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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我说好。再见。

  就再见了。

  周一下午,小秦写了一封邮件,很长的邮件。内容如下:

  小夏:

  我不知道你会怎样想我,关于昨天的那一幕。

  其实我应该早些告诉你的,我一直都在想以怎样的方式告诉你才比较好一点。

  你会觉得我虚荣、虚伪吗?

  因为我偷偷的接近你的追求者,并成功的将他占为己有。

  我不怕你这样想。

  我从来没有掩饰过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我追求公司的每一个未婚管理人员,甚至仗着自己会说日语,连小日本鬼子都不放过。因为他们有着稳定且较高的收入,是我未来不必为生计而发愁的明智之举。可是,我知道,那些人,终究给不了我婚姻。

  从桑晨第一次过来找你,我就注意他了;

  从他第一次在你生病的时候,送药过来,我就欣赏他了;

  从他得不到你的消息而辗转找到我,我就喜欢他了。

  你不爱他。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你也严肃的拒绝他,不是吗?

  他对你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呵护,换来的却是你心如死灰般的平静。他对你的那些好累积起来,可以汇聚成一条爱的海洋,既是木头,也该感化了。可你的心,却是比万年冰川更加坚硬寒冷的地狱。我不知道你只是对他如此,还是对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我不知道你心中所想,我想他也是。因为你从来都不曾说。你是一个令人愉快的人,人缘好,是大家的开心果,所有人都喜欢你。我曾经的仔细梳理你的一切,却发现,你的感情,对于我们这些与你朝夕共处的人,却是看不穿的空白。

  在当你习惯了拒绝他后,在了解到他的家境后,我便开始接近他,用了很多的心思与努力。是你鄙视的卑微与下贱。可是,你能责怪我的虚荣吗?不是我太现实,是这世界让我不得不现实。

  我还是成功了。现在,他是我的。至少在名义与外表上,这是我的胜利。

  我知道他爱你。直到现在,他仍然爱你。看到你默然的背影会受伤,看到你憔悴的模样,会心痛;看到你生病,恨不得代替你承受。这,亦是我的悲哀,对吗?

  我不在乎。

  我们已经在筹划婚期了。因为我怀了他的孩子。我承认,我用了一些聪明的手段,诱惑了他。他是个正直的男人,心甘情愿的为自己的酒后失德而埋单。

  一切都按照我的设计进行。一步步的,我迈进婚姻的殿堂,开始另一种生活。是我从小就梦想的优越生活。

  可是,为什么,看到你,我会,揪心的痛。

  悲伤,像肆虐的洪水,将我淹没。看到你,我会难过。难过到不行。

  我们,毕竟是那样要好的朋友,姐妹。我们,曾经那样亲密无间、无忧无虑的相处过,在最灿烂的青春岁月里。我从不怀疑你对我好,请你也不要怀疑,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多么怕失去你这个朋友。

  看完信,下班铃响了。我关闭电脑,没有去饭堂用餐,直接回宿舍。

  宿舍楼下看到桑晨,是他一贯的等我的姿势。我虚弱的笑:“我感冒了,会传染的。”

  他掏出几个药盒,递给我:“不知道你是哪种感冒,索性多买了几种,你照着说明,有选择性的服用。”

  我接过来,再说谢谢。

  他说我走了,我说再见。

  我们总说再见,有时候是礼貌的道别语,有时候是无奈的结束句。再见,再次相见;再见,再也不见。这简单的两个字,包含了多少人世离别的愁与相逢的喜。

  桑晨,再见面时,或许,你已是别人新婚的丈夫。

  27.

  小秦和桑晨的婚期,是在我的感冒终于痊愈的11月26日,农历丙戌年的十月初六。

  我和小秦,已如先前一样亲密。

  本来,那样的事情,那个桑晨,本就构不成我对任何人情感的考量。

  可是,我还是拒绝了做他们婚礼伴娘的邀请。因为那时,我的眼病更加严重。外表上,已经很轻易的看得出那团红肿。

  婚宴设在桑晨叔叔的酒店。如小秦所愿,排场很大。

  筵席上,终于又见展翔,是那个生日拥抱之后,第一次相见。看到他,就想起最近不断做的梦:他结婚了。我总是会梦见他结婚,一次又一次。在梦中,他穿很新的白色的新郎服,走进结婚礼堂。我站在远处,穿着白色的长长的裙子,披着头发,幽灵般。我查解梦的书,书上说:全身白衣,是指苍白消极的心绪。

  或者,在这样无望的爱中,我开始慢慢疲惫。开始觉得累。无论如何深沉的感情,终也抵不过人心。我有心,所以付出了,渴望有所回报。装什么高尚呢?!何况,我身上有越多的伪装,也就会被压得更紧,埋的更深。

  我们邻桌而坐。各自精彩。他和新总经理说着我听不懂的日语,我和同事八卦着在天涯网上看到的新闻。不曾对视,不曾回眸。

  新人过来敬酒,我的眼睛,一直望着小秦,不敢移向别处。我怕看到,就算桑晨是我不爱的人,却仍然在这种场合害怕他的目光。

  毕竟,我是一个心存善念的人。

  酒席结束,大家一起去卡拉OK,这都是固定的节目了。可能因为酒精的缘故,我的眼睛,竟会有短暂的失明。

  我使劲的摁着太阳穴,闭目片刻,才重见光明。

  我没有一同前往卡拉OK,独自一人,在夜幕深沉的路上行走。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刚刚下过一场暴雨,夜凉如水。突然的就想起一个词:天荒地老。每次说起地老天荒一类的话,便是此时的场景:一条有人或者没有人的路,被雨水冲刷得十分干净的路面,路两旁是昏暗的路灯,昏黄的光线在夜里给每个过路的人一个朦胧的观望。两个人在路上走着,没有拥抱,甚至可以不牵手,就这样简单而沉默的走着,可以说点什么,也可以什么都不说,然而地老天荒终不过也就只是个希望了,或者就是一个带着一点悲伤色彩的传说,天长地久终有时,而长久的,不过是一个舍不得丢弃的记忆罢了。怎么可能真的会有?

  又是冬天了。

  我走的很慢。潜意识中,又是在期待他吧,这已经是一种习惯。

  直到路的尽头,他还没有来。

  我在芒果树下,不断的徘徊。

  终于,那台蓝色的天籁,载着他,来到我的身边。虽然打着明亮的大灯,但是,我仍然知道,那是他。

  真的是他。

  他下车,倚着车门,望着处于阴影处的我,我走过去。

  他说:“明天去医院看下眼睛吧!”

  我说不用了,小时候就会这样。

  他返身坐回车上,把那个用红线编织的汽车挂饰解下来,拆出一根细细的红线,再一圈一圈的缠绕在我的左手中指上。又打上一个死结。边做这些,边说:“这是我们家乡的土法,你眼睛上长的这叫蚯蚓。如果左眼长呢,就把红线系在右手中指上;如果右眼长,就绑在左手中指上。这样,蚯蚓就不敢出来了,病也就好了。”

  我用右手抚摸着左手中指上的那个红线圈,它宛如一个戒指般,固定在我的指头上。

  我由衷的说:“真好看。”

  他有些怅然:“看到别人结婚,就感到自己老了,有一种晚景凄凉的感受。”

  我不知该如何开解。

  他接着淡淡的说:“我也想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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