她谨慎地用英文反问。

  买吧!说你要买我吧!

  她在心里用力给他祈祷,她当然不会相信那种一见钟情的神话,她只是认为,说服自己献身给这个俊美的男人会比较容易一些罢了。

  “你是华人?”玉耀绫改用中文。

  谷净棠微微一愣。

  她是华人没错,在台湾出生,但出生不久就跟着父母到泰国创业,开刚始她爸爸的餐馆经营的很成功,但自从他罹癌死了之后,一切都变了。

  餐馆倒了,她妈妈一个女人在异乡养不起她和妹妹,她和妹妹只好缀学,有个开杂货铺的中泰混血男人对她们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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