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陈毓华 > 完美老公进化论 >  上一页    下一页


  没有按铃叫唤,这个安静过头的病房就不会有多余的人进来,苍白的空间,响着维生系统近乎单调的声音,她讨厌医院,合上眼睛,把MP3的音量开到极致。

  张驭晓开门走进病房,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戴着耳机,微皱着眉头的孙立言。

  他的脚步很轻,即使地上踩的是厚厚的地毯,还是怕发出一点声响吵到她。

  走近床沿,肆无忌惮的瞅着她。嗯,脸色还有点白,但起码恢复了些血色,躺在床上的她看起来更小只了。

  老实说,在他这圈子的女人有哪个不是正妹?身村一流,脸蛋完美,闯荡演艺圈,这些都是基本配备。

  而她呢,几乎是不笑的,很认真、很安静、很傻气,对工作的执着,甚至让他感觉到压力。

  所以他从来没正眼看过她。

  她个子很小,一百七不到,小小的脸带着几分英气,仔细的看,眉型柔顺当泽贴额而长,瞳孔清澈透明,还有……他想起来,一般人的眼珠是带褐色,她是剔透的黑宝石,骂他的时候会亮晶晶的,像浸水的葡萄。

  她原来长这个样子。

  忍不住往她短短的头发摸去,忽然某人的眼睛毫无预警地打开。

  其实他一进门,她就知道是他来了,那步伐、那身上的古龙水,这几天熟到不能再熟。

  当场被人赃俱获,要缩回手吗?不,张驭晓很大方的摸了摸。嗯,如他想像的柔软。

  “你这是做什么?”怪异的感觉滑进孙立言心底。

  “头发上面有脏东西。”

  明显的不信。

  这种坏心眼的巫男哪来的好心?肯定有鬼!

  窄版紧身牛仔裤,黑色整排钉子中筒靴,长款军用大衣,耳垂两排钻石耳钉。

  戴着大墨镜见人,看起来似乎力求平民打扮,其实不然,他就算只穿一九九元的衣服出现,依旧给人鹤立鸡群的感觉。

  那墨镜遮去他半张脸,光天化日下出门,不想被包围,要躲粉丝,可想而知,他的自由少得可怜。但在这里——

  “麻烦你把墨镜拿下来,这里光线很充足,我不是你的粉丝,不会骚扰你的。”

  瞧瞧,人精神了些,立刻无视他Boss的身份。不过虽然腹诽,张驭晓还是拿掉了墨镜,露出招峰引蝶的脸来。

  “你在听什么音乐?”她不执勤的时候几乎都在听音乐,他看过,远远的。

  戴着鸭舌帽,身穿棉T、连帽外套、贴身裤搭着牛仔短裤,脚穿布鞋,就像一个小男生。

  她不跟其他保全在一起,似乎很喜欢白屋外面那片松林,每次回来,衣服上面会夹着掉落的松针。

  他要求她随传随到,所以她能拥有的闲暇时间很少,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记得那看过的印象。

  “要听吗?”看在这几天他天天来医院报到的份上,她难得主动示好。

  “我对音乐的要求品味是很高的。”

  孙立言把刚从耳里掏出来的耳机作势再塞回去——

  “唉,不要这样。”他捞过耳机,放入自己耳里,可眼光不由自主的由她包裹着层层纱布的小腿延伸到两只脚板。

  那脚趾圆润的脚底下,有他看过因为长途奔跑几乎磨破一层皮的惨不忍睹模样。

  为了到处找他,拼了命的找,这么奋不顾身,有哪个女人这么傻?

  送她进医院时,她痛得死去活来,甚至晕过一次,可是从头到尾没掉过一滴眼泪,这女生的强悍,实在出人意外——也令人心疼。

  他得死命的告诉自己才能把眼光从她的脚上移回来。

  “很痛吧?”

  她笑了笑,说的却是——“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我也谢谢你救了我。”迟疑了下,他非常难得的向别人致谢。

  “那是我的职责。”

  “你对自己的职责都这么拼命吗?”那么的义无反顾。

  这年头说要拼命的人很多,真的拿命去拼的人却没有。

  “得看跟着的是什么样的老板。”她意有所指。至于他,她只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也没想到他一离开自己的眼皮下就真的出事了。

  想不到张驭晓伸手把她的头发揉乱,一想到那么爱穿热裤的她,歉疚难过的情绪都浮了上来。

  “我是好Boss,不过你不会后悔牺牲一条美腿,我的好以后你会知道,先说好,可不能上瘾喔!”

  “老王卖瓜,而且这种支票一点也不可靠。”她边躲魔掌边唾弃。

  “老王的瓜可也是要经过GAS标章认证,消费者才肯买回来的。”经过辅导检验、管制,就跟猪肉得经过CAS认证的意思是一样的。

  孙立言索性翻身,来个置之不理。

  不管他这粒瓜是冬瓜西瓜南瓜北瓜还是胡瓜,少理为妙!

  “要不然我顺便找个整形医师帮你整一整,要恢复光滑幼嫩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反应是充耳不闻。

  张驭晓也不以为意,自己找了张椅子搬到床前坐下,并没有拔掉耳机,就这样和孙立言面对面,听着同一首歌。

  空气中有那么一段时间是停止的——只有光尘在空气中弥漫跳舞。

  “这MP3里怎么听来听去就只有一首歌?想不到现在还有人在听他们的歌。”张驭晓的神情很淡,但仿佛还带着一股悠远的思绪。

  “‘狂潮’可是亚洲天团,怎么到你嘴里好像很过时似的?你们同是音乐人,没有不知道的道理啊。”

  音乐从来没有过不过时,只有经典与否。

  “一个已经解散的摇滚Band就跟散沙没两样,现在的粉丝见一个爱一个,用过就丢,恐怕早就不记得,像你这么长情的才少见。”对明星偶像情长,那么是不是也代表她对感情也很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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