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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他们埋头往前疾走,越过公园,跨过草坪,在大厦中横穿,信笔在城市的地图上涂鸦。

  这令彩虹产生了一种“荒园游侠”般的幻觉:没有遵从地图游览的城市是荒凉而孤独的,像一位被人遗忘的老妇。

  破败的门庭,幽闲的小肆,凌乱的垃圾,无所事事的小贩……

  不知不觉,他们进入了一个中学的操场,站在环形的跑道上。

  上弦月挂在天空,远处的山影,波动的霓彩,夜色渐渐迷失。

  彩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头顶的星光了。她忽然想起那句话: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倘若也有学生来问她,她将如何回答?

  她静静地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不过,她很快就原谅了自己。

  这是个太不实际的问题,这是个虚无缥缈的问题。生活在这样的城市,忙乱而庸碌,没人有时间思考这个,不是吗?

  假如奥斯特洛夫基没有全身瘫痪,俄罗斯也没有漫长寒冷的冬天,假如他就住在繁华的F市,日日为交通和地价烦恼,他还能写出那段振聋发聩的句子!

  在黑暗中她看了看季篁了脸,季篁问道:“何老师,你累了吗?”

  “不累,”她说,“我家就在操场后面。”

  顿了顿,她又说:“别叫我何老师了,叫我彩虹吧。”

  他将她一直送到家门口,末了,凝视着她的脸,忽然说:“彩虹,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

  话说完,他停了一下,观察她的反应。彩虹的脑子嗡了一声,心里说,季老师,这话让我如何回答你?——“不,我们不应当经常在一起。”——对一位第一次见面就替你解围又大方地和你分享办公室的人,这个回答岂不是太不礼貌了?

  作为中文系的才女,彩虹第一次对语言产生了困惑,第一次对一个句子的真正含义捉摸不透。

  目送着他的背景,彩虹悄悄地想:

  “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他说:“你有电话号码吗?”彩虹觉得能明白他的意思。

  如果他说:“你周末有空看电影吗?”彩虹觉得这个意思也很清楚。

  “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

  10

  站在门廊外,彩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回味刚才和季篁在一起的两个小时。她觉得季篁的肩膀踩着很舒服,他的脑袋湿漉漉的,头发细软,滑得抓不住,但能摸出头骨的形状:鸡蛋那样完美,岩石那样坚硬。他没有多余的动作,像个起跑运动员那样四肢抓地,用自己的脊背顶起她。她一只脚踩着他的肩,一只有脚踩着他的腰,柔韧的脊椎向下坠了坠,又弹性十足地顶上来,她甚至感觉得到椎间一节一节的凸起。尽管如此彩虹也没有达到能够翻越的高度,不得不对他说:“还差一点,抬起头来!”他顺从地仰起了脑袋,让她的脚踩着自己的头顶翻了过去。

  虽然手还没有碰过他,彩虹的脚已将这个男人的大部分身躯踩了个遍。

  所以彩虹对季篁的第一感觉不是从眼,不是从口,而是从脚开始的。这一点具有颠覆意义。一个人的眼睛可以骗自己,口也可说错,可是脚不会踩不踏实的地方。

  情绪饱满的彩虹蹬蹬蹬地上了楼,却在自家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夏丰,好友韩清的丈夫。

  彩虹很喜欢夏丰,韩清与夏丰是一对绝配。

  夏丰并非美男,但模样清秀,很有书生气,和女孩子们在一起时,总是自称“小生”,写封情书落款也是“夏生”(就好象《莺莺传》里的“张生”)。他和韩清都是彩虹大学的同班同学,来自河南农村,是当年中文系学生会的宣传部长,写一笔好字,会作古诗,在才华方面和彩虹齐名。初到大学的夏丰说话还带着一股子浓重的河南口音,分不清平上去入,半年之后已能说一口纯粹得好像播音员那样的普通话。毕业后分到省委机关报广告部,工作了半年就和彩虹同寝室的密友兼夏丰的铁杆粉丝韩清结婚了。

  在寝室人的眼里,夏丰是理想的丈夫。五年来雷打不动地替韩清打水,一天两趟,下雪下冰雹都不误。每天替韩清去食堂买饭,吃完饭帮她刷碗,还包揽了寝室里的各项重活,每次大扫除都被韩清拉来拖地、搬书柜,或者窗外有蜂窝了让他驱赶。韩清的父母是南宁市重点中学的老师,一个教高中,一个教初中,家道殷实,温良守礼。大一报到后不久,彩虹便碰上F市百年罕遇的秋老虎,整个城市热得好像要被蒸发,许多学生都中了暑。韩清因为暂住彩虹家里,夜夜吹空调得以幸免。那时她与彩虹都是新生,虽然分在一个寝室,彼此还不很熟,因为彩虹慷慨地邀她避暑,韩清对她好感顿时增加了十倍。加之避暑期间她又得了重感冒,天天喝李明珠炖的鸡汤,对彩虹妈也产生了依恋之心。此后每年寒假回校,必要给李明珠带十个自家包的大棕子,韩清的母亲还亲自打电话来拜年感谢明珠的照应,夫妇俩来F市探女也提了重礼登门拜访。两家就这样往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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