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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


  冷光横闪,横甩出尸首的萧玦立刻怒龙般暴起,只是寒芒一抹,乍现又隐,漫天却突然起了星芒无数,如雪花如飞絮,委婉、深沉、奇妙、凛然,轻盈无力而又杀气锉锵的,如流星横越天际,如月光追及脚步般,没入了他的胸口。

  喉口咯咯几响,手指抓挠着胸口,黑衣人似是想说什么想做什么,都没能来得及,只得颓然不甘的,缓缓后倒在横流的雨水血水里。

  他落地,萧玦亦一个踉跄。

  秦长歌立刻伸手挽住他,皱眉道:“你怎么用了星芒剑法,这个极其耗费真力,你现在哪里经得起?”

  “这家伙武功高,够冷酷,要不能一击必杀咱们就……死定了……” 萧玦最后三个字说得低微得几乎听不见,秦长歌却早已觉得不对劲,在暴雨中淋了这许久,他身子怎么还这么热?伸手一模他额头,面色一变,怒道:“你发烧了!”

  话音未落,萧玦轻喘一声,重重栽倒在他身上。

  ——***——

  “逞能……逞能……叫你逞能……”秦长歌拼命扶着萧玦,咕哝着去那被踩破肚皮的尸首中取了自己的钢丝——刚才他布在尸首腹部,绊住了黑衣人首领的脚,才阻碍了对方一刹那使偷袭成功。

  他身上就两件东西,先前撒的那粉末和现在的钢丝,秦长歌一向狡猾,狡猾到他每次带的防身用品几乎都不同,这是他前前世的习惯——因为树敌太多,为了防备,他的杀敌办法永远层出不穷,时时更新,永远不给自己的敌人摸熟他的应对杀人防身技巧。

  而且他亦善于利用地理环境形势等重重因素杀人,曾经前前世有人分析过睿懿皇后寥寥可数的几次出手,认为他如果去做杀手,一样会发射。

  秦长歌现在可没空想怎么杀人了,他努力的扶起萧玦,用钢丝绑好他,拼尽全身力气往村子里走。

  这四面旷野是没法躲出去了,只有回到村里,本想奔到刘二婶子家,趁混战事溜进去,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现在背着个伤痛之人,如何能冒险呢。

  先随便找个房子歇着吧,再呆下去,过河搜索的那批人回来,自己两个人这回可就真吃不了兜着走了。

  萧玦会倒,也在意料之中……受伤流血,深水潜藏,一路暗杀,再加上最后不留余力的奋力一击,伤后的体力透支,不倒才奇怪。

  说实在他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了不起了,多亏多年练武不辍打熬的好筋骨。

  顶风冒雨,全身湿透的秦长歌深一脚浅一脚努力在暴雨中跋涉,不时偏头用肌肤感应一下萧玦的呼吸,他呼吸依旧是灼热滚烫,触及颈部的肌肤热辣辣的,那种热度,秦长歌真的很担心会把他那在他看来本就不算绝顶智慧的大脑再烧得更笨一点。

  艰难的伸手试了试萧玦的温度,秦长歌无声的叹了口气,说不担心是假的,这个年代没有消炎药,伤口感染得了败血症的后果——连他也不敢想。

  眼光落在萧玦受伤的手上,先前匆匆包扎的布条早已不知什么时候掉落,伤口长期泡在水中,皮肉全部翻卷着,惨白渗人。

  想来,是很痛的吧?

  可是他刚才,连哼都没有过。

  虽然从来没把皇帝这个身份当回事,但秦长歌也知道,人一旦登上那个君临天下的位置,是很容易被不同的地位视野角度变化而导致感觉逐渐改变的,居上位者多半如此——同患难时,一口水也恨不得与你一分两半,富贵后,他会恨你怎么当时不把水全给他喝?害他这个万乘之尊要喝你口水——恶心——这么侮辱朕——找个理由——宰了!

