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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七


  如此折腾到半夜才沉沉睡去,等醒来时,已经快10点了,叶嘉早已起床上班去了。想必他是见自己睡得太沉,就没有叫醒自己吧。

  她起身,心里有点失落,却看旁边放了张纸条,她拿起一看,上面写的是:“小丰,记得吃早饭,我见你睡着了,就不叫你了,先好好休息一下再去复习吧。”

  心里这才轻松下来,拿着纸条放在抽屉里,想想,摇摇头,又微笑起来,在电话、短信、EMALL无纸化普及的今天,还有多少人能收到纸条呢?叶嘉,他可真固执呀,一直不喜欢发短信,所以,宁愿保持着写纸条这样“古老”的习惯。

  也许,这真是一个好习惯吧。

  那套“错金弓弩”早已收起,李欢几乎再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仿佛对那段记忆特别的不痛快。

  他无法揣测叶霈的真实意图,对于他提出的要自己去给叶晓波帮忙的事情,也持僅慎态度。做君王时的习惯,让他长久保持着人与人之间恰当的距离。尤其是臣属、朋友,更要保持分寸,太近了容易失去威严,太远了,又容易滋生隔阂。即便是血亲手足,也因为礼仪尊卑,不得有任何逾越“身份”的举止。在他的前生后世里,除了和冯丰一起生活的一段时间外,再也没有和任何人如此毫无距离地相处过。可是,冯丰,这一辈子,也许自己都没有机会再和她那样同一屋檐下相处了。

  枯坐半日,冬日的黄昏悄然降临。

  电话响起,他坐在昏黄的黑暗里也不开灯,漫不经意道:“哪位?”

  是那么沙嗲的声音,富于磁性和女性的魅力,充满了关切和柔情:“李欢,你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吗?”

  他精神了一点儿:“都处理好了,芬妮,多谢你的关心。”

  芬妮的声音像添加了某种芬芳的蜜糖,黏稠得丝丝缕缕的慢慢牵扯:“李欢,抱歉,我那时没法来看你……”

  “没关系,你已经做得够好了”他由衷地道,“芬娓,谢谢你。”

  芬妮的关心,冯丰都告诉自己了,她绝非那种虛伪逢迎的女人,对自己,也保持着真切的关心,可是,人在江湖,尤其是在娱乐江湖,每一刻都要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会被人踩到地上。那种时候,芬妮要强自出头,完全就是无谓的牺牲了。

  “李欢,今晚有空吗?我回C城了,一起吃顿饭吧。”

  “好的。一会儿见。”他答应着,立即出门,驱车往芬妮在C城长期下榻的某国际寓所赶去。

  门铃一响,芬妮就来开了门。

  她穿一身水红色的家居服,简单的装束,却衬得肌肤如雪,嫣然一笑,眉梢眼角都是浓得化不开的风情。

  “李欢,你来啦?快请坐。”

  李欢坐下,看布置得十分精雅的空间,又细看芬妮,赞道:“芬妮,你气色好得多了。”

  “是吧?这些日子很累,可是,没以前压力那么大……”她边说边泡茶,“李欢,这是我从泰国带回来的一种茶,你看好不好喝?”

  她纤细的玉指跟紫砂壶相映成趣,令人不喝茶,先就醉了。

  李欢接过品尝一口:“不错,和以前喝惯了的茶有些不同。”

  “你喜欢就好。”

  “谢谢。”

  芬妮在他对面坐下,用手掠了掠脸颊上一缕柔散下来的长发:“最近还常和小丰见面吗?”

  他摇摇头:“偶尔才见一次。”

  “我倒是和她常常电话联系。小丰真是个义气的女孩子,比起她为你的奔走,我真是自愧不如。李欢,你有她这样的朋友也值了。”

  “她一直都是那么傻,所以才让自己经常陷入难堪的境地。”

  “对了,她和你的那场绯闻闹得沸沸扬扬,叶霈居然没有出面阻止她,也算难得了……”

  “我和冯丰,其实自始至终都是朋友,我并没有和她闹什么绯闻”他下意识地,不想让人误会冯丰和自己的关系,“她只是来保释我而已,是我连累了她,她可没有做丝毫对不去叶嘉的事情……”

  “可是,这对叶霈来说,足以成为他拒绝小丰的借口了……”芬妮十分好奇,叶霈这样势利的老古董,如此情况也没棒打鸳鸯,真亏他是怎么忍住的。

  “因为小丰根本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李欢想起叶霈那副高高在上的口吻,心里十分不舒服,要是冯丰真有什么,恐怕他立刻就会下辣手了。他怕触及芬妮的伤口,只淡淡道:“叶嘉是个很有主见的男人,他喜欢冯丰,自然会相信她,不会受他父母左右的。”

  芬妮叹一声:“豪门子弟,就没几个有担当的,叶嘉这样的男人,也真算得罕见了。小丰也合该好人有好运,我上次给她打电话,她说等她研究生考完,也许很快就会和叶嘉结婚。算算时间,已经不久了,我得好好替她准备一份礼物……”

  原来是意外之中的事情,李欢心里还是一震,距离她的考试,已经不到两个月了,很快,她就要和叶嘉结婚了吗?

  绝望,一种深刻的绝望在骨子里蔓延,饶是他强作镇定,也许久说不出话来。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已经越来越少了,可是,回去的希望却依旧毫无头绪。难道就一个人,鸵鸟一般在这个荒谬的时代终老?

  芬妮微喟:“我本来以为你和冯丰还有机会的……”

  李欢强笑着摇摇头,自己和她,哪里还有什么机会?

  芬妮见他神色黯然,叉开了话题,两人谈得一会儿,李欢住口,静了片刻,“屋子里什么东西这么香?”

  芬妮微笑着站起身:“我煲的汤,应该可以喝了。”

  “你还做了饭?”

  “做了几个小菜,可以吃饭了。”

  芬妮说的几个小菜一一却是满满一桌子,每一个都十分精致。她不仅人漂亮,做的菜更是漂亮,这点,李欢早就见识过了,可是,见了这么多菜,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大赞,芬妮,的确不愧为女人中的极品了。

  这一顿饭吃得十分满意,李欢连喝了好几碗汤,记忆中,自己许久没吃过这么舒心的一顿了。

  芬妮为他夹菜,适时给他添汤,不时温言细语地和他交谈几句,他看着她,心里那种久违的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这个才是冯妙莲!当初,真正的冯妙莲就是这样的性情。

  人的性情,是比外貌更深刻的东西,忽然有些失神,也有些清醒,原来,冯丰和冯妙莲,真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吃完饭,芬妮将碗筷收到水槽里,道:“明早服务员会来收拾的。这就是公寓的好处,有厨房,更像家的样子。所以,不回家的时候,我也喜欢住公寓,不喜欢住酒店。”

  也许是汤的滋润,也许是灯光的原因,芬妮的玉色般的脸颊有些红晕。她在他身边坐下,身上芬芳的气息,一个劲地往他鼻子里钻。

  他拉了拉衣领,忽然觉得有些干渴。自从和芬妮分手后,他就再也没有过任何女人了。如今,这样美好的一个女人几乎和自己贴身而坐,而且,两人曾经有过那么亲密而熟悉的关系,这对于一个独居很久的成年男人来说,已经是非常危险的信号了。他站起身来,笑道:“不早了,芬妮,你早点休息吧,我走了。”

  “不再坐一会儿吗?”芬妮有些失望,自己忙里偷闲回来,就是为了见他一次,可是,他却走得那么匆忙。她柔声道:“我明天就要离开C城了……”

  “那你更得好好休息。”

  她见他去意已定,想挽留的话又说不出口,只深深地看他一眼,这一眼,简直如一汪立刻就要沸腾的水,李欢立刻移开了目光,不敢和她对视。

  两人来到门口,李欢一只脚已经跨出门了,又回过头来:“芬妮,你不用送我了……”

  “了”字还没落口,忽然被一双软玉温香的手紧紧抓住。他只觉得喉头一紧,跨出的脚不由得退了回来,几乎是与此同时,芬妮温软的手已经抱住了他的腰。他的手下意识地一挥,门“砰”的一声关上。

  他抱转她的身子,两个人的呼吸都那么急促,他微微低下头, 完全贴在了身后的墙壁上。浑身仿佛着了火一般,他的身子完全贴在了那具曼妙的身子上,仿佛要将她嵌入身后的墙壁里,一低头就吻了下去,她轻轻“唔”了一声,手按在壁灯上,关掉了一屋子的灯光,低低娇喘一声,“李欢,去房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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