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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早晨,贝晓阳穿着棉质衬衫和牛仔裤,肩上背着晓雨亲手做的拼布书包,在玄关一面穿鞋,一面扬声告诉正窝在客厅沙发里边啃面包边发呆的晓雨。

  “喔,慢走!”贝晓雨回神朝她挥挥手,顺便提醒:“路上小心。”

  “这句话你该留着自己用才是!也不看看是谁才第一天上班,就被摩托车擦破两块皮?”

  厚!真是的,都出社会工作了,还整天迷迷糊糊的,让大家替她担心,到底谁才是姊姊啊?

  “我知道啦,我会小心的。”贝晓雨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在香港待了几个月,习惯了香港的环境及交通,回台湾之后反倒有点不习惯,结果前几天过马路时一不小心,被一辆乱钻的摩托车撞伤腿,幸好只是皮肉伤,回家擦过药之后已经结痂了,不过还是被晓阳结实叨念了一顿。

  晓雨常常觉得,晓阳虽是妹妹,但是比她们的妈妈还像妈妈。不知道这算不算好事?

  嘀咕完,看看时间,她也得出门不可了!两个礼拜前,她如愿在一间电视台找到工作,担任跑社会新闻的半菜鸟记者,她得先进办公室看看,有没有什么重大案件要跑。

  回房随意换了件黑色针织短衫和泛白牛仔裤,背了布袋和尚大包包,她就出门上班去了。

  连下了几天雨,今天终于放晴了,路上行人几乎都面带笑容,以好心情迎接晴朗的好天气,只有贝晓雨一脸失魂落魄地垂头走着,浑然不觉自己与周遭的欢喜气氛格格不入。

  饶子炆真的放弃她了吧?她踢着路上的小石子,闷闷不乐地走着。

  她虽然斩钉截铁地告诉家人他们已经分手了,但其实在内心深处,她还是偷偷盼望他会来找她,向她解释清楚、求她原谅!可是他……

  “唉!”她真傻,他根本不可能会来!

  或许是她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晓阳说得没错,饶子炆是何等人物,他怎么可能对她用真心呢?瞧他,连真实姓名都不愿告诉她,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其实她从不贪求富贵,如果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是饶子炆,或许还是会跟他做朋友,但是可能不会答应跟他交往,还轻易交出自己的心。

  现在爱情幻灭,心也碎了!最糟的是,爱笑的她变得不再爱笑,过去总被妹妹嫌聒噪的小嘴,也常常一天开不了几次口,现在反倒是晓阳没事就找她聊天,苦口婆心地开导她:男人只是人生道路上的几根草,绝对不能因为被杂草绊倒了,而不肯再继续往前走。

  晓雨也知道晓阳和姊姊一直为她担心,为此她觉得很过意不去,所以一直努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告诉她们自己没事,但是……好像还是不太成功!

  她们担忧的眼神说明了她的伪装失败-晓阳说得对,她太笨了,连假装都不会。

  唉!或许她真该彻底忘了那段过去,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谁知道前头还会出现什么样的美好风景呢?

  有这种豁达哲学的,才是永远打不倒的贝晓雨啊!

  她深吸一口气,露出微笑,重新振作起精神大步向前走。可是有人居然像根柱子一样杵在人行道中央,见她走近也不让开。

  就是有这么白目的人,社会才会这么乱!她嘀咕着,因为急着赶路,没有多看“柱子”一眼就从旁边绕过,可是柱子居然又动了,再次挡在她面前。

  这是默契还是找麻烦?她再闪-柱子也跟着跑,当她第三次被挡住去路,终于忍不住抬头,张大眼瞪着白目的“柱子”:“请借……过……”咦?

  那根柱子好眼熟……糟了!她一定是每天晚上躲在棉被里偷哭,哭坏了眼睛,现在居然看到幻影了!

  “不认得我了?”饶子炆脸上挂着温柔深情的笑容。

  终于见到她了!见到她之后,长达一个月的烦躁不安全在这瞬间烟消云散,好像服了什么灵仙妙药,顿觉通体舒畅、心情愉快。

  有声音?那就不是幻影,是真人实音啰?

  他来了!喜悦随着血液冲向贝晓雨的心口,她多想立刻尖叫着扑上前,紧紧抱住他,可是--不行!

  她要有志气,他欺骗她、玩弄她的感情,她已经笨笨的上过一次当,下能再上第二次当了。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不会再相信他了!她坚定地对自己发誓。

  “晓雨,我好想你,真的好想!”饶子炆用真诚的语调柔声倾诉:“这段时间见不到你,我无时无刻不思念着你,醒着想、睡着想、吃饭想、走路想,连办公的时候都想……”

  在人行道旁的骑楼下纳凉兼吃甜筒的饶镇伦听到,差点没“恶!”地一声,把吃了一半的甜筒“还原”。

  这小子平常游戏人间,怎么谈起恋爱来这么肉麻?不过贝晓雨本人比照片漂亮多了,照片拍不出她那双大眼睛里生动灵活的神采,还有她嘴角甜得腻死人的可爱酒窝。

  只是她看起来傻呼呼的,他还是想不透,她究竟是掐住饶子炆哪一个罩门,让他像被喂了什么奇毒怪药一样,不惜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下毒之人寻求解药?

  他慢慢地吃着,悠哉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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