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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邱天无语,“李介妇产科不及格,他外婆还是妇产科专家呢!有你这么想问题的吗?”

  何守峥毕竟是小孩子,夜一深他便呵欠连天,没一会就倒在何苏叶肩头大睡,沈惜凡也没出声,三个人就安静的走在长长的小区主道上。

  忽然何苏叶出声,“喜欢吃什么?”

  沈惜凡有些惊讶,“问这个做什么?”

  他笑笑,“后天晚上他们都来我家吃饭,难道苏杉没告诉你吗?”

  沈惜凡恍然,“我忘了。”仔细想了一会,“我讨厌香菜,别的都还好,喜欢吃甜食,一般来说比较好养活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今晚的荞麦面挺好吃的,何苏叶你会做吗?”

  没想到何守峥醒了,揉揉眼睛,“小叔叔,我也要吃,在哪里?”

  何苏叶没好气,“小鬼,就知道吃,想不想吃栗子呀!”

  何守峥扮委屈样,活脱脱的小白兔,伸手向着沈惜凡,“姐姐抱!”弄得沈惜凡笑个不停,“这小子长大肯定是个人才,见你就卖乖扮巧,见邱天就一声不吭,见李介就以小欺大。”

  回家照例打开熟悉的论坛,版友们都很有故事,也很有才。

  讨论贴上楼主对相恋四年即将结婚的男友家庭颇为不满,两家对车和房子的问题争执不下,闹得不可开交,相持不下。

  还有一位版友迷惘纠结中,家里为她安排一门婚事,对方是有钱有势的世家子弟,她却不情愿,没有恋爱直接步入婚姻,让她惶恐不安。

  沈惜凡不潜水,仔仔细细看姐妹的留言,想到乔阳,想到古宁苑,想到婚姻。

  有版友留言,“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第二天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从外婆家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太好了,这样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攥着的信,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Cornell University,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New York.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20.三七

  何苏叶接到学校红十字会的电话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最近发现自己常常会在一些和绳子有关的动作上出错,比如拿开电线就拽倒了笔筒,被电源线绊到脚而弄翻桌面等等,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是思维缺陷,逻辑思维很乱导致了对事物因果设想极其贫乏,是一种后天的劣势。

  都是那份Offer的错,搞得他心思不宁,六神无主。

  这通电话倒是让他纷乱的思绪暂时平静下来,学校红十字会年年组织的医疗队要赴山区义诊,这个地方他两年去过,很熟悉。

  他躲在那个小山村,那里有他之前没有见过的梯田、水稻,家家养鸡养鸭,还有浑身泥水的猪。每天去打水,烧火,然后给村民看病、授课,那里人大多很穷,买不起贵的药、住不起医院,唯一村里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医生,接种疫苗都不知道消毒。

  那里有清新的空气,虽然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喜欢看孩子们围着他叫“大哥哥”,问他数学题,还有村里人会答谢他送来新鲜的蔬菜,老人会邀他在傍晚时候喝上几杯米酒。

  曾经有个念头,他就想在小山村里待上一辈子。

  那次回来时候被辅导员和老板骂的半死,室友二话不说就把他拉去女生宿舍称体重,整整瘦下来十斤。他脚踝上还贴着膏药,山村的地基不牢,常有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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