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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琪英,其实你们两个看起来真的很速配,为什么偏偏不来电呢?”

  “我们刘家跟他们张家好像上辈子曾互倒过会,所以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眼,不打起来就该庆幸了,怎么可能来电。”

  “我知道妳爸和张桑从小吵到大,小到偷挖番薯,大到抢同一个女朋友,而且他们两个最喜欢互别苗头了,又爱“膨风”,所以会这么吵吵闹闹的自然不稀奇。但是妳和译人不同,你们两个有什么好吵的?”文莺纳闷地问。

  “八字不合。”琪英简单地回答。

  “统统赖给八字,未免太不负责任了。”文莺不以为然的说。

  “要不然我也无法解释。”她侧头想了想,恍然指出,“对了,还有他很白目。”

  “这算什么理由?”

  “阿姨妳不知道,那是他在你们面前表现得彬彬有礼。我跟妳说,从小到大,他就以激怒我为乐,这种痛苦你们是不会了解的。”说完,琪英还煞有介事地叹了口气。

  文莺闻言,噗嗤一笑,“哪有这么严重?”

  “是没这么严重,不过我看也快差不多了,倘若我再不加以制止,只怕今后他会滥用职权来欺压我。”

  “他不是这种人,或许他对妳会顽皮一些,但是他的人格……”说到这里,文莺眼睛突然一亮,“很奇怪吔,他为什么对所有人都很有绅士风度,唯独对妳不同?说不定他对妳有特别感觉呢!”

  琪英看了她一眼,“阿姨,妳想象力太丰富了。”

  “这也说不定。”文莺陷人深思里。

  “阿姨,妳想太多了。”琪英摇摇头,将注意力转回面前的报表上,“快点工作吧!”

  文莺打量了她半晌,发觉琪英当真对这个话题一点兴趣都没有。

  唉,这两个年轻人的事真是令人伤脑筋。

  他们两个都是她从小看到大的,他们的幸福和快乐自然也是她关注的焦点之一,假如他们俩可以凑成一对的话,那该有多好?

  刘张两家也对立够久了,人家说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他们两家吵闹多时,也该到“合”的时候了吧?

  文莺自顾自的想了半天,却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她索性不想了。

  吃完晚餐,看完八点档连续剧,乡间的静谧夜晚又重复着每日的无聊,单调到就连草丛里的小昆虫都不太认真地吟唱了。

  其实也难怪欢喜镇上的居民们会对刘张两家的一举一动如此关切,除了他们财大势大引人注目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乡下日子无聊,大伙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张大眼睛、竖直耳朵等流言。

  琪英洗完澡,边擦着甫吹干的蓬松秀发走回房间。

  “小姐、小姐,老爷回来了。”

  在他们家帮佣已久的小兰匆匆忙忙地跑过来,两根辫子在脑后晃呀晃的。

  “小兰,我不是要妳叫我琪英就好?念了三年,怎么妳就是改不了口?”琪英没好气地说,伸手轻轻地在她头上敲了一记。

  不过在这个民风淳朴、思想行为保守的欢喜镇上,像小兰这样恭敬且温顺的女孩还不少。

  这也就是琪英喜欢住在乡下的原因之一,因为民风淳朴的人们,总是热情且友善,虽然有时他们会显得热情过度,但无伤大雅。

  “小姐,”小兰还是改不过来,她腼腆的笑着,“妳就别再为难我了,我是个下人,怎么可以直接叫妳的名字呢?”

  “现在已经是民国八十八年了,不是民国初年,每回听妳小姐长、小姐短的,我都快要产生错觉了。”

  “小姐……”

  琪英轻拍额头一下,“算了。妳要跟我说什么?”

  “对了,老爷回来啦!”

  “回来就回来。”话一说完,她突然觉得不对劲,惊讶的问:“老爸到哪里去了?怎么晚餐的时候没有看见她?”

  话说回来,她这个做女儿的也太混了,居然连老爸不在家吃饭都没注意。琪英暗忖。

  “不知道,不过老爷好像不太高兴,他还喝了一点酒。”最后这句话,小兰说得很小声。

  “我去看看。”说完,琪英连忙往大厅方向走去。

  客厅里,脸色通红的刘火旺边打着酒嗝,嘴里边叨念着“有……有什么了不起的?兄子才念个硕士,就大声成那副德行……改天我叫阿英也去美国一读个女博士回来,看谁厉害。”

  “阿爸,你又在念什么了?”甫踏进厅口的琪英不解地问。

  刘火旺一听到女儿的声音,急急忙忙睁大一双醉眼,“阿英,妳明天就收拾行李,到美国念个女博士回来,知道吗?”

  “阿爸,你喝太多了。”

  “我才没有,明天阿爸就帮妳把农会的工作辞掉,然后买张机票去……”他努力维持清醒。

  “去睡吧。”她推推父亲,没好气地说:“早睡早起身体好,你明天不是还要去工厂巡查吗?”

  刘火旺又打了个酒隔,“唉,妳不知道,实在太令人生气了,如果我没有说给妳听,妳是不会明白阿爸受的窝囊气……”

  “你又跟张伯父吵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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