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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〇


  因为失明,我无法再看书写字画画,唯一能消遣时间的,就是弹琴或吹箫。

  曲调中,已经再也奏不出属于少女的明快鲜活,再轻快的曲子,也会沾惹上某种历尽沧桑的苍凉甚至荒凉。

  当沧海桑田走遍,我依旧是孤独的一个,并没有人能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一张温柔的笑脸,也没有人能用足以魅惑我心的低沉嗓音,轻轻唤我一声,栖情。

  在这样纷纷扰扰的乱世,欲寻可栖情处,本只是母亲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

  命中注定,她的一生,我的一生,都只能与最值得守侯的爱情,擦肩而过。

  素手拨清弦,自问绿鬓能供多少恨,未肯无情比断弦。今年老去年,岁岁年华休。

  十月底,林翌派到中原打听消息的探子回来,带回了叫我们都很意外的消息。

  越、晋两国已陷入战火纷飞中,双方数度于沧南、沧北大战,生民流离,死伤无数。

  战争的挑起,居然是因为越太子宇文清的冲冠一怒为红颜。据说,七月初时,平素不好女色的越太子纳了一位自北晋投奔去的黄姓美姬,这美姬似曾在秦王安亦辰那里受过委屈,越太子为此集结兵马,陈兵于沧江之畔。

  北晋的二皇子秦王安亦辰得知,即请兵迎敌。双方交锋,一上阵就你死我活杀红了眼,谁也不肯退让半步,以沧江为线,时有进退,自此陷入了持久的拉锯战。

  七月初,宇文清看重的北晋美姬,与“皇”谐音的黄姓,无不在暗示着一种信息:宇文清新纳美姬,是自秦王府逃离的皇甫氏女子。

  这种暗示,对于安亦辰的刺激只怕是致命的。他唯一可能的理解,就是那个借死遁身不知所踪的皇甫栖情,最终投入了宇文清的怀抱。

  而我也终于知道了我在黑赫的日子为何能如此平静。因为安亦辰再也不会将眼光投到黑赫了。即便他派出追踪我们的官兵曾被拦截,在那样的流言传出以后,他也只会把这种拦截当成了故布的疑兵之计。

  他所有的悲伤和愧疚,都将在那种流言的刺激下,化为对敌宇文清的怒火。

  “宇文清正好在那时候纳了北晋的姬妾?有这么巧的事么?”

  连夕姑姑若有所思地试探着问我。

  “我不知道。”

  我木讷地坐在帐篷边,听那飞鹰掠过,翅膀旋过的声音带了尖锐的忽哨声;又有谁家牧羊归来,马蹄踩在秋末的青草上,依旧是清郁的芳草气息,就如……宇文清那种天然清新的纯净气息。

  “这个越太子,虽然傻了点,可比那个秦王待你好多了,也比我待你好。我真欣赏这个人的傻,有机会一定交个朋友。”昊则听说后,如是评价着,居然是少有的钦佩。

  十一月初,天气越发得冷意逼人了,因我衣物未曾带出,夕姑姑一边叫人另去采办,一边自己动手帮我做了一件斗篷。滑软的缎面,狐狸皮的里子,很暖和,摸来很像当年我帮安亦辰做过的那件暗紫雪狐皮斗篷。

  “是天青色的,颜色很素,不过公主穿着很好看。”

  夕姑姑和我这样说。

  好看不好看,像不像当年那件,似乎都没什么要紧。再隔一二十天,我的孩子就要出世了,黑赫醇厚的奶茶和新鲜的肉类,让我比以前胖了一圈,让我有道理相信,我的孩子也将平安出世,并健康活泼地生活下去。

  这时,听到门外的脚步声,接着是昊则的高声叫唤:“栖情,我帮你找了个好大夫来啦!”

  临近产期,我的小腹越发地隆起沉重,当下也懒得站起,坐着扶住腰道:“哦?这次是大宛国还是月氏国的大夫?都说了别折腾了,该看见时,自然就看见了。”

  “这次是……东洋的一位大夫啊,很有名的医者。你放心,这次一定让你的眼睛恢复过来。”

  昊则说着,似已带了一人走了过来,阵阵浓烈的腥膻气扑鼻而来,让我不由皱了皱眉,掩住了口鼻。

  “你把母羊牵我进来了么?”我苦着脸道:“别调皮了。”

  昊则似想笑,终于没笑出来,只在嗓子里压了笑意低声道:“这大夫身上的羊皮袄子,嗯,可能是新的,味道重了些。”停了一停,他用垫子将我手腕垫高了,用丝帕覆了,凑到我耳边悄声道:“这大夫医术不错,可不太讲究穿着打扮,身上脏得很;而且是个哑巴,有点麻烦。”

  哑巴大夫?身有残疾的,若能在某一行出人头地,应该会有些真实本领吧?

