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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


  这时,他身后的一名中年男子见着我,惊愕地叫出声:“凤……凤千吟?”

  另一名中年男子也惊诧地盯着我,喃喃自语:“不可能,不可能……”

  “洛洛。”霍无影也已来到我身边,诧异地看着他们几个人。

  我没由地皱起眉,这两位大叔的表情有点奇怪,那位大叔为什么好端端的叫我凤千吟?凤千吟是谁?貌似我不认识。说到这我见过和我相似的人,也就是那个凤妃,还有一个就是一直残留在我脑海中的人,夏之洛的娘。

  最近奇怪的事还真多。

  汪书柏察觉到那两位大叔的异样,原本立于门外的身子缓缓地向我走来,挡在了二位大叔的身前, 板着一张脸,目光在我和霍无影身上来回扫视几番后,冷冰冰地对我开口道:“很抱歉,这位夫人,我们平生素未谋面,想必你认错人了。”

  呃?夫人?素未谋面?认错人了?这声音分明就是汪书柏的声音,他只不过换了个发式,换了一身衣服,换了个造型而已,怎么会如此之大的差别。明明认识,为什么偏偏装作和我不认识?他到底是什么人?若是真的不认识我,还有个可能,就是眼前的人是那呆子的孪生兄弟。

  “九叔,你不是急着要走么?”他对那名唤我为凤千吟的大叔道。说完,他便径自向店外走去。

  那两名随行的中年大叔仅迟片刻,便紧随其后,却不停地回头望我,满脸难以置信的神情。

  盯着他们的身影才出那酒楼的门,一会便不见了踪影,那几道宛若惊鸿的身影让我目瞪口呆,他们那行走的速度真是难以想象的快。

  “洛洛,你何时认识这等的高手?”霍无影剑眉双蹙,问我。

  “高手?”我也蹙起眉,往酒楼门外再次望去,深吐一口气,道:“我想我认错人了。”

  “认错人?似乎那两位也认识你,还叫你凤千吟,莫非他们也认错你不成?”霍无影神经兮兮地瞅着我道:“你到底叫什么?洛宝还是凤千吟?似乎凤千吟这名字比洛宝听起来要有内涵的多。”

  “霍采花,你又想做皮卡丘他弟弟?如果你很想的话,我立马成全你。”我不悦地瞪了他几眼。

  “我皮没在痒。”他嘻笑着,摸了摸下巴,沉思片刻,道:“以我行走江湖多年的经验,竟瞧不出他们是哪门哪派,但见他们独特的步法如行云流水,却是一个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尤其是你认错的人和那两个认错你的人。他们的武功极有可能在我之上。”

  书呆是高手?糟了,客栈一定出事了。不,我要快点赶回去。

  “走,我家里出事了,我必须尽快赶回去。”

  霍无影丢了银子,我们两人便立即赶往里安县,往回家的路上一路狂奔而去。

  094突闻家变

  自被汪书柏尊称了一声夫人之后,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了防止那只淫狐再瞎想及他人再误会,我便换成了男装。

  由于急着赶路,我搞残了一匹马,途经惠民镇,不得不重新购买马匹和顺道买些干粮。

  刚买完马,正欲离开,却发现出城的必经之路被堵了。

  不知道什么天大的事闹得人山人海,我不悦地皱了皱眉,遂向一旁的行人打听。

  “这位小哥,这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如今连小孩子也敢当街强抢民女。”那人眉飞色舞地道。

  “啊?小孩子强抢民女?”这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霍无影一听,来了神,硬要拉着我去凑热闹,被我严辞拒绝,但不穿了这群围观的人,我们依旧出不了这惠民镇,除非回头绕道而行。若是回头绕道而行,那得多走半日的路程。

  该死的,得想个法子让这些人自动给我让道,哪怕破点财都可以。

  蓦地,灵光咋现。我回头对霍无影道:“你身上有多少碎银子,全给我。”

  他一脸疑惑地望着我,从腰间取下了钱带,我接过,掂了掂,心中暗纣,是破财了,不过破的不是我的财。于是便找了一家钱庄,我将那些个碎银子全兑换成了铜钱。拿到手约莫有小半袋,我又交给霍无影,示意他飞到屋顶上将那些个铜钱全给我洒了。

  “你……”霍无影惊诧,一张俊脸顿时垮了下来。

  霍无影心疼银子,跟我叽歪了几句,最终迫于我的淫威之下,被逼上了那屋顶。见他准备好,我便往那群围观的人背后数米开外一站,大吼一声:“大家快来看啦,天上下钱啦!”

  声毕,霍无影开始洒钱。

  果然,这一吼让前方原本堵得水泄不通的人群一哄而散,狂嚷着“天上下钱啦!”“抢钱啦!”,一股脑地全往我这方奔来。所幸,我闪得快,不然要被他们这群狂人给踩死了。

  望着身后那群在疯狂抢夺铜钱的人们,我不禁倒抽一口气,抚下额头,貌似没有汗。

  霍无影身形如云,优雅的从屋顶飘然跃下,立于我身前,哂笑:“这招你也能想的出?”

  “俗语说:人为鸟死……”话刚起了个头我便打住了,差点没咬舌,其实我是想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岂料一开口却成了一句让人歪想连篇的话。

  “人为鸟死?人为鸟死?哈哈哈,你有那玩艺吗?原来你想为鸟死啊。能不能告诉我你想为哪只鸟死?哈哈哈,若是想为我的,求之不得。”他嘻笑。

  瞧瞧,那淫狐笑地前仰后翻的。该死的,采花的就是骨子里的又贱又风骚,不就是说错一句话么,他竟给我搞荤话。

  “滚,你个鸟人!”我啐骂一声,还狠踢了他一脚。

  “哈哈哈,一直被你压着,今日只不过小翻身一下而已。不过话说回来,却是可惜了我那些个白花花的银子了。”他仍捂着个嘴在那奸笑。

  我狠瞪了他一眼,便牵着马往前方走去。

  蓦地,眼前畅通无阻大道上的一抹人影和一抹狗影,让我呆住了。

  开心?将军?

  眼前那一袭白色中衣的小人儿不正是开心么?正在拉扯一个约莫五六岁,逢头垢面的小孩,口中不知道嚷嚷些什么。那小孩看上去像是个小乞丐,但身上却披着开心的外衣,一旁的将军抖着浑身银灰的皮毛不停地来回走动,正挡着那小孩欲逃走的去路。

  开心就是那些人口中强抢民女的小孩?怎么可能?莫非是我又认错人了?

  我揉了揉眼睛,不,这次我绝对没认错,正是我那个调皮捣蛋的儿子。为什么他也不待在客栈里,一个小孩子带着一条狗到处乱跑乱蹿的?

  “开心!”我高声呼喊着向他奔去。

  “老妈!”开心听到我的声音,转过头,叫了我一声,并未朝我奔来,双手仍是与那小孩拉扯,一双眼睛还盯着霍无影瞅了半天,皱了皱眉,问我:“老妈,欢叔呢?你怎么和这个男人搞在一起?你该不是嫌欢叔长得没他英俊,把欢叔给一脚给踹了吧?”

  嘎?这浑小子给我胡说什么呢?搞的我多没节操一样,像个色女的一样见一个爱一个。

  真是养儿不孝气死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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