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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我的眼睛就是一把尺,再说我们还拥抱过。”

  哪有?又开始胡说八道了,林晨树笑笑:“你忘了我们赢球那天一时忘情,抱在一起?”

  还真是个花花公子,那种时候还会想到这种事情,他脑子的构造到底是怎样的,怎么和一般人不一样呵?

  林晨树上下打量着我:“我怎么觉得还缺点什么呀?”

  我也觉得有点不对劲,“鞋子”,我们几乎同时叫了起来。

  我穿了平时上班穿得黑皮鞋,真是败笔。林晨树拉着我:“走吧,我们赶快买鞋去,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我止住了他:“我有鞋子,配这条裙子应该合适。”

  我从衣橱里小心地拿出鞋盒,打开,是一双玫红色凉鞋,细高跟,整双鞋子由一些细细的缎带组成,没有其他的任何装饰,甚至没有金属搭扣,用极细的同色缎带缠绕在脚上固定就可。

  林晨树拿起鞋子仔细端详着:“杜晓西,你也有奢侈的时候呀,名牌呢,又没有机会穿,你还真舍得。不便宜吧?”

  是不便宜,几乎是江南一个月的工资呢。在一家精品店看到的,放在橱窗里,我一见倾心,每天回家路过的时候都要凑在玻璃橱窗前看个几分钟,还拉江南去看过几次,我总是缠着他问:“好看吗?我穿好看吗?”

  江南总是敷衍我:“好看,真好看,你穿一定好看,可是你有机会穿吗?再说你能穿吗?那么细、那么高的跟,你不怕摔死?”

  是没什么机会穿,穿着可能连走路都不会了,可我就是喜欢。我喜欢不行吗?虽然买不起,看看总可以吧,做梦拥有它不过分吧?那段日子我总是做同一个梦,穿着这双鞋翩翩起舞,然后在笑声中醒来,江南看着我,象是见了鬼。

  我是买不起这双鞋,可有人买得起,几日后这双鞋从橱窗里消失了,我的心象是被剜去了一块,若有所失。晚上难过得连饭也吃不下,江南看着我直摇头,然后变戏法似的,那双鞋出现在餐桌上,天啊,原来买鞋子的人是他。

  我又哭又笑:“你是个疯子。你知不知道这双鞋要你一个月的工资?”

  江南微笑:“所以下面的一个月你要养家,不能再由着自己的性子乱花钱。”

  我连忙点头:“我保证一个月,不,一年不再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江南笑了:“这样的保证我听过无数遍了,只要你高兴就好,有这么喜欢吗?”

  我拼命点头:“是,好喜欢,你最好了。”我在他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人家说不能送女孩子鞋子的,说是送了鞋子以后就会穿着这双鞋子离开自己的,你可不能离开我,否则你一定会得香港脚的。”

  这么恶毒的诅咒?放心,我才舍不得离开他呢,这么贴心的老公,我怎么舍得离开。我突然想到:“要不,就用这双鞋代替戒指吧,我们不用买结婚戒指了,反正我的手戴戒指不好看,我们不要那些,用鞋子代替吧?这就是我的结婚戒指。江南,我最喜欢你了,你愿不愿意和我结婚?”

  我们两个一直有些不正常。学习好的是他,运动好的是我;会做饭的是他,吃得多的是我;脾气好的是他,坏脾气的是我,总之一切都有些不正常,想不到求婚的也是我。

  江南看着我,哭笑不得:“杜晓西,你的脑袋里到底想些什么?求婚是男人做的,哪有结婚戒指用鞋子代替的?”

  有什么关系,一样都是他的心意,我看得见摸得着的对我的爱,形式有什么重要。

  江南还是不依:“我不管,戒指是一定要的,我的女人结婚时没有戒指怎么行?”

  我的女人,我喜欢这个称呼:“我不喜欢很小的戒指,所以等你有钱的时候再给我买大钻戒,我要五克拉的,少一分我都不要。”

  江南看着我,轻轻地拥我入怀:“好,我一定会给你买五克拉的钻戒,一定会的。”

  我看着鞋子有些痴了,这双鞋子江南在的时候我从来没有穿过,他走后我倒是穿过几次,都是在家里。缓缓地绑上缎带,一个人趁着酒劲独舞,是我的结婚戒指呢,穿着它,我觉得安心,那个人也仿佛从来不曾离开。

  我缓缓地扎上缎带,站起身,挽住林晨树的胳膊:“走吧。”

  是怎样的鬼使神差,我会在今夜穿上了它,是第一次,穿着它走出了家门,暴露在世人的面前。

  我不适合这种场合。

  不自在,很不自在。穿着这样的衣服让我不自在,林晨树拉着我向每个人介绍我是他的女朋友让我不自在,那些人看我的眼神让我更不自在。我仿佛一只丑小鸭,误入了天鹅群,我很不安,连手脚都觉得无处安放。

  林明远的态度也很奇怪,照理我破坏了他给儿子安排的相亲大计,即便不能当场发作,也应该给我点脸色看看的。可老头仿佛一点也不在乎,对我也相当的和蔼,甚至拉着我介绍一堆的世伯婶婶给我认识,弄得我的脑袋直犯晕。我的不聪明的脑袋都快转不过弯来了,我有种被算计的感觉,却搞不清楚自己哪里被算计了,也不知道被谁算计了,林晨树?还是林明远?

  林晨树初时还努力扮演着男朋友的角色,殷勤地介绍我给他的朋友,后来也不知道我是说错了什么还是做错了什么,他忽然就生气了,沉这一张脸也不和我说话,待到林明远拉着我七大姑八大姨那转一圈回来,就再也找不到他了,真不明白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容易生气。

  一个人也好,我还乐得自在。我看得出来,除了刘公子,他的那些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都等着看我的笑话,只要我一转身,她们就凑在一处对我指指点点,我甚至还听到一个尖利的女声飘过我的耳际“我敢打赌林晨树一个礼拜就会甩了她”,我是招谁还是惹谁了,这么咒我?幸好是假的,若是真的会怎么样,想想都不寒而栗。

  趁着没人注意,我赶忙装了一大盘吃的,在花园里找了个僻静处,开始吃我迟到的晚餐。味道还不错,我很快干掉了一盘,有心再去拿一盘,想想刚才那些人看我的眼神,我就胆怯了。以后我再也不要来这种地方了,都不能吃饱,还要不停地微笑微笑,我脸上的肌肉都是僵硬的。

  我揉了揉有些发麻的脸,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懒腰,仰望天空,月朗星稀,明天会是个好天气吧?我伸直了腿,想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些,这才发现自己的脚有些疼,脱下鞋,仔细一看,小趾竟被磨出了一个很大的水泡,轻轻一碰,竟是钻心地疼,这么细、这么软的缎带竟能把脚伤成这样,看来美丽柔软的东西,一样能伤人至深。我不由苦笑,这就是美丽的代价吧,我好象付不起,我怕疼,怕得要命。

  屋外的人开始陆陆续续往里走,大概要开香槟切蛋糕了,我揉了揉脚,准备穿上鞋子也进去了。摸了摸,却只发现一只,另一只怎么也摸不到,难道是刚才因为疼一踢踢远了?我有些着急,找不到待会光着脚出现在大厅里,丢人可就丢大了,我好歹也得顾及林晨树的面子。

  我猫着腰在草丛中寻找,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手上正是我失踪的那只鞋,我喜出望外,连忙接过,连声道谢。对方竟然没有一点反应,我有些奇怪,抬起头,我立刻呆住了。

  江南,竟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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