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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


  我坐下,恭敬道:“雨叔召洛宝前来不知所谓何事?”由于和白骨精混的比较熟,我又不是蝶宫的人,对他的尊称则是一声雨叔。

  “这可是你的东西?”白骨精表情凝重,手上握的正是夏之洛娘的遗物,那块血凤凰。

  “正是。”我轻点头。

  “你打哪得来的?是原本就是你的,还是从何处得来的?”他又问。

  我不禁也蹙起了眉头,暗纣:记得当年夏仲堂弥留之际,一直唤我凤,还说什么要凭这血凤凰去找她,而那日碰到的那几个怪人也叫我凤千吟,今日白骨精又一反常态,向我询问这块血玉的来历。这块血凤凰究竟有什么奇特之处?貌似这血凤凰有什么来头,或是隐藏了些什么秘密?否则何以白骨精这么重视?

  白骨精见我沉默不语,又道:“你不要随口搪塞我,这块血玉是你捡来的。”

  “不,这块血玉并不是我的东西,是我一个逝去的朋友在临终之前相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东西,若说它是我的,其实非也,若说它不是,我这具身体又如何作解。

  “哦,原来不是你的东西,可惜了,可惜了。”白骨精将那块血玉对天仰望,叹声连连,一脸失落的神情,既而又道:“那你可知它的来历?你那位朋友既然能将如此贵重的东西在临终之送于你,你和他的关系非浅,他是否告知你这块血玉的来历。”

  我的眉头蹙地更深,摇了摇头,道:“不曾,雨叔有话不妨直说。”

  “唉,这块血玉,我也是曾听我的师尊有提及过。当时我还很小,他说这世上有一个神秘的族人叫做凤凰族,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据说喝了他们的血可以延年益寿,百毒不侵,世人将他们的血称为凤凰血。无论是朝庭亦或是江湖中人,都想找到那个族人,只为尝一口他们的血。历朝历代,人们寻找凤凰族人足迹的热情甚至超过了那四块神兽之石,毕竟皇家之物难求,这族人尚是可寻。可惜多少年来,终是无果。渐渐地,有些人认为这只是一个传说,这样的族人并不存在于世。”白骨精深叹了一口气,道:“这听起来又好笑,又匪夷所思,原本我也不相信,但今日见了这块名为血凤凰的血玉,我才相信,那个传说是真的。我的师尊说,他也是曾听说,凤凰族身份极为崇高的人才会拥有一块这样的血玉,红艳似血,里面有一个凤凰,透着光,从不同的角度看,那只凤凰便犹如活地一般,昂首直冲九宵。你看,你这块血玉……”

  望着那鲜活的凤凰,我心中咯噔一下,现在心中所想与白骨精的意思不谋而合。这血玉何以什么不好叫,偏偏叫血凤凰?为了求证,我便开口道:“雨叔的意思可是说,拥有这块血玉的主人有可能就是凤凰族的人,而且身份极为高贵?”

  “正是此意。虽说我不能确定如何解岑儿身上的血影之毒,但若是找到他,借他的血姑且试一试,可惜你说他已经死了。唉,这也许便是天命。”白骨精深深一声叹息。

  听完白骨精的话,一股寒意从我的脚底直往上蹿。

  血玉是夏之洛她娘洛吟心的,如果说洛吟心是凤凰族的人,那么夏之洛的血也就是凤凰血,那么我的血也就是凤凰血……

  刹那间,脑中骤然浮现了洛吟心对童年的夏之洛所说的话:“洛儿,你要记住,无论是何人,你千万莫要让他尝你的血。”

  莫要让他尝你的血……

  笑笑有尝过我的血,司行风有尝过我的血……难怪呢?难怪管焰城没有出现黑寡妇的异状。难怪曾经我和寻住进黑店,遇到迷香,我却一点事也没有。寻不是因为黑寡妇的毒被血影吞噬了,而是我根本就是百毒不侵,我根本就不曾中过黑寡妇……

  我应该高兴才对的,寻有救了,世人找寻了那么久的神奇凤凰血,竟然就是自己的血,为什么我现在只觉得浑身冷颤,以及无尽的恐惧?为什么?以前我总是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何以凤凰族的人那么难寻?如果我说了我的血就是凤凰血,这无非是向世人昭告了我是稀世之宝,等着他们一脸贪婪的寻来,只为了尝一口我的血,届时蝶宫大乱,我和寻,开心,追忆,我们一家人为了躲避这些人而四处颠沛流离……

  我一阵恍惚,要怎么办才好?

  “老妈,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开心用手在我眼前探了探。

  我回过神,正了正色,道:“没事,我只是突然有些失望而已,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丫头,也不必太失望,今日凭这块血玉得已证实,那族人尚存活于世,这就已是希望。唔,等成儿的事过了之后,老夫也准备动身去寻一寻,这块血玉可否借老夫一用?”白骨精道。

  “雨叔尽管拿去便是。”我顿了顿,又道:“洛宝还有一事想请教雨叔,假若你寻得了凤凰血,你会怎么做呢?”

  白骨精沉思了片刻,道:“喂血!这是最直接,也是最好的方法,尽管不一定有用,但试总是要试一试。”

  喂血……

  以练武为由,我带着开心和追忆,与霍无影一同告别了白骨精。回屋的路上,我一直思纣要找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寻去喝我的血。

  蓦地,追忆叫了起来:“寻哥哥,你那块玉被大叔送给日使爷爷了,我身上的这块你就不能再要回去,不然你就是小狗耍无赖。”

  这句寻哥哥终于让我回了神,我对开心道:“你什么时候让她这么肉麻的叫你?不是让你改姓夜了吗?”

  “老妈,最可怜的就是我了,一会姓这一会姓那,你自己听听,心哥哥,开心哥哥,哪个不更肉麻,听得我心一跳一跳的。夜哥哥,野哥哥,这听了象是在叫我吗?野哥哥,我又不会像你一样,到处乱劈腿。”开心回道。

  “你个死小子,敢这样说老娘我,你又皮痒了,欠修理?”我给了开心一记爆粟。

  “劈腿?什么叫劈腿?”霍采花又来求知了。

  “劈腿就是……唔唔唔……”开心真是个长舌的家伙,我一把捂住他的嘴,省得他乱说了什么话,让霍无影有所误会。

  打发了开心和追忆,我给了霍采花一个解释:“劈腿就是劈腿,没什么的,你练武的时候多劈几下,就是那样而已。”

  “是吗?”霍采花不大相信。

  “信不信由你。哎哟,打坐时间到了,我先闪了。”勿勿话别霍采花,因为我得留点时间回去想想怎么让寻不起疑心喝下我的血。

  夜幕降临,寻回来了。

  我忍着左臂上伤口的疼痛,将我好不容易搞得一碗血端至他面前,嘻笑道:“来来,夜先生,快把这个喝了。”

  他望着这碗鲜血,眉头深锁,抿了抿性感的薄唇,疑惑道:“夜夫人,能否解释一下,这是什么东西?”

  “血啊,夜先生。”我仍是保持着微笑。

  “什么血?夜夫人。”寻又问。

  “鹿血,夜先生。”我哂笑。

  “鹿血?夜夫人意欲何为?”寻挑着剑眉再问。

  我往寻的腿上一坐,在他俊美的脸颊上以指尖轻轻滑过,道:“夜先生,这俗话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我现在就是如狼似虎。来嘛,喝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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