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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八


  “今生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那里。”我道。

  “那我们就去找一家老板是女人的酒楼。”他道。

  “好!”正好见识一下他的看家本领。

  078采花宝典

  老板是女人的酒楼没有找到,反倒是回到必胜客的客房里喝酒。

  事实总是那么巧,霍无影也夜宿于必胜客,他住的这间离我们定的那间客房仅隔了几间。也不知他打哪搞来的几坛子酒和菜,总之是摆上了一桌。

  所谓借酒消愁是最不明智的行为,但喝酒时候的那种心情却是很舒畅,尤其还是面对霍采花这个很有意思的采花贼。

  我灌了几杯黄汤,便问他:“你脸上的蝴蝶怎么弄掉的?用刀剐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变黑了?用墨汁泼的?”

  他低头含笑:“呵呵,你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这是蝶宫的一种换颜术,出来行走江湖,必要的一种手段。”

  我好奇道:“这就是所谓的易容?”

  他道:“嗯,这种换颜术是易容术中最简单的一种,服了这种药之后,可以使脸上或身上的疤痕、刺青、胎记等等在几个时辰之内消失,药效一过,便会恢复原样。”

  抬眼瞧见他脸上的蝴蝶已经若隐若现,我不禁笑道:“呵呵,真快,你的药效要过了。”

  他道:“不是,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服了这种药之后,喝了酒便会失效。”

  我又问:“那你头发呢?”

  他道:“假发。”

  说完,只见他将头上的黑发拔了下来,那头刺目的银发也随即散了出来。我忍不住地笑了出来,这假发的做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与他对碰一下酒盅,浅尝一口,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来采花?花神祭来采花?”

  “聪明!既然是花神祭,岂有不采之理。”他嘻笑。

  “你不怕花神用花盖死你?”我揶揄道。

  “求之不得。”他笑答。

  我问:“依你的尊容不必去干那勾当,就应该有一大把女人追着你屁股后面跑。为什么呢?”

  他自负道:“自己采的花最香。”

  呵呵!有道理。

  “那你又为什么采花还‘三不采’?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不应该是像你这种人狩猎的第一目标么?”举杯,我又问道。

  他听了后,朗声笑起,暧昧道:“啧啧啧!你真的很大胆,竟会问我这种问题。好,我满足你,但听了后可不要脸红害臊。”

  我干笑两声,害羞脸红?呵呵,我的脸皮可比那城墙还要厚。

  于是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采花心得:

  “要想做这行,首先就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出;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媚眼瞟动,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摸了摸鼻子,暗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闰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了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咋舌。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吧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如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应该是残忍才对吧。”我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是艳福。”

  “自恋。呵呵――”我笑道:“继续。”

  “自恋?呵呵。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的乱喊烂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需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的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再咋舌。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的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生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人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胚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粗肉厚,摸起来毫无触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们,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有时候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的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地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调,不由地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笈了,名曰<采花宝典>。”

  “采花宝典?哈哈!”接下来便是他经典的总结性发言了:“能上这‘三不采’人家作案的,大多为一些不入流的跳梁小淫贼们所为,而对于达到一定级数的,还去采她们,只会自我贬低身份,极负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于等待的。俗话说:最难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还意味深长的用他那双勾魂眼冲我直放电。

  “明知花有刺,偏向丛中行?”我很顺口接了下去。

  “哈哈哈,也是他告诉你的?他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多嘴了?”霍无影又笑尝了几口酒。

  我低头喝着杯中酒,不语。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忽然道。

  我端着手中的酒盅,晃了几下,便一口仰尽,淡道:“夜寻欢是我龙门客栈的掌柜。”

  “掌柜?你叫他夜寻欢?!夜夜寻欢,哈哈哈――”他听了大笑起来。

  我不禁蹙起眉,想到当初也曾怀疑过他这个名字是假名,而现听霍无影的话,寓意着他真的用的是假名了。

  哼哼!假名……

  我又喝了一口,道:“不叫他夜寻欢,那叫什么?殷木岑?”

  霍无影疑惑道:“你竟然不知道他本名叫殷木岑?!”

  我抬眼瞥了瞥他,愠道:“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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