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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


  神月离人看他如此,无奈地摇了摇了头,他的生活很简单,除了偶尔梦到些诡异却可以换稿费的东西,基本上都很平凡,所以不是很能理解元元那种生离死别仍切不断的感情。不过,他至少知道这是份需要尊重的情感,所以安静地没有打扰元元的沉思,顾自走到软骨头上瘫下。银子说的没错,宅男的腰骨是不怎么好,能躺着绝不会坐着。何况,是那么没品地傻站在男人身后当哨兵。

  诚然,他不是那位在他梦里还打着响指说“沉醉在本大爷美技下”的华丽女王殿下,但作为一个艺术家,他坚持认为自己也是有美学的,而吃苦受累绝不在他的美学范畴内。

  时间在静默无声缓缓流逝,神月离人轻轻啜饮着咖啡,直到元元回过头:“你真的要让丫头叫方天颖么,名字可不怎么好听,不怕她长大了怪你们么?”

  元元扶了扶眼睛,狡黠的光芒在他狭长的眸子一闪而逝:“不怕,谁让她是我女儿!你不觉得……这有种占了魔女便宜的感觉么?”

  神月离人嘴角微抽,从地上捡起自己的大作,哗啦啦一翻,找到关于季大魔女诞下小恶魔的那一章,指着上面的字,道:“可是她毁约了哦,小恶魔叫不二圣也,可没叫什么不二天。”

  元元只是笑,成熟俊美的脸上没有一丝的芥蒂,让原本指着听八卦的神月离人只能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元哥,你真的不爱她?”

  这个问题太多人问,即便是书写了整个故事的他,如今都忍不住地想问。这样怀念一个不爱的女人,比朋友、比亲人更深的羁绊,若非是爱,又是什么呢?

  元元的目光却停留在主卧室的窗前,为那个抱着孩子来回踱步的女子,柔和了坚毅的脸:“不,在这个世界上,能让我用上爱情字眼的女子,只有银子一个人。”

  他爱她,如淙淙流水,不似对季颖的执着,可是有着很深的眷恋。她是他心头的浮萍,填补了失去季颖后那了无喜悦的伤口。她是他眼中的星子,只在他的心里璀璨。

  银子,是他的月桂女神,却不是不可及的遥远。惟有温柔的她,才能给他一个家的感觉,他眷恋着她的温度,即便在季颖身边。

  爱情这东西,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有有或者没有。元元看着神月离人的不知所谓,忍不住地调侃:“那么你呢,为什么不爱她,你不是喜欢古灵精怪的女子么?”

  “因为我自私啊,那样沉重的女子,我喜欢不了。我很简单,所以殷殷这样机灵却不复杂的女子,最适合我。”

  “这不就对了,我们都是聪明的男人,但是很自私。”元元一阵见血地戳出了真相,不管是和季颖相处了那么多年的自己,还是长时间来一直梦到她点点滴滴的神月离人,他们都是聪明并擅于保护自己的男人,不会爱上一个让他们疲惫的女子,“我想像小颖那样的魔女,可能真的只适合不二那种愿意为她而活的男人,那个世界才是她的归宿,要在我们这儿找一个这样的男人,不如重新投胎来得简单。”

  元元走上前,从无良的作者大人脚下抽出他给自家女儿的满月红包——他自己写的书,然后拍了拍尘土,迅速地翻了翻,直接搜索到小恶魔的诞生这一章。

  不知道为什么,元元越看越觉得骨子里发寒,其中最让他觉得诡异的是,赖在娘胎里不肯出来的他的女儿,以及早早投奔自由的她的儿子,居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

  这样的巧合,别说是提心吊胆的他,就连粗枝大叶的神月离人,都隐隐觉得不太对劲。皱了皱眉头,元元不安地看着他:“喂,该不会……我女儿也会狗血穿越一把吧?”

  “哈……哈哈,说不定还遇见了魔女家的小恶鬼,两强相遇火花迸射,然后随便走在路上,都能撞上迹部家他老婆不知道是不是从手冢那里偷来的面瘫儿子,又或者压倒忍足美貌动人的儿子,对他上下其手,再……”

  “喂,那是我女儿,不是季颖的女儿!”

