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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七


  下午,很明媚的春光。

  垂柳轻拂,彷佛,一只手在脸上温柔的抚摸。

  李欢习惯性的往那排长椅上看去,只见熟悉的人影,却不是昔日那样坐在那里看书,她背着大包包,穿一双球鞋,精神好得很的样子。

  “冯丰,你要干什么?”

  “去锻炼身体,好长命百岁。”

  “我和你一起去。”

  “不用了,你忙你的吧。”

  “我不忙。”

  “你这人,没看出来我根本就不想和你一起去?怎么那么不知趣?”

  他理直气壮:“我好像从来就没有知趣过。你又不是才晓得。”

  他看她的包包,鼓鼓囊囊的,这些天,她行动十分神秘,也不知在干什么,他疑心她一个人在进行什么危险的举动。

  爱的卡片

  他疑惑道:“冯丰,你这些天究竟在忙什么?”

  她若无其事的:“写专栏,还忙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李欢,我不跟你说了,我要走了。我约了同学,再见。”

  她转身就走,李欢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臂:“冯丰,你这段时间不要一个人活动……”

  “冯丰……”

  远远地,一个女孩子跑过来,李欢认识的,当初和冯丰一起考研究生的秦小萝。

  “看吧,我不是一个人,我们一起去查点资料呢,李欢,再见。”

  李欢无可奈何,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她走了。

  两人进了图书馆,刚坐下,冯丰看看四周:“小萝,我先出去一下。”

  “刚来呢,你要去哪里?”

  “我想起有点事情。”

  “给你占位置不?”

  “算了,我下午估计不会回来了。”

  冯丰边说边往外走。

  这次出门,李欢已经不见了,她从北大门出去,立刻上了一辆出租车,往城外而去。

  已是下午5点多了,整个别墅处于一片春末夏初的绿意盎然之中。千年黄桷树静静地笼罩着周围的一大片地,巴掌大小的叶子绿得发黑。

  冯丰四处看看,远远的人工湖边,只有几个游人在钓鱼。

  她拿了钥匙,开门,轻轻走进去,然后又关上了门。

  如果说外面还因为阳光而显得阳气十足,一进门,则是扑面而来的冷清,一阵风起,露出丝丝阴冷的气氛。

  她在黄桷树下站定,细看周围的花盆,泥土,落叶……这里显然已经相当一段时间没有人来光顾了,花盆与花盆之间的潮湿之处,长了薄薄的一层青苔。

  她在那里站了很久,想起七个小暴君出来的那一夜的不寒而栗。如果他们不出来,也许,一直不会有人发现李欢身份的秘密。最关键的是,究竟是谁把他们封印在那里的?又是谁悄然把这个神秘的封印之地一下全部湮没了,再也没有踪迹了?

  如果不是极其神奇的力量,怎么能做到这样?

  脑子里忽然想起各种诡异的传说,想起看过的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些冤死的人的魂灵积聚在一个大瀑布处,每到一段时间,就会长期“嚎哭”,而收集这批冤屈灵魂的,是一个遥远的未来世界异星人,之所以如此,是为了让这些冤死者得到发泄。

  天色已经慢慢黯下来,她四周看看,这一次,竟也不觉得害怕。

  如果是神秘的力量,他们既然能封存那些罪大恶极的小暴君,并且例举罪行,显然不会加害自己;而如果是那些想研究唐僧肉的人,他们也只会“生擒”自己,又何需害怕?

  她进客厅开亮所有的灯,家俱上都蒙了一层薄薄的灰了。她想起李欢那柄“错金弓弩”,这个东西好像是开启那个神秘洞窟的钥匙,此刻,并没有放在以前她记得的地方。她找了找,没有踪影,想起李欢说他自己住的地方,立刻去那栋独立的院子寻找。

  卧室里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她四处看看,没有。再去书房,所有的柜子都没有上锁,一一拉开,也没有这把弓箭的踪影。她看看柜子里一排一排的《小王子》,《天龙八部》,暗叹一声,又关上了书柜的玻璃门。

  只有旁边的衣橱没看了,她不死心,又进去看看。

  衣橱里显然也不像会藏着“错金弓弩”的。她随手一拉,依旧是一排一排挂得整整齐齐的长长短短的裙子。

  也许是目光停留得久了一点,她忽然看见一件礼服,好生眼熟。

  她取下来一看,这件白色的小礼服可不正是那件李欢在去年开学前买给自己,非要自己穿给他看的那一件?因为太漂亮的缘故,她曾多次一个人试穿,但是,无论李欢怎么要求,都不曾在他面前穿过。那次决裂,自己去还他衣服,他明明就扔在了垃圾筒里,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细看好几遍,肯定是认得的,因为只有这一件标签撕掉了,是自己撕掉的,而衣柜里其他的衣服,标签都还在。

  心里忽然有种很诡异的感觉。

  她拉开左边的衣橱,一格一格摆放得十分整齐的裙子,所不同的是,每一格上面都放着卡片。

  明明上一次来看的时候都没有卡片,这些卡片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又是写的什么东西 ?

  她随便拿起一张:

  X月X日,今天给冯丰买了三条裙子

  X月X日,新款出来,冯丰穿着一定很好看

  ……

  这一路看下去,竟然全是诸如此类的卡片,字眼非常简单,只记载着买衣服的日期,或者对款式的简单评价,只是,谁又能明白买衣服的人当时的心情?

  每一张卡片上的字都是毛笔写的,显然是买回来才写的,原本是又大又硬朗的字,却偏偏带了点难以言喻的温柔之意,显然是写字时候,那种难以形容的情怀和心境诉诸了笔端。

  这是李欢的字迹——在这个无纸化日益深入的年代,只有他,才肯不厌其烦地写这种相对较大的字,那是一种瘦硬体的书法,虽然不及萧昭业那么水平,可是,绝对也算是一流了。

  原来,这屋子的衣服全是买给自己的。难怪不得自己前两次来他这里,他总是竭力邀请自己去“参观”这屋子。难怪他每次都神神秘秘的说,这屋子自己一定会喜欢。

  可是,由于种种阴差阳错,自己在这里来来回回许多次,却偏偏很少来这间屋子。心里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上一次自己也来看过这间屋子,当时还以为那些东西都是芬妮的,因为,她曾经是这里的女主人。只是,因为那些衣服都还有着标签——不过,那时,一定是没有这些卡片的,这一点,自己记得很清楚。

  这些卡片又是从何而来?

  如果一直没有,当时为什么又会被收起?

  或者是现在才添上的?而且那些字迹,明明就是很久以前的,绝不是新写就的,还一条条的标明日期。

  她再拿起一些款式看看,显然,有些是前年去年的款式,绝不会是一时一地买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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