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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第四章

  贝晓雨站在海鲜餐厅的玻璃窗前,瞪着水槽里不断吐着泡泡的大闸蟹,只只鲜猛肥美,看得她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下午饶子胤亲自打电话给她,和她约好晚上七点碰面吃饭。她就顺道问他想吃什么,他又反问她喜欢吃什么,她就老实回答是螃蟹,谁知道他就迳自敲定了这间海鲜餐厅为碰面地点。

  她掂掂自己的荷包,心想带出来的钱,应该够吃一桌丰盛的海鲜大餐吧?

  “嗨!”有人轻拍她的肩,贝晓雨转头一看,原来是饶子炆来了。

  饶子炆下了班,若没重要的事,通常就是一身轻便,棒球帽、太阳眼镜、休闲T恤、低腰牛仔裤和舒适的运动鞋。

  对他来说,西装是上班时的工作服,至于把马子的时髦服装则是游戏人间必备的戏服,真实的他,喜欢轻松舒适的帅气服装。

  贝晓雨今天碰巧也穿着同色紧身T恤和牛仔裤,两人乍看好像在穿情侣装。

  “你来了!”见到他,贝晓雨立即笑眯了眼。“那我们进去吧,我肚子饿了,赶快叫东西来吃。”

  “好啊。”

  进入餐厅之后,饶子炆立即转头环视四周,幸好没看见熟识的人。他知道有些认识的人会常来这间餐厅,遇到熟人是不要紧,若被晓雨发现他其实就是饶子炆,那才真是麻烦。

  “饶子胤,你要吃什么?”贝晓雨拿着菜单问他,他们一起点了几样海鲜,其中当然有贝晓雨最爱的螃蟹。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菜肴开始送来,鲜艳的色泽和诱人的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首先是炒青菜,接着是清炒干贝甜豆,然后是醋溜鱼片,再来是龙虾生鱼片,最后是重头戏清蒸螃蟹和辣炒螃蟹,还有一碗甘美的海鲜浓汤。

  才几样菜,价钱并不便宜,幸好贝晓雨带够了钱,不怕付不起。

  每道菜都很好吃,她忙着将食物送进嘴里,又烫又美味的菜肴让她大呼过瘾,当她看到螃蟹上桌时,毫不犹豫把最肥美的蟹脚挟进饶子炆碗里。

  “这支蟹脚肉最多最好吃了。呐,给你!”为了报答帮助她的好朋友,她不藏私地将螃蟹最好吃的部分让给他。

  饶子炆停下筷子,盯着自己碗里的蟹脚,许久不发一语。

  “你怎么不吃?”贝晓雨发现他突如其来的沉默,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你是不是介意我用自己的筷子挟菜给你?”

  她一时忘记了,应该用公筷挟给他才对。

  “不是的!”饶子炆笑着摇摇头,轻声说:“我只是有点惊讶。”

  他惊讶居然有人挟菜给他!

  生在豪门世家,餐桌礼仪是从小必修的课程,在外是如此,在家也是如此。对他们这种阶层的人来说,挟菜给别人确实是种不卫生又不礼貌的行为,而且也没那必要性。

  如果吃西餐,一人一份没必要分来分去。而就算是吃中餐,也自有佣人将菜肴分好到他们盘子里,所以从小到大,不曾有人挟过菜给他。

  贝晓雨挟菜给他,他觉得惊讶,但是倒不觉得脏,反而有点感动,因为她把最好吃的部分留给他。

  她的不自私,更加深了他的惭愧。

  “谢谢你!我相信这支蟹脚一定很美味。”他诚心领受这份礼物。

  他啃着蟹脚一边问:“一直忘了问你,你是从台湾来的?”

  “对啊!你怎么知道?喔——我真傻,你一定是听口音嘛。”台湾人说中文的口音不难辨认。

  “的确没错,我认识一些台湾的朋友,所以多少辨认得出来。你住在台湾的哪里?”

  “台北。我是从台北来的!”她一面咬着鲜美的蟹肉一面回答。

  “台北我去过几次,还满好玩的。”几位朋友带着他从早玩到晚,逛逛吃吃喝喝不说,还在夜店流连到天亮。

  “真的吗?可是我不觉得特别好玩。” 一些纪念馆、博物馆对她来说已经没有吸引力,一些需要花钱的昂贵场所她也几乎不去,所以台北对她来说,只是一个让她居住、搭车、念书、生活的城市罢了。

  “呵呵!那是你习惯了,所以不觉得特别,对我们这些外地人来说,那些巷子里的小吃和你早巳看腻的风景都是很新鲜的。好比香港--你来香港多久了?”

  “嗯,两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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