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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橙走过去,挑起长翎一般的剑眉,用力地摁了摁朝歌的肩:“哥哥,我来了。”

  朝歌眸光一闪,看着空落落的朝阳殿,笑了一下:“橙来了。”

  誓与此地共存亡!这是他们共同的家!

  兄弟二人当即拿出地图和将领们一同研究,副将陈杰坚认为应该先攻浅龙滩,再以此为屏障和霍克天决战,朝歌心绪纵横,在大殿内踱步,半晌,果决道:“不宜攻打浅龙滩。”说着,拨开众人,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这里。”

  他说的是位于誉都城外的澜城。

  浅龙滩坚固,不宜攻打,就算攻打成功,短时间也很难守住,那么霍克天就会一鼓作气地攻克浅龙滩,继而攻击誉都。而那时,主力军队已极为疲劳,根本守不住誉都,整个战局就陷入被动。

  战斗即将打响,成败在此一举。朝歌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在月光下一寸一寸地拉长。

  而夜依然这般空落寒凉。

  胸腔里被什么东西充盈,几乎窒息。在那个漫长得如同永生的寒夜,他抽出长乐送于他的短剑,对准右手掌心猛力一划,血喷涌出来,他翻转手掌,如是再三,将淋漓鲜血悉数相授。

  他以命换她的命。

  他说过,她是他的光。当初以为是天长地久的约定,在一个拐弯,他们就错失了彼此。而人生,沧海桑田地更改着,不留余地!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可以永远。

  朝歌闭上眼睛,全身的力量仿佛被抽空,唯余这月色茫茫。

  原来,早已习惯了那些漫漫的白昼和夜,睁开眼,就能看到她的笑颜,陪伴着,同看第一缕晨光,或最后一抹斜阳。

  他想念她。

  他至为想念她。

  想念她素裳迤逦过闲庭,那如锻的黑发。想念她纵百般风吹雨打亦无改的明净。

  想念……

  三更同入夜,两地谁梦谁。同一个夜晚,长乐已快马向誉都赶来。扶远密信告诉她,朗和已接受了他的策略,伙同瑞泽大军,以援兵之姿,乘乱将朝歌与橙一网打尽,战场上刀剑无情,纵是王子,也难逃一死。

  王子皆王,王位当然归属于朗和了。事成后,瑞泽军必获得丰厚回报,而朗和,也不介意年年去朝拜。

  应该说,这是个简单而有效的法子。朝歌和橙已被霍军围攻,自顾不暇,死于战场,也算天命。扶远丝毫不知长乐与朝歌的私情,在他心中,无论是谁,只要他是未央人氏,那便是仇敌!因此,纵然朗和登基,扶远也自信有的是时间慢慢对付他。

  先剪了他的羽翼,让他感恩戴德,再送他一副镣铐,最后,便是行刑之日。等未央国灭,扶远掌管了兵权时,就是他向瑞泽宣战的那一天!

  我要的不多,我只想拿回我所失去的!

  长乐无力阻止扶远,更无法劝阻朗和,唯一的办法,就是来到战场,在最危难的关口,带走他!

  她爱他,但她也恨他!

  她恨他,却不想他死。

  他救过她一条命,她偿还给他。一命换一命,这很公平。

  夜色如水,夜风送来惆怅花香,却是一阵急似一阵。朝歌正待转身,忽听见暗影中有人的声音如清风一过,淡声道:“是你吗,朝歌。”

  朝歌猛然一颤,心狂跳,四下搜索,映在眼底的是肃立如玉的单薄身影,他一个箭步奔过去,不可置信地握住她的手:“长乐!”

  女子别过脸,身子矮下去,直低入尘埃:“朝歌,是我。”

  她一袭薄纱遮面,朝歌心如火焚,摁住她柔弱的手,一迭声地问:“长乐?长乐?”

