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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捉妖?”

  迪卡斯点点头。“因为我是‘妖怪’,他们不能放任我到处伤害人;最重要的是他们绝不能让外界知道他们的实验,否则必然会引起舆论攻击,因此他们展开‘捉妖’行动,目的是要把我捉回去。”

  “我看真正的妖怪是他们吧!”龚以羚恨恨地说。

  他吁了口气。“不过我仍然很小心,无论如何绝对不能进医院,否则很有可能被医院检验出我的异常基因,届时被他们知道也只是早晚的事了。”

  “难怪你那次脚伤都不肯进医院,只愿意让熟悉的医生来为你诊治。”龚以羚恍然大悟,随又皱眉。“可是斗牛不是最容易受伤的吗?”

  “也许是,不过……”迪卡斯忽地勾起一抹神秘的笑意。“八年来,我上场过六百多回,但一次也没受伤过,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龚以羚俏皮地眨了眨眼。“你厉害?”

  迪卡斯失笑。“不,或许是因为我的细胞中包含动物基因,所以我天生对动物有种特别的控制力。小时候我不懂得如何驾驭这种能力,所以那两只獒犬才会因为想反抗而企图攻击我,不过现在我懂得如何使用这种能力控制动物了,所以我不担心任何动物会伤害我。事实上,对于意志力比较薄弱的人类,我也有某种类似催眠的影响力……”

  一听到这里,龚以羚蓦然失声啊了一下。“所以你才有办法安抚得了那些伤心的女孩子们,还能够‘说服’她们将爱慕你的心意转变为友情?”

  迪卡斯赧然颔首。

  “可是对于妳这种意志力坚强的人类,我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幸好。”龚以羚喃喃道,“啊!对了,你那个……”她拿起他的手。“也是能够随意控制的吗?”

  迪卡斯微微一笑,龚以羚蓦地尖叫一声丢开他的手,旋即又抓回来,惊叹地仔细端详那五根尖锐犀利的长指甲,尾端微勾,呈大弧度的圆弧形,还有如同金属物般的银亮色泽,如果有人说狼人的爪子就是这模样,她一点也不会怀疑。

  “酷!”不晓得这算不算是随身携带凶器?

  “一般时候我都能控制自如,但在神志昏乱的情况下就不一定了。”

  龚以羚怔了怔。“神志昏乱?发疯?”

  “不是,”迪卡斯再次失笑。“譬如生病发高烧意志不清的时候。”

  “你……曾经那样?”龚以羚试探地问。

  “一次。”迪卡斯坦诚道。“所以我祖父母和阿盖得医生都知道我的异常,但他们什么都没说,只要他们认定我是他们唯一的血脉,他们就会竭尽所能的保护我。”

  “所以为了报答他们,你也竭尽所能去帮助他们的同胞──墨西哥人。”龚以羚接着说下去,摩挲着他修长的手,她轻轻叹息,“这,或许真的是妖怪的手,”抬起头,她盯住他的眼。“那,或许真的是妖怪的眼,妖怪的牙,妖怪的头发和妖怪的能力,可是……”

  她伸出一掌抵住他的心口。“这是一颗人类善良的心,所以千万不要怀疑,你是人类,绝对不是妖怪!”

  迪卡斯幽邃的紫眸深深望定她好一会儿,然后他垂下双眼,一声不吭,长而锐利的指甲悄然缩回去,他紧紧地反握住她纤细的柔荑,从中得到他所渴望的接纳与温暖。

  可是她还没有说完,龚以羚若有所思地硬掰起他一根手指,沉吟地继续端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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