  地位的变化,利益的重新分配,形势的转向等等导致心态变化,明朗转向阴鹜,善良转向暴戾,谦恭转向骄横,平易转向矜贵,倒子比比皆是,秦长歌很理解,也不以为奇。

  然而现在这个皇帝,天下最大帝国的主人,同样的坐不垂堂的千金之子,一声命令可令千万人头落地的主宰者,至今亦能为了心爱的女子奋起杀人,不顾己身,没把自己贵重无伦的命看得比她更重,只是单纯的想做个保护好身边女子的男人。

  秦长歌仰首,暴雨如倾冲洗着她清丽颜容,她神情忧伤而目光深远闪烁,如被云鬓遮没的星光。

  咬牙背着沉重的萧玦,秦长歌不敢多在外面走路,直接躲进了村东的一座空房内。

  说空,也不过是因为主人被杀光了而已。

  这个村子,连同去村外抢金子的人,大约都已经被杀光了吧?

  宝玉冲去了浓厚的血腥气,秦长歌用肩膀撞开门扉,一眼确定没人,松了口气,蹒跚地进了屋子内,找了张床,小心的将萧玦放下。

  正要去找干净的布重新替萧玦包扎伤口,耳中突然听见一丝隐约的动静。

  秦长歌霍然回首,“谁?!”

  第八章 破阵

  一片沉寂。

  四面寂静如死,雨声被门板隔得遥远,呼吸声与灰尘同样在狭小的空间漂浮。

  仿佛刚才只是错听。

  秦长歌听了听,自失的一笑,喃喃道:“大约听错了。”

  她若无其事的继续俯身为萧玦包扎。

  四周的空气里,有种安心的沉淀。

  包扎到一半,秦长歌突然松手,直腰而起飞身倒掠,刷的一下掠到板壁后,探手一抓,笑道:“躲啥,出来谈谈心!”

  一个黑影被她应声抓出。

  目光一掠已经看清楚是谁,秦长歌立即将本已夹在指间的欲待用来杀人的钢丝弹飞,皱眉上下打量了一番,道:“是你?”

  惨淡的光线,照出瑟瑟发抖亦是浑身湿透的少年,施家阿六。

  他神情悲愤,双眼红肿,脸上湿漉漉的不知是泪还是水,在秦长歌手底不住颤动,却不像是害怕,倒像是因为某些不能接受的恶魔般的现实而不胜心寒。

  只是一瞥便知道他遭遇了什么,秦长歌淡淡道:“哦,你回过家了?”

  这个去抢金子的少年,命大的既躲过了家中的灭门,也躲过了村外的灾劫,不知怎的却躲在了这里。

  “他们……他们都死了……”少年呜咽,“我不想去抢金子……我回来了……”

  上下看了他一眼,秦长歌算是明白了他的运气,果然老天偶尔还是长眼睛的,这个不贪财的善良孩子,半路折回,躲过了两次死劫,一念之间救了自己的命。

  “那好,来帮我给他收拾一下,去找点大蒜来,院墙下有马齿苋,挖点来,在想办法悄悄烧点热水。”秦长歌毫不客气的吩咐。

  恨恨摸一把泪水,少年嘶声道:“我为什么要帮你?是你!是你带来灾祸的!”

  回身负手看他,秦长歌毫无表情的道:“我没时间和你解释罗唣,我也从不浪费时间和蠢人打交道,我只告诉你,你选择帮我,你还有活命的机会,或者报仇也是有可能的,否则,你今晚要想保命,比登天还难,你就等着去地下陪你爷爷他们吧。”

  她说完不再看他,只是专心探萧玦腕脉。

  阿六怔怔看着眼前清瘦男子冷静的侧脸,他很瘦弱,而且看起来比他更狼狈,一身泥水,站在那里水滴很快积成一滩,头发都全部粘在后背上,也沾着泥,他的同伴,受伤昏迷不醒,脸上浮现不正常的晕红,已经不能自保——他的境遇,好像比他更糟糕,为什么他就这么霸气冷静,每句话都让人不能违抗呢?

  这就是村子里老人们说的强人吧?

  如果我像他这样,是不是可以为爷爷爹娘报仇?

  全家八口人尸横就地遍地鲜血的惨景立时浮现眼前,咬了咬牙,阿六一抹眼泪,默默去烧水了。

  秦长歌声色不动,连看也没回头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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