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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酒足饭饱,盛乐胥夫妇告辞着要回县城。“黑灯瞎火的,不如在这里歇一晚,明日再回去。”盛知豫劝留。

  说也奇怪,牠从不对盛知豫以外的人摇头摆尾,就连每天在牠身上滚来滚去的小米团子一旦惹得牠不高兴,那弓起身体来低哼的样子也会把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鬼吓得屁滚尿流。

  这时的小雪球还称得上可爱,不过日后当牠长成成犬时,竟宛如雄狮般的魁梧雄壮,自己每每看到牠巨塔般、直立起来比梅天骄还要高的身子时,都会后悔把牠叫作小雪球。

  其实不只小雪球长得可喜,赵鞅这这孩子也在窜个子,他初来时给他做的衣服,这会儿要不是短了腿,就是短了手。

  他一出现,别说白露看他明媚的笑容觉得他可爱,盛知豫也分出手来摸摸他松软的头发,顺手给他一小碗炸油果子,他鼓着小脸吃得可是欢快极了。

  盛知豫索性给他装了一兜,让他出去玩。

  赵鞅用红红的小油嘴亲了她的脸颊。“跟你这么亲,这是哪来的孩子?”白露看得艳羡不已。

  “说起来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看着小米团子蹦蹦跳跳的吆喝着小雪球,那狗一口吃掉他半兜的油果子,他略有些炸毛,一人一狗又闹腾起来,盛知豫闭了闭眼,对于这么久没有人来认领,她已经把小米团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养了。

  把拾到孩子和狗的事情说了一遍,也把自己想收养他的心意也说了。

  “听妹妹的意思是不回夫家去了?”

  “如果回去,也是为了和离一事……”

  天寒,屋外北风呼呼。

  一个除夕团圆饭,也不拘男女分桌惯例,众人团团围着吃得畅快淋漓,石伯拿出一坛他窖藏多年的白梅酿,拍开泥封,醇厚浓郁,味久不散,就连赵鞅也浅嚐了一口,气氛更加的热闹起来。

  最先被灌酒的是盛知豫,也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一轮下来,无论大大大小,男男女女轮流的来敬她,她又敬了回去,陈年的白梅醸虽然不是烈酒,后劲却是强悍,虽然只是沾沾唇,也真把盛知豫吃得满面粉红,眸色晶亮,她目光流转却见梅天骄神色微微复杂的看着她。

  他也吃了不少酒,眼眸却依旧清晰,一点也不含糊。

  酒足饭饱,盛乐胥夫妇告辞着要回县城。“黑灯瞎火的,不如在这里歇一晚,明日再回去。”盛知豫劝留。

  盛乐胥捏着妻子的手,“我向邻居借了马车,说好几个时辰就得还上的。”他既然这么说,盛知豫也不强留,拿了两条自己腌的五香酱肉、腊肉,一大碟甑儿糕,一篮子炸得外酥内软油果子让他们带回去。

  盛乐胥也不推辞,他知道自己推辞是没有用的。

  送走了盛家夫妇,转头迎面看见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的梅天骄。

  盛知豫看见他稳稳的站在那,像入定了万年的青松,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他走路无声,也不是第一回冷不妨的出现,她已经从一开始的惊讶到现在他连眼皮子都不会掀一下了。

  “你这是要回家守岁了吗?你等等我,我有东西要给你。”她脚不沾地的又往里跑。

  她叫他等,说也奇怪,他就等在那。

  从来都是只有旁人等他的分,为什么他要听她的话?

  梅天骄的眉间拧起一个川字。

  是最近一直待在这里,习惯她的吩咐和吆喝……了吗?以至于不由自主的服从?

  他这半辈子少有放不开和理不清的时候,这段过于安逸和无忧的日子削减了他对事情的判断力了。

  他的生命里,除了街头、江湖,要不就是战场,一直以来,除了拳头、打斗、砍杀和血流成河、横屍遍野,他的生命里没有其他。

  这间屋子里,在他看来一贫如洗,什么都没有,却有着他生命中从来没有得过的温暖。

  天际又花花的下起小雪,不一会儿,盛知豫撑着伞小跑着出来,他的眼光攫住她,用屋里透的光描摹着她的全身,他从来不觉得在他的眼光里,有哪个女人称得上是好看的,再好看的女人总有厌倦的一天,可她不然,这些天朝夕相处,她的面目一直清清楚楚。

  这清清楚楚是什么意思?看不厌吗?

  或许是因为她喝了酒,更显得丹唇皓齿,明眸善睐,只这么款款而来,周遭都失了颜色。

  他自小没亲没故,哪里都打滚过,女人,他不是没有过,却是面目模糊,这些年来一个都记不起来她们的模样。

  那些女人没有一个像她一样让他困惑。

  是的,许是因为喝酒的关系,他也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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