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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三


  也许早就试着爱了。

  林林总总的理由,每一样都指向李欢的优点,李欢的好,如果世界上真有一百分男人,也不过李欢如此了。

  可是,为什么纵然在这样的时刻也会想起叶嘉?为什么一见了叶嘉,心情就那么恶劣,悲伤?而且,还妒忌!

  妒忌那个狐狸精似的杨女士。

  只有失败的女人才喜欢蔑称那些在情场上百战不殆的女性为狐狸精,自己,也快成为一个失败的典型了。

  谁的内心深处,又不是另外一个林佳妮?

  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这样的想法令她瑟缩了一下,为什么还是意难平?不是早就决定了离婚后就各自收手收心好好生活的么?为什么就此一面,就心烦意乱?

  这对李欢公平么?

  自己这算什么?明明是打定主意要嫁给李欢的,被关押的时候,曾亲口承诺的。

  谁说那是权宜之计?谁说那不过是随口敷衍?难道女人说话就可以不作数?何况,叶嘉还早已有了杨女士。即便再小白的人也明白,今晚的宴会是杨女士替叶嘉兄弟安排的,那些来的商贾、投资商,跟叶家有利益往来的各路神仙……单看叶晓波笑得春风得意,李欢大呼收获巨大,就明白了。

  杨女士,她以一种最最体面的方式在帮助叶嘉,无声无息,却又名目昭昭,真是两全齐美。这一切,当然是为叶嘉做的。

  她对叶嘉好,她不是愚蠢冲动的林佳妮。

  这是个善解人意又精明强干的女人,能做到这样,也是怀了爱和真诚的。

  与杨女士相比,自己真是差得太远了。

  在叶家快分崩离析的情况下,选择杨女士,无论对叶家还是叶嘉本人,都是上上策,自己,又何必还怀着那些痴心妄想?

  这对李欢,对自己,都是一种可耻的亵渎。

  每个人,都该忠贞于真心爱自己的人,该一心一意,不是吗?否则,爱情还有什么意义?

  那种可帕的愧疚、纠结、软弱、挣扎……统统从心里冒出来,仿佛被剥光了衣服在游行示众——

  不行,会有人看见。

  会千夫所指的。

  内心的秘密也变得不安全起来。

  她害怕起来,忽然就从李欢怀里站起身,神色匆匆:"汤好啦,我去给你盛一碗来。”

  火开得太大,瓦罐太烫,汤盛得太满,她手忙脚乱,也许是不慎洒了水在地下,脚下一滑,整碗汤翻倒在地上,一地的碎片……

  李欢听得响动,立刻冲进厨房,只见她正蹲在地上拣一地的碎片,手指被划伤,一滴一滴的滴着血也浑然不知。

  "冯丰……"

  他关了火,一把抱住她来到外面。

  "李欢,没事,真的没事……"

  她还在强笑,还想去盛汤,挣扎着,李欢拉住她,忽然开口:"叶嘉,他放弃你是他的损失,他一定会后悔的……"

  他知道!李欢一直知道!

  所有的心事统统被窥破,她好像被发现秘密的小孩子,嘴巴一张,又哭不出来,只晓得害怕。

  "傻瓜,想哭就好好哭一场……"

  仿佛催眠的声音,她再也忍不住,扑在他的怀里,失声痛哭。

  李欢并没有再劝慰她,过了许久,她才停止了哭泣,可头还是埋在他的怀里不肯抬起来。李欢低低在她耳边道:"傻瓜,弄得我一身的口水……"

  "不管,我不管……"

  她的头埋得更深,腻在他的怀里。

  李欢笑起来,抬起她的脸:"傻瓜,别捂坏了……"

  "谁要你管我?你……”

  细声的嚷嚷被封住,所有的委屈、悲苦、害怕、挣扎……都被这一吻所封住,脑子里天旋地转的,觉得缺氧,却又是另一种安全和踏实的感觉。

  仿佛甜蜜。

  好一会儿,李欢抬起头,看着她,她也看着他,眼珠乌黑,眼神迷离,眼角还有泪痕,却满脸的红晕。

  "傻瓜,有我在,以后每一天,你都会生活得很幸福。”

  是情话,也是诺言吧。

  在恰当的时刻,甜言蜜语仿佛是治疗心病的一剂做好的良药。

  她看着那双温柔而带着慈悲的眼神,在用世间最好的温情,替自己拔出心中的那根刺,一点一点,直到自己心里完全变得平和。

  直到此刻,才真正下定决心,就这样吧,就这样和李欢在一起吧,相亲相爱,互不辜负。

  辜负人,被辜负,都是痛苦的事情,如果能两情相悦,执手千载,又何必还要一意孤行,头撞南墙?

  叶氏集团的事情,比预料的还要顺利。

  欧洲一家投资集团看中了c 城的巨大发展潜力,在多方磋商之后,决定和叶氏集团合作。在众多竞争者中,局面如此混乱的叶氏集团能够取得先机,叶晓波和李欢不知熬了多

  少个不眠之夜。终于,到了项目的最后细节方面,不过,得派人去欧洲总部磋商一些问题。

  叶晓波是代理董事长,要坐镇指挥大局,关键时刻,务必要稳定军心。所以,李欢就顺理成章要代替他去走这一趟,这一去,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出发前的晚上,他早早回家

  给冯丰做饭,弄了丰盛的四菜一汤,全部端上桌,才笑嘻嘻地叮嘱她各种各样的事情。

  这些吩咐,冯丰每一样起码都至少听过三遍以上了,边吃虾子边嘟囔:"哎呀,耳朵都要起茧子了,李欢,你快成糟老头子了,老是说这样重复的话……"

  "吓,这么快就嫌弃我老了?”

  李欢摸摸自己银白色的头发,一幅很受伤的样子,忽然压低声音,很神秘的: "其实,要证明我还年轻,是很容易的……"

  "怎么证明?”

  "OOXX一下就知道了。”

  "※☆*№@……"

  一块回锅肉很准确地塞进他的嘴巴里,堵住了他下面的话,冯丰红了脸,瞪他一眼:"吃你的饭,废话那么多……"

  他笑嘻嘻地把肉吞下去,才一本正经的:"冯丰,我看我是不是去把头发染一下色?你看,你貌似才刚20 岁,我却是中年色大叔模样,别人会以为我是萝莉控……"

  萝莉控?

  冯丰惊叹一声:"李欢,你行哦,你连这个都知道?你比现代人还现代。”

  "嘿嘿,所以,我更得去染染头发。”

  "别别别……"冯丰一叠连声地阻止他。”这个样子才帅呢,跟犬夜叉似的"

  “犬夜叉是什么东西?”

  “一条狗。”

  李欢没有忍住,一口就喷了出来,冯丰来不及逃开,惨遭荼毒,脸上都沾了饭粒,恶心得想吐,李欢却在一边哈哈大笑起来。

  李欢一走,日子就冷清下来。

  他在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一走,每天回到家里,都是冷锅冷灶的,有时饿得慌,想起笋子鲜虾,馋得流口水,也没得吃。都说一个女人要抓住男人最好先抓住男人的胃,谁说

  男人不也是这样呢?如果一个男人抓住了女人的胃,那也就把心抓得差不多了。

  尤其是最初两个夜晚,一回家,就孤魂野鬼似的满房间晃荡,饿得乱跳,也不知道该吃什么,好在冰箱里有李欢准备好的丰富的干粮、水果、酸扔……胡乱吃一点,也没滋

  没味,就连书也看不下去,专栏也写得像在凑合,只好看肥皂剧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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