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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而且,是该死的对极了!

  “我——”发现自己声音不自觉变得沙哑,她清了清喉咙,实事求是的问:“我是说,要是当了你的女朋友,我有什么好处?”

  “只要我不在工作中,保证随传随到。”

  他再次扬起了嘴角,她第二十八次注意到,他右边那个可爱的酒窝。

  “不行。”她说。

  张志扬微微一僵,却看见她有些赌气的,将最后一匙樱桃慕斯送入嘴里,然后把又子放下,抬起下巴,得寸进尺的提出更多要求:“除了随传随到,你还要每天来煮饭。”

  “好。”他松了口气,二话不说的答应下来。

  想到自个儿居然捡到了一个俊帅好看,而且厨艺一流的男人,愿意无条件照料她的三餐,玫瑰咬着唇,却还是忍不住,漾出了这整个星期来第一个真心的笑容。

  那笑,再次触动了他的心。

  下一瞬,心情大好的她,突然伸出手,捧住他的脸,给了他一个带有樱桃味道的香吻。

  张志扬惊讶之余,根本忘了作出反应。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笑着退了开来,粉红的舌尖舔着嫩唇,像只可爱的小猫。

  “那就拜托你啦,我去工作了,Bye!”说完,玫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就溜回房里。

  坐在电脑前,她心情愉快的按下开机键,一想起他受到偷袭时,俊脸上错愕的呆样,她就克制不住,笑得好得意、好开心。

  打开文件档案,她先喝了一口水,正准备要开始敲下第一个字,却听到门外传来敲门声。她微微一愣,隐约猜出来者何人,起身走到门边,打开房门看着对方。

  “干么?”

  张志扬轻声说道:“我要领取今天的报酬。”说完,他一把将她拉进怀里,低下头来,给了她一记无比火辣的法式热吻。

  喔,天啊!

  这男人的吻技,果然和她记忆中一样,绝对是一流的。

  玫瑰被吻得晕头转向,差点就失去理智,把他给拉进房里去“吃”了,幸好隔壁小菁开门的声音,让她猛然回神。

  “好啦,够了够了!”她从他怀里退开,硬是将他推了出去。“我告诉你,你现在还在试用期,试用期的报酬只有这样。”

  脸儿通红的她,快快说完这些话后,立刻将门关了起来,而后背靠着门,软绵绵的滑坐在地上,像是跑了一趟马拉松般,喘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试用期。

  简单的来说,就是在正式上任之前,先试试看合不合用,如果不合用,就永无胜任之日。

  但是,这个男人却似乎对这一切,都显得那么驾轻就熟,让她根本挑不出任何毛病。

  无论是煮饭、打扫,或是换下不亮的灯泡、倒垃圾等,张志扬完全没有任何怨言,只要每一天在他离开之前,能偷到她几个香吻,他就愉快得像是中了乐透的头奖。

  好吧,玫瑰得承认,家里有个男人,还真的是挺不错的。看着他身手俐落的爬上铝梯,换掉那个烧掉已久,她却只能望而兴叹,恨天花板太高、自个儿太矮的电灯泡时,她感激的叹了一口气。

  而踩在铝梯上,换下灯泡的张志扬,在天天报到的第十日,终于想起那个让他狐疑了好一阵子的问题。

  “你们都不用上班吗?”

  玫瑰闻言,有些不甘愿的回答。“我们是自由业。”

  “喔?”他好奇的挑眉,一边拿着坏掉的灯泡爬下铝梯。

  “写小说的。”她说。

  “作家。”他恍然大悟。

  事实上,她讨厌那个名词。“写小说的!”她强调,对于作家这个头衔,觉得担不起,也不想扛。

  “写小说的。”他从善如流的重复。

  “没错。”她满意的点头,转身离开厕所,回到电脑桌前。

  试用期了几天,她对他还算满意

  好吧,洪玫瑰,你少骗自己了。

  还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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