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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一周后大姑生产了。是个男孩。姑父乐得合不拢嘴,大姑更甚。脸上的表情是满足、自豪,甚至可以说是傲视群妇的。我猜她心里是在想:谁说俺不会生?俺是不想生,俺只要想生,一下就生男孩!院落里又开始热闹喧哗起来,三三两两的人提着礼品过来道喜,妈妈伺候着月子里的大姑,她现在一天要吃六顿饭,姑父也是忙里忙外,展翔依然要去石场干活。

  我趴在床边和大姑说话,看着初生的小婴孩,摸摸他的小手小脚,咿咿呀呀的说些自己都不会翻译的话。

  我很少见到展翔。早晨我没起床他就走了,中午他在镇上的石场吃饭,只有吃晚饭的一点儿时间,相顾,但总无言。

  小娃娃已经10天了,每天一个样子。小家伙精力充沛,折腾得几个大人筋疲力尽。这天吃晚饭的时候展翔还没有回来,我们吃到一半小家伙又开始哭闹,妈妈和姑父都冲进去帮着大姑照顾婴儿。我坐在院子里。等他回来了,看着他放下工具,看到他用右手抓着左胳膊。我冲过去,扒开他的手,看到一条伤口,还有些微的血慢慢的沁出来。我感到很疼,就像自己的胳膊受伤了一样疼痛。拉他到水井边洗去血渍,用我绑头发的手绢给他擦干,去厨房找到火柴盒,揭下火柴盒的火药皮儿,沾点唾液,贴在他的伤口上。

  他任我做着这一切,不说话。我的身高只到他的胸膛,他浓重的呼吸萦绕在我的脸上。我觉得我只要把身子往前倾一点点,头就能够抵达他的身上。我也真的那么做了。我往前走了一小步,把脸侧着放在他的胸前,我听到咚咚的有力心跳。他的身上有着太阳和汗水的味道,很温暖,很舒适。舒适得想眯起眼睛睡觉。我感到他的右手就放在我的腰际。最终,他却把手放在了我的头上,他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很轻,像我摸婴孩的力道。我退后一步,走开。上楼。

  第二天中午,妈妈把从家乡带来的腌肉炖了满满一锅,大姑问腌肉都炖完了吗,妈妈说是呀。大姑接着说小翔子还没吃,炖熟后不知道晚上会不会坏,天气这么热。我若无其事的说,要不我给他送过去吧,反正离得也近,我也想到镇上看看。妈妈和大姑对视一眼,默许了。

  我用双手端着装在搪瓷盆里那香气四溢的食物,凭着记忆,找到那个采石场。是吃饭的时候,偶尔才听到几下叮当之声。出卖苦力的汉子们在树荫下吃着午饭,灰白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我巡视着众人,众人也回望着我。然后,他就走了出来。就算在这样沙尘肆虐的环境里,他依然有着异于旁人的整洁、干净。

  他接过我手中的食物,拉我到一块有着荫凉的断石上坐下。问我:“你吃了吗?”我点头。但他仍然将肉拣出来,夹给我吃。我抿着嘴摇头。他却坚持,不曾收回举在半空中的筷子。我伸出手指,捏住那块散发着诱人味道的腌肉,递到他的嘴旁。他笑了。似柳絮般绵软而柔和的笑意,飘荡在夏日正午的空气中。

  小娃娃半个月了。一个晚饭上姑父问大姑,要不要摆满月酒。姑妈想了想说,不摆了,咱自己欢喜就行了。摆了酒小翔子的学费就不够了。我看到展翔垂下去的、含泪的眼睛,他说三嫂以后我一定会报答你。大姑笑了笑说:“别讲那么长远的事儿!现在快给你的侄子取个名字吧!咱家里就你文化水平最高,取个像样子、有文化一点的名字!”

  展翔说已经想好了,就叫凌宵。

  大姑连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还真是好听,还和翎翙重音呢!一听就知道是亲戚。妈妈也说凌宵,又姓展,是个好名儿哩。大姑说那就叫凌宵了?!又晃着怀中的婴儿说:“快点学会叫叔叔喽,名字可是叔叔取的哩!”接着她手指指向我对婴儿说:“这个是姐姐!”

