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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深夜。

  尔豫回到了位于国家实验研究所旁的一栋豪宅内,他买下八楼将两户打通,总共一百二十坪的空间,可以用来休息、做实验,甚至是骑室内脚踏车。

  他有一辆宾士厂出产的高性能脚踏车,当他做实验做累了的时候,便会在屋子里骑上二十几圈,消除疲惫。

  但是今天当他回到屋里,将钥匙放在玄关梨花木五斗柜的最上格后,放下公事包,大步踏进光滑洁净的柚木地板上,边走边解开蓝色衬衫上的扣子,露出强壮结实的胸膛。

  他做了每天回家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好好地冲个澡。

  洗去了浑身的疲劳后,他神清气爽地穿着淡蓝色纯棉浴袍,赤着脚走向客厅的欧式吧台,煮了一杯香醇的曼特宁咖啡。

  夜已深,台北市的灯火依旧闪烁通明。

  不知怎地,他忽然想起了一张清丽夺目的笑脸,对他微微偏着头,热切的眼底彷佛盛满了千言万语。

  荒谬的是,他竟然觉得有一丝丝熟悉感,自心底深处一个他从不知道的角落里,渐渐渗透了出来。

  “我怎么可能对她感觉很熟悉?”尔豫甩了甩头,甩去胸口那份不自然的悸动。

  他并非笨蛋,也不是石头,当然感觉得出万梅书喜欢他,只是他搞不懂这些女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单凭一面就可以确定自己爱不爱一个人?

  他是科学家,而科学讲求证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科学的一贯方针,所以他从来不把那些显然是爱情小说看太多冲昏了头的求爱女孩当一回事,宁可她们把时间拿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例如多读些有益脑部发展的书。

  但是万梅书……却不太一样。

  从表面看来,她和以往那些对他疯狂求爱的女孩子没两样,但她们是一个劲的迷恋,她却认真到完全相信自己真的爱上他了。

  她认真到令他心惊……也迷惘。

  “我做了什么事让她误以为我想和她谈恋爱吗?”他眯起双眼,疑惑难解。

  但可以确定的是,不管她多么妩媚娇甜清丽,她都不是他心目中想要的伴侣或情人对象,更别提妻子人选了。

  电话蓦地响起,惊醒了他深陷其中的思绪。

  他先好整以暇地啜饮一口浓郁的咖啡,将杯子慢慢放妥,然后才接起了无线电话。

  “喂,我是唐尔豫。”

  “大哥,母后娘娘下十二道懿旨速召我们三兄弟明天晚上回家吃晚饭,七点整。”他的三胞胎小弟,迟了他一分三十五秒出生的风流弟弟唐尔硕,语气里出现了难得的颤抖。

  一想到他们美艳依旧、天真长驻的母亲,尔豫也不禁有一丝瑟缩。

  他们很爱母亲,但是天真得像个小孩的妈妈常常天外飞来一个怪异的念头,然后就迫不及待要他们照做。

  偏偏父亲宠爱母亲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通常都会站在母亲那头,除非母亲哪天临时起意想出轨除外。

  对于七岁上小学那年,母亲突发奇想要将他们兄弟三人打扮成女生上学那件事,他记忆犹然惨痛。

  他立下毒誓,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穿裙子。

  “妈是怎么跟你说的?”一定还有内情。

  “相亲。”尔硕声音里的无奈和恐惧更深了。“天哪!你能想像吗?我们今年不过二十七岁,正是流连在兰花美、桃花娇的大好年华,她居然要我们走进婚姻的坟墓。”

  “相亲?嗯。”他抚着下颚沉吟,并不怎么反对。

  也好,如果他和一名温婉大方、知书达礼的女人订婚,那么以后就可以杜绝不必要的莺飞蝶舞来扰乱他的生活,尤其是那个“万一没书”。

  他的唇畔不由自主地浮超一抹愉悦的笑意。

  她说得对,这样的名字还真好记……

  “大哥?大哥?”尔硕在电话那头大呼小叫,气急败坏的。“你是老大,一定要顶在前头,我们绝对不能够让母后娘娘的奸计得逞,知道吗?”

  尔豫眨了眨眼睛,总算回过神来。

  “尔硕,也许结婚对你是件好事,起码让你收收心,别再玩了。”

  尔硕是个风流自若,以身为女性福音为荣耀的美男子,要他定下心,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是太难为他了,但是这样游戏人间流恋花丛久了也不是件好事,早晚会玩出问题来。

  他们三胞胎非但容貌长得不像,就连性格也大相回异,所以他很难理解尔硕因何有那么多闲工夫与兴致交那么多女朋友。

  “天——”尔硕惨叫一声。“你已经早一步被母后洗脑了!不行,不行,我要打电话给二哥,我要和他联盟对抗万恶的婚姻制度。”

  想起脾气火爆的老二,尔豫哑口无言了半晌。

  他叹了口气,勉强道:“我会和妈再好好谈谈的。”

  孝顺父母固然天经地义,友爱兄弟也属应当,但如果当真要有一个出来转移母亲的注意力,那就非他莫属了。

  再说相亲这个想法……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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