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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


  她是真诚的,她想,李欢在这个世界太孤独了,如果有一个令他称心如意的女人,那也算他来到这个异世界最大的补偿了。

  如果,这个时候,李欢还说自己是他的朋友,那就是朋友吧。

  某一天上午,李欢路过以前租屋的那片小广场,看到卖豆浆油条的,想起自己每天给那个懒惰的女人买早点的日子——就停车进去专门买了一份。自从冯丰悄然逃离后,他几乎再也不曾光顾过这些摊子了,现在,生活环境大变,更不会有这种机会了。

  为什么会怀念呢?

  为什么要怀念自己伺候别人的日子?他惊讶而又痛苦,自己,莫非真的被虐得贱了?他看着袋子里的豆浆油条,好像看着自己经历过的种种岁月,快到家了,豆浆油条已经冷了。

  远远地,他看见芬妮的笑脸。芬妮迎着他:“你买的什么呀?怎么好像豆浆油条?哦,好久没吃过这些东西了……”

  “哦,没有,凉了,不能吃了。”

  他紧走几步,随手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然后没事人一样地向她走去。

  芬妮嗔他:“扔了干嘛?热一下还可以吃啊。”

  “不新鲜了,我不喜欢吃不新鲜的东西。”

  真是个怪人,刚买回来,又嫌不新鲜。

  那天晚上,他拥着芬妮,漫不经心地说:“芬妮,你想不想知道我的过去?”

  芬妮的手抚摸他的胸膛,带着舒适的温柔的技巧:“过去有什么好的?重要的是未来。”她是聪明的女人,即不喜欢别人问自己的过去,也不喜欢问别人的过去。

  “芬妮,如果我说自己曾经是皇帝,已经一千多岁了,你相信不?”

  芬妮笑起来,沙沙的声音,磁性而充满了浓浓的女人味:“我相信。你就是我心目中的皇帝,我会伺候得你比皇帝还舒适……”她的眼神妩媚,长长的睫毛又流露出纯洁的艳丽,这话说出来,整个屋子都开始旖旎而香艳起来。

  芬妮的魅力无可挑剔,只是那一刻,明明就是两个人,明明就是软玉温香,李欢却觉得意兴阑珊,只是孤独,异常的孤独,仿佛一只狼误入了羊群,看着那只对自己友好的羊,却说不上话,那是两个世界的生物。

  又一只股票涨停盘。

  虽然是司空见惯,毕竟还是有喜悦。李欢高兴之下,跑出来,芬妮正在看碟。他拉了芬妮走到外面的草地上,两人一起呼吸着微雨后新鲜的空气。近一个月的居家生活,让芬妮胖了好几斤,看起来丰腴了不少。李欢看她精神状态好了许多,也自高兴。

  右边是精致的小花园,落地大玻璃的书房和一间看起来十分精巧的卧室。那是这院子里最好的一个地方,生长着一颗巨大的黄桷树,舒展的树冠遮住了几乎一亩地的范围,冬暖夏凉,气候十分宜人。一推开窗户,就能看到外面沙洲上的白鹭扇动翅膀,此时,还能看到初冬的芦苇飘着丝丝白絮,一点一点地落在水里,显得那么冷清而又富有诗意。芬妮常常想,这里其实是一个拍摄文艺片的绝好场景,如果以后有机会,自己一定要选这个地方,在自己的“家”里,拍一部真正的文艺片。

  可是,那屋子一直都锁着,独立成一个体系,任落花流水,风景空着。

  芬妮来后,从未见那里开放过,有一次,她很疑惑地问李欢,那里那么漂亮锁起来干啥?李欢只说那里没弄好,暂不开放。

  几只水鸟落在那片园地上,芬妮觉得美丽极了,笑道:“李欢,早点把那里弄好开放吧,我觉得那里最漂亮了,锁起来真可惜。”

  李欢淡淡道:“最近忙,以后再说吧。”

  芬妮有些奇怪,最近哪里忙?李欢天天在家看股票,完全是典型的“宅男”,自己也一直闲着没事,每天都是美容养颜锻炼身体,有什么好忙的?可是,她看李欢神色淡淡的,显然无心多谈此事,便不再追问。她是聪明的女人,从不强迫男人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便忍住不问了,毕竟,这是李欢的地盘,李欢才能做得了主。

  李欢一时开心,说:“我今天给你煮几个小菜吧。”

  芬妮惊叹:“你还会做饭?”

  “当然了。”

  她和李欢一起生活了近一个月,从没见他沾染过和任何和厨房有关的东西,一直天经地义地认为,他这种气派的男人,怎么可能去做这等琐事?她甚至一度以为他是五谷不分的。没想到,他居然说自己会煮饭!

  就跟中了彩票似的,芬妮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李欢,你的手艺很好吧?”