  叔叔。

  姐姐。

  展翔是凌宵的叔叔。

  而我,是凌宵的姐姐。

  我咬紧下唇。把身子缩在展翔的身后。灯下地上的阴影,只有他一个人的轮廓。

  接到父亲的电报,告诉我考上了重点高中,让我早点回家去学校拿录取通知书。我把信摊在桌上,脸朝下趴在上面。

  我又将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突然知道并且深深留恋的皖南小村,这里有山有水有开黄花的菱角。菱角,我突然想起,这次来此竟还没有机会去那个池塘看看。给妈妈打了声招呼就走了出去。池塘依旧在,只是塘边的树木长高了很多。没有了乘凉的妇女,一群孩子玩着我仍然看不懂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游戏。

  穿过树林,走到七年前落水的地方,沿着塘边坐下,定定地望着水中的菱叶发愣。眼中渐渐有了水雾,朦朦的,看不清叶子的脉胳,却在模糊中看到展翔走了过来,挨着我的身边坐下。我以为是幻象,就把头靠过去,那种厚实的感觉提醒着我,原来他真的在。在我的身边。他伸出手揽过我的肩,一阵晕眩,我闭上眼睛。他低低的说要回去了吗,我说嗯。说考上高中了,我说嗯。说好好学习,我说嗯。说明天我带你去山上玩,我说嗯……

  第二天他没有去石场,一大早就带我去山丘上。于是我看到了很多树、野花、奇怪的草、还有没见过的鸟。我发出惊奇的叫嚷,他宽容的笑着。我扯着他的手臂说你知道吗?我们老家,就只有一条河,不过,虽然只有一条河,却抵得上你们这儿这么多的水!他笑问,理由呢?我看着他,用很严肃认真的语气,说:因为我家乡的河叫粉河啊!传说啊,在很久很以前,河的南岸生活着一个女子。她心灵手巧,善于助人。但却容貌丑陋。有一年皇帝来此地选妃,并且宣告说如果在哪个村子里姑娘能够选为娘娘,那么这个村子便免交三十年赋税。善良的女子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于是来到河边伤心的哭泣。哭完后撩起河水洗脸,在水中看到自己被河水洗过的脸如此的粉嫩美丽,艳若桃花。果然,大选之日,此女被封为皇后。得知她的故事,皇帝特赐那条河为“粉河”。从此后粉河两岸的人家时常前来汲水,以祈自己家女子也能美丽善良,富贵荣华。听我说完,他一本正经的说:“那你肯定没有洗过!”等我会过意来挥舞起拳头,他却大笑着跑开了。

  他把各种颜色的花连着枝蔓编在一起,直到成为一个花环,为我戴在头上,托起我的下巴仔细的看,用一种具有催眠力量的语气说:“小翎子,我的意思是你已经这么好看了,不需要再洗了嘛!”

  如果说七年前我总是肆无忌惮的望他,那么七年后,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在他面前习惯性的低眉顺眼,不敢看他。他熟练的采摘着能吃的野果,用衣服擦拭后给我。小径上时有来往的农人,他们都用一种带着尊重的亲切目光看他,再用评判的目光扫视着我,一边走一边发出:“吃面的女娃瘦得像麻杆”的啧啧感叹。

  我在他们身后不悦的皱了皱眉头,却已被展翔察觉。他意味深长的笑,带一些戏谑的成份说:“干脆留在我们这里好了!保证把你养得胖胖的!”

  十四岁的少女在你的戏弄下,眼珠一转,诡计在心:捂住膝盖,眉头紧蹙。你立刻走到少女的身前,弯腰拿开她的手,仔细的检查。少女迅速的扯了一大把草叶,调皮的放入你的衣领里面,然后跑开,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山林之中。被戏弄后的青年带着微笑抖动着上衣。背上残留的植物叶茎轻轻摩擦着肌肤,连同少女欢快的笑声一起被带进血液刻入骨髓之中。那个跑掉的少女并没有走远,她旋即像燕子般飞来,撩起你的衣服,细细的拿去异物,微凉的小手游走在你的背部。你闭上眼睛。四周很静。直到她确信已经完全干净了,她整理好你的衣服,小步走开。

  下山时带刺的藤蔓把我穿着凉鞋的脚刮出一道道伤痕。我用牙咬着嘴唇,跟在他的后面。他还是发现了,用粗糙的手摸了摸我的脚,再转身蹲下,嘴里说着上来。我听话的趴在他的背上,双手抱着他的脖子,然后就触到了一根线绳,从他的衣服里拉出来看,是一根红绳,系着一枚铜钱,和我戴在胸前的那枚一样,乾隆通宝。把铜钱攥在手里,由他背着走崎岖的山路。他在清风中叹息:“你还是那么容易受伤。”

  甜蜜与幸福,装满整个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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