  “……对哦!”神月离人一脸惋惜,他还指着以后失业靠元哥的女儿托梦来着,若大侄女儿性格像嫂子,那还有什么写头,没准胡乱YY也只能写成一篇《穿越网王之我是路人甲》,无疾而终,五万字完结。

  “喂,你那是什么表情!”元元危险的眯起眼睛,突然上前,一把拎住他的衣领,将他从懒骨头上拽了起来,“听说你最近不但能梦到他们那个世界,还能梦见他们的未来?”

  “一……一点点吧!”神月离人艰难地指着掉在地上的书,努力呼着气,“那……那上面有啊!”

  元元连忙放开他,捡起书猛翻猛翻,越看脸越青,看到后来只差没吐血身亡了。惟感叹:当今这世道,果真是什么瓜下什么子,什么人生什么娃啊!

  只见那本《网王穿越——颖武元天5》的终章上,赫然写着标题——小小恶魔成长记,清晰地记载着小恶魔的日记,从5岁哼哧哼哧地请父亲代表,到12岁这个漫长的过程,内里的内容之丰富和贫瘠,足以让阅读者崩溃,精选如下:

  No.1,小恶魔五岁又x天的某年某月某日,在家学写字。

  今天,爸爸不上班,在家收拾房间,顺便教我写字,还给我开了日记本,说可以帮我记录人生的点点滴滴。人生这个词,听上去有些可怕,不过像我这样的宝宝,一向都是很勇敢的,我不怕!

  爸爸说开章很重要,于是我就想起了我七个月就学会开口说话的事儿。听说开口越早的宝宝越聪明,我虽然不是最早的,但说得话确实最标准的,所以我觉得这可以作为我人生中的……恩,爸爸说,这叫里程碑,这三个字有些难写,我决定不喜欢它们。

  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无数的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就喜欢绕着我,夸奖我长得帅气,甚至傻不啦及的抱着还不会说话的我,不停地问:“圣也,为什么你长得那么帅?”

  这种愚蠢的问题,我怎么会知道!妈咪说因为我是她的儿子,若长得不帅就只能进垃圾桶,我想我在出生前一定很担忧这个问题,所以就生得很帅气了。

  当然,这不是重点。总之,打我还没有记忆的时候,就反复不断地听到这句话,导致我最终成就了人生的最特别。

  别人家的宝宝开口的第一句话,不是哭爹就是喊娘,偏生,我却对着站在面前正打算挥舞着手指说“沉醉在本大爷美貌下”的迹部大爷,怡然自得地说了一句:“我……最帅!”

  于是,这三个字,便成为我说话生涯中的最初,相当的特别。妈妈常说物以稀为贵,我想我的这三个字一定是超级、无敌的贵。可惜的是,妈妈说我那时候的发音有些不够标准,像小不点似的奶声奶气,削减了本身的……恩,爸爸说是威慑力,我记不得了。不过相信爸爸不会弄错!

  反正,当我说出这很贵很贵的三个字后,华丽丽的迹部大爷居然当场石化在我家。那天晚上,我不怎么华丽的妈妈因为笑到抽筋唉唉叫了一晚上,我想她一定是太为我骄傲了。唉,女人哪!

  No.2,小恶魔五岁又x月的某年某月某日,迹部家豪宅。

  今天,爸爸和妈妈又盛装出席了迹部大爷的家庭舞会。叫迹部大爷不是因为他大,也不是因为他很爷,事实上他看上还很年轻,因为跟爸爸是同个年纪。所以我想其实应该要像叫幸村叔叔和仁王叔叔那样,喊他迹部叔叔的。

  可是妈妈规定我一定要叫他迹部大爷,说是因为这样红包能拿得比较大,我喜欢很厚很厚的红包,所以大爷就大爷吧,偶尔让他捡个便宜也没什么,迹部叔叔虽然奇怪了点,但对我还算是不错的。何况妈妈说了,吃亏等于赚便宜,有便宜赚的亏一定要吃,没便宜赚的亏一定要让别人吃!

  我穿上了妈妈卡来的小西装,帅帅地站在爸爸和妈妈的中间,口袋里塞着打包的袋子,准备顺便卡上一些点心,下周上幼儿园的时候当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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