  忍了自己的嫌恶,由着那大夫为我搭脉。透过清凉的丝帕,那大夫的手指触着我的手腕,感觉凉凉的,纤长的指骨,也让我也有奇怪的熟悉感。

  ——当年的医者白衣,不知多少次为我把过脉。他的手指指骨纤长而有力,体温比一般人要低,总让我有种润不暖的错觉。

  但不管是当年的白衣,还是如今的宇文清,都是何等洁净的人物,我又怎会将眼前这个一身羊膻气的大夫和他联系在一起?

  心里苦笑间,那大夫已经诊完脉了,昊则问道:“怎么样?”

  但这人是个哑巴,又怎会说话?不一时,羊膻味渐渐散去,料着那人必是走了。

  我揉着受了半天罪的鼻子,向显然还站在身侧的昊则道:“又一个不会治的大夫走了。”

  昊则喃喃道:“连他也不会治?哼,我才不信呢,说不准去找药去啦!”

  我推着昊则越发结实高大的身躯,道:“治不好就治不好,你别一天到晚为*****心了。你年纪也不小了,好好和你父亲学学治国之道吧。嗯,只怕也快娶妻了吧?若我眼睛能看见,还能帮你挑挑谁家姑娘最合适呢!”

  昊则动也不动,却一道如炸药般的压抑气息散发开来,我甚至可以猜到,他此时必定将眼睛睁得如铜铃一般,恶狠狠望着我了。

  “怎么了?”我轻笑道:“我哪句话说错了?”

  昊则吐了口气,炸药气息慢慢散去,沮丧道:“你没说错。唉,为你操碎了心,你也不会跟着我。——如果当日不放你离开黑赫就好了,便是比我大两三岁,也不妨事。”

  我差点失声笑起来,却也禁不住感动。这小屁孩的模糊心思我不是不知道,难得他竟看得这样分明,明知我不可能接纳他,依然如小时候一般待我,并不胡乱纠缠,徒增各自烦恼。

  不过,他到底还存了几分稚气。便是当日不走,我就能接受他了么?在我眼里,他永远只是在四年多前,那个圆圆脸蛋大大眼睛的小屁孩啊!那个跟在我和白衣后面像条尾巴的幼稚男孩……

  让夕姑姑帮我捏了捏酸疼的腰,我把话题岔了开去:“我的那些凤卫,最近还在跟你的骑兵们一起训练么?”

  经了安亦辰这件事,我也算得到了教训。依赖任何人,终归不如依赖自己。就算不为自己,我也必须为孩子建立起一支卫队来,方不致在乱世之中寸步难行,处处看人脸色。

  钦利可汗、雅情姐姐都知道我吃了不少苦头,加上昊则一力支持,所以当我提出将原先的卫队重新整编时,他们立即答应下来,并挑选了部分平素与故燕侍卫交好的黑赫勇士,共凑成了三百人,命名为凤卫,由林翌为统领,达安木为副统领,直接受命于我。平素无事时,则编入昊则的骑兵中训练,若有战事,则一样参与部落间的征伐,以免失了锐气。

  大燕虽灭,但衔凤公主曾与众人共生死,同患难,即便失明,亦威信不减,故而驾驭得甚是轻松,乃至昊则一再惊叹,说若我是男儿身,可做一方将领了。至于养兵的用度,因我们母女自皇宫出奔之际带出的贵重珍宝不少,又有可汗相助,倒也不成问题。

  昊则见我问起凤卫之事,将手伸来摸摸我高高隆起的肚子,嘻嘻笑道:“昊则做事,栖情就放心吧!等你把宝宝生下来,大可去好好检阅一番。啊,你果然又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肯定有法子。”

  最后两句话,却不是和我说的,因为那股浓烈得让我头晕脑胀的腥膻气,再一次笼入了毡帐之中。

  夕姑姑扶我站起,道:“公主,他……他似乎想为公主针灸,示意让你躺那边榻上去呢。”

  针灸?这个满身腥膻的人为我针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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