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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我看到了。”

  “看到了什么?”

  我偏头,对上李哲沉静的眼。

  他在病发时,在手术时,在北戴河跃人大海时,是否也曾无数次经历了这种感觉?

  自小到大,他骄傲地在所有朋友同学面前掩饰自己的病,只因他不要怜悯、不要同情。他以为只要自己不断地努力,就一定能救自己。可结果呢?就算他是“小李飞刀”,就算他设计过多少个手术方案,救过多少人,把多少人从生死边缘拉回来,却始终救不了自己!

  早习惯了在生死之间艰难徘徊,早习惯了体验生死之间的微妙差别,更学会冷静地面对一切,在挣扎中昂然注视着死亡的步步逼近……

  “别哭。”李哲拢过我的长发,把我拉到暖融融的怀里,“我只是突然想让你知道……我的感觉。”

  “我好怕,好怕下一刻,你就会丢下我。”把整个人埋在他胸前,竭尽全力抱着他,我讨厌泪腺发达的自己。

  情深不寿,慧极则伤!我和他,很快就是天人永隔?一早注定,他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就算我们怎么不愿意,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当他化为尘埃,我只能在思念中给宝宝描述一个最完美的爸爸?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我该及早离开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我不觉哭了好久,李哲只是抚摩着我的头发,无声地抚慰着。

  终于,李哲慢慢推开我,依旧用双手扶着我的肩,“现在——你明白了,乖乖回去吧。”

  “不要。”泪眼婆娑中,我仰脸凝望着他,坚决摇头。

  就算我们没有足够的未来,就算他不要我经历那最悲痛的时刻,我也要拥有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人生路上,本就不断上演着相逢和离别的一幕幕悲喜剧,只要珍惜彼此,只要够坚强,又何必惧怕生命的凋零?李哲拿纸巾替我擦去眼泪,不再说话,牵了我的手,带我原路返回。走过林间随处横陈的腐木,走过仿佛千百年都没人打扰过的青苔绿地,走过纳西族女青年纯洁爱情的见证之地,直到跨越护栏,回到人群中,我们始终默默携手同行。

  “小薇,回去吧。”李哲看到婆婆的助理小绯在不远处,就放开了我的手,和开始一样的固执己见。

  我低头,抿嘴轻笑,抬头时,已努力绽放着一脸的痛苦,顺便软倒在他臂弯里,“嗯,我肚子好疼……”

  “怎么了?”李哲一扫刚才的镇静淡漠,急忙搂我坐下,小心探着我的腹部,又招手叫小绯过来,打电话找人来帮忙,随即一个劲地追问我还有哪里不舒服。

  他漂亮的眉眼处,漾着满满的紧张和疼惜,在暖黄的日光下,看起来可爱至极。那溢于言表的爱恋关切,再骗不了任何人,也再无法收回了吧。

  “老公,宝宝会不会提前出来……”我故作慌张地紧蹙着眉,边环搂着他的脖子,边娇弱地依偎过去。

  “不怕不怕,有我在……”李哲与我十指交缠。温柔的吻,细细密密地落在我脸上,像绵绵春雨,带着沁人心脾的甜蜜。

  事实证明,当李哲固执得不可理喻,与他摆事实讲道理都行不通时,我唯一的获胜办法是耍赖兼撒娇——从无赖李哲那里学来的绝招,百试百灵。

  第三十一章 永远有多远

  不知不觉中,宝宝出世已满百日。

  一大清早,就有不少至亲好友过来道贺。在楼下大客厅,我随着婆婆见了一个个或陌生或面熟的脸孔,听着恭喜的话。一会儿工夫,我就不耐烦了。还好,老妈正好过来 ,我和客人们寒暄几句,就借故溜了出来。

  “有了孩子就该收收心,还惦记着什么杂志。亲家这边日子过得这样,哪要你去忙乎这个,挣这个钱……”照例,老妈每次看到我,都要絮絮叨叨一大堆。依老妈的意思,女人一生的事业就是家庭,我该把杂志的事彻底丢开,一心照顾李哲和宝宝就好。

  照例,我微微笑着,懒得辩驳。

  “昨天碰到周瑾,顺便就带过来了”讲归讲,老妈还是把我的另一个宝宝——新鲜出炉的最新一期《八九点》塞给了我。

  厚实的标准16开大开本。我接过来,把每一页从头到尾仔细翻看了一遍。还好,没出什么纰漏。着精美的全彩铜版纸,那样沉甸甸的手感,让人油然而生一种充实的收获感和满足感。作为一份面向大学生的杂志,发行五个月,在华东、华中等重点的实际发行量已有五万册,这样的成绩我颇满意。

  “还有这个,维东寄到你那边房子的”老妈在花园里的柚木围椅上坐下,把一个大大的邮政包裹递过来。

  “什么好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李哲也出来了,笑眯眯地走过来。

  “是给孩子的礼物吧”老妈看看李哲,有些急于解释的意思,又忙着起身要走,“时间也不早,我该回去了。你嫂子做菜收拾屋子还行,带孩子可不怎么样,我得赶紧回去瞧瞧。”

  “恩,妈你走好。”哥的宝贝疙瘩才六个月大,我也不便强留老妈,想想老妈也有趣,好不容易忙到儿女成家立业,这会儿又忙上孙子外孙的事。说让她歇着,她偏又不肯,一副我忙碌我快乐的样子,不知道我以后是不是也会这样。

  送老妈出了大门,回来就看李哲从月嫂那边把婴儿车推了出来,小家伙正乖乖躺在里面酣睡呢。

  “他这个干爸爸做得还有模有样”李哲瞧瞧包裹,又看看我,只是笑。

  “你这个二十四孝老爸不是更好?”我笑嘻嘻地调侃他,不知是否因为李哲小时候公婆都不能经常陪在他身边的缘故,如今李哲每天都会花很多时间逗宝宝玩,有时还抢了奶瓶喟宝宝喝水,把我晾在一边。每每惹得我心底酸溜溜的。

  在方桌旁挨着李哲坐下,我随手拆开维东的礼物,里面居然是G1擎天柱TM版。

  我忍不住笑,“这个人,去马尔代夫度蜜月还买礼物来,买就买吧,居然买这个,他是不是以为我们家宝宝都七八岁了。”

  “不错吧,我小时候也喜欢玩这个。要是我在外面看到,也会买回来的。”李哲兴致勃勃地摆弄着擎天柱的金属车厢。

  “看不出,你们俩还有这共同爱好。”我故意挑挑眉,做出一副对幼稚男孩不屑一顾的神气。

  李哲凑过来,在我耳边暧昧地吹气,“哪止这点共同爱好,要是按钱钟书的说法,我和他算是同情者呢。”

  共同跟一个先生念的叫“同师兄弟”,共同在一个学校的叫“同学”,共同拥有一个情人的叫“同情者”——《围城》里的诙谐幽默,偏被李哲记得这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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