  女子轻笑,扯下薄纱,露出疤痕密布的面容,哀声问:“吓到你了吗?朝歌。”

  月光下,那景象说不出可怕。朝歌却不以为意,双手抚上她的脸,用力地,用力地,将她抱紧,抱紧。他的十指插入她漆黑浓密的长发中,再也,再也不要她离开。

  女子没能看见,朝歌那双沉静水瞳在刹那的暗后反而更亮了。

  多少个思念的寒暑,他却于这大敌当前的静夜,重逢了她。哪怕容颜尽毁,哪怕清眸里有了沉重,她,还是他所珍爱的——长乐。

  一辈子的爱人,是不会那么轻易就失散的……

  这是连日来,朝歌睡的最酣畅的一个觉。醒时已是正午,却无人打扰。将士们都怜主帅操劳,不忍来叨扰他,橙便替他主事,张弛有度,也颇显圆熟。呵……不知不觉中,那顽皮的幼弟,已然成熟精进了……朝歌神清气爽地立在大厅一隅,听橙朗朗讲解战术,心下快慰不已。有人发现了他,他轻轻摆手,示意不必惊动橙,且让他继续。

  他以为,那是梦。是在梦中,他才可以见着她,抱紧她,细诉别后相思和哀愁,以及再也不要离分的誓言……所以,他唯愿就此长眠,不再醒来,只要梦中有她,始终有她……

  那就够了。

  但是,他还有国事在身。他的身上,担负着整整一城百姓的性命,担负着这十五万大军,和他们家乡父母妻儿的未来。他不能不醒来——

  醒来,她竟仍在!溶溶阳光镂刻玲珑轮廓,一抬眸,一娇笑,恍惚迷离中,过去的岁月又回来了……

  那是离园岁月,他遇见她的时光。

  “神仙,你叫什么名字?”

  “其实……其实我不是神仙。”

  “那……难道你是恶魔?他们都说,离园囚禁着一个恶魔。”

  “即使我是恶魔,你也不怕?”

  “即使你是恶魔,我也不怕。”

  ……

  她已备下温热的毛巾和热茶,还有小食,军中朴素,她便因陋就简,做出来的两三道,都是往日他熟悉的口味,尽管滋味差了几许,但在这繁乱的军营,又如何计较得了?她软语温存,替他撸平衣领,娇憨而羞怯:“去吧,朝歌,我在这里等你。”

  他要面对的是攻无不克的骁勇霍军,然而她说,我在这里等你。朝歌在风刀霜剑中已历练得刚硬的心忽然掠过一丝柔软,纵再豪气干云,心头也会涌上不舍,他拉过她的手,眸光沉敛,低语道:“长乐,等我回来。”

  一如朝歌所预料的那样,霍克天中计了。他率舰队沿清松江一路进攻,到了鹤来桥,亲自登岸,在夜色中轻唤王齐山的名字:

  齐山!

  无人应答。

  再喊。

  仍然无人应答。

  而这时,霍克天发现,这座桥不是什么木桥,而是石桥!

  这是一个埋伏圈。

  但令他意外的是,竟未有伏兵杀出。霍克天等了片刻,此地仍静悄悄一片。但无论如何,不能久留,他得走。

  与此同时,探子来报,右参军已在澜城登陆,并击溃了当地的军队,正迎接大军到来。

  那就去澜城吧。霍克天的舰队于当天黄昏到达了澜城。

  朝歌预想的绝无差池,霍克天果然放弃了在鹤来桥进攻的计划,如他所愿地选择了澜城。

  朝歌大军会合橙的五万士兵,在两位王子的率领下,实行包抄战术,对霍军展开了轮番冲击!

  霍军被打得措手不及,纷纷向船只逃去,可惜此时正是退潮之际,船只搁浅,大部分兵士只能跳入江中逃生,而霍克天乘乱挤上小船逃走。

  朝歌此战大捷,而霍军的百余条大船拱手让给了他,而下一次战斗中,这些都是重要的战备。

  消息传回致京,嘉永王激动不已,举国庆贺。然而,更凶险的战役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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