  很好么?李欢忽然怔住。无论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都只有一个女人才吃过自己煮的饭,那时,她整天嘟嘟囔囔着挑剔,今天要吃这样,明天要吃那样,自己乐此不疲地随她差遣,可是,她说过“好吃”么?

  很多时候,她还是吃得津津有味的吧?

  他笑起来,很自信地回答:“很好!”

  两人立刻驾车去超市,买了很多菜,像寻常的夫妻,做一顿像模像样的饭菜。

  芬妮打完下手,做好“墩子”该做的分内事后,正要看他炒菜。李欢推她进屋子里,不要她窥探了自己的“秘诀”,“你别看着我,先去看会儿碟子,等下饭做好了我叫你吃饭。”

  芬妮心里甜蜜,又跑回屋子里看碟子。

  两个小时后,李欢做好了一桌子的菜,端上桌子,他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很有成就感,声音里都是笑意,大声地喊:“冯丰,吃饭……”

  芬妮走出来,似笑非笑地看他:“李欢,我不叫冯丰,我叫‘芬妮’!”

  金屋藏娇的秘密

  李欢一时怔住,神情张皇,就如一个被大人发现秘密的孩童:“对不起……芬妮……”

  芬妮摇摇头,理解而温存的笑容:“李欢,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是你第三次把我叫成‘冯丰’了,以前的两次,我都没有说……”

  竟有这事?自己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对不起……”李欢语无伦次,“我和她一起生活久了……现在,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女人,我,我……我是习惯成自然了……对不起……”

  “没关系的,李欢,我们吃饭吧。”

  芬妮了然的微笑,神情楚楚,将眼里的一丝感伤完全掩饰了起来。这一顿饭,两人吃得很愉快,芬妮连声惊叹,从来不知道,李欢的手艺竟会好成这样。

  放下碗筷,她犹不餍足,像一个饕慝,心满意足地道:“李欢,我起码10年没敢这么放开吃过了。”

  “以后,你常常煮给我吃吗?”

  “煮饭这种事情,是个艺术活,偶尔为之就好,如果天天煮,那就毫无心情了,煮出来味道也差远了……”

  煮饭是艺术活么?那么,他以前天天煮好饭叫一个女人吃饭的时候,会不会也是这么认为的?那种习惯的养成,难道是一两顿“艺术饭”就养成的?叫得如此顺溜,那是多少“艺术饭”的结果?

  重要的,并不是天天煮饭或者不煮饭,而是对为之煮饭的那个人的心情。她笑着轻松地叉开话题,心里,浮起淡淡的悲哀。第二天,李欢送给她一条很名贵的项链,她欣然收下。李欢偷眼看她的神情,发现并无异状,松了口气。可是,再看得一会儿,她忽然觉得这条项链很眼熟,忽然想起,有几次柯然在餐厅里“巧遇”自己时,就戴着类似款式的项链。她漫不经意道:“这款式好漂亮。”

  “是吗?那家方便,都是那里买的。我觉得款式都差不多。”

  所以就随便拿一条就走?一点心思也不用花?

  某一天的午后,李欢出门做一点事情。工人在打扫卫生,芬妮也随手整理一些衣物。她走出房间时,看到工人拿了钥匙开了那边独立的小天地,进去打扫卫生。即便已经算得半个这里的主人了,她还是没有这个房间的钥匙——其他房间的钥匙,她都有。

  她不知道李欢为什么把这里那么神秘地锁起来,所以,心里特别好奇,就不由自主地想去看看这片“没弄好”的天地里,究竟有些什么东西。

  这一看,才发现这片独立的天地里,有一间很大的卧室,里面放着豪华的双人床。比邻的书房,琳琅满目的新书,一应俱全,连电脑都摆好了的。里面的风格、色调十分舒适,却好像是完全适合女性的。她好奇地走进去,发现书柜的最上层,是一排各种版本的小王子,她随手拿起翻翻,又放回去,心想,李欢这人多大了?居然喜欢看这种书?而且,一买就是这么多?再看下面,还有不少手绘版本的读物。她心里忽然浮上一层恐惧,莫非,李欢还有“私生子”?

  她走出这间“诡异”的书房,透过落地大玻璃,可以看见外面的花园和不远处的白鹭翩翩飞舞。这里,装饰得如此精致,李欢为什么会说“还没弄好”?

  她心里更加疑惑,又往后面一点的卧室走去。这一看,更加意外,卧室并不十分宽大,却空间开阔,布置得十分清雅,梳妆台上,放着一个十分漂亮的陶瓷大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束干花,是那种大朵大朵“蓝色妖姬”似的干花,做得异常逼真,乍一看去,跟真的似的,新鲜得仿佛有露珠在上面流淌。

  这是彻底的